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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3/2020-00012 发布日期:2020-02-04
发布机构: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名 称:银川市本级银川市环境监测站2020年部门预算

银川市本级银川市环境监测站2020年部门预算

银川市环境监测站2020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银川市环境监测站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

银川市环境监测站始建于1977年,是国家二级监测站,全国113个重点城市监测站之一,也是国家重点城市监测网站及环境质量监测网站成员。我站承担着银川市三区(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两县(永宁县、贺兰县)一市(灵武市)工业企业、78.4公里黄河流域、430平方公里水域监测工作,按照要求和职责对银川市空气、水、陆域范围内环境质量进行例行监测、环境应急监测和污染源的监督监测。

我站内设办公室、综合技术室、水质监测室、大气监测室、验收质控室、空气自动监测室、共六个科室。每年按照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自治区环保厅、市政府、市环保局要求,组织完成银川市各类环境质量、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环境统计、调查、评估、规划等工作。

2、机构情况

2019年末单位内设机构6个,分别为办公室、综合技术术室、水质监测室、大气监测室、验收质控室、空气自动监测室。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9年年末共有财政供养人员40人,2018年末共有财政供养人数42人,2019年退休1人、离职1人。事业编制数51人,与上年相比没有增减变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银川市环境监测站部门预算包括:银川市环境监测站本级预算。




银川市环境监测站2020年部门预算——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银川市环境监测站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银川市环境监测站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318.0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18.0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18.0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318.09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9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8.3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153.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5.78万元。

二、关于银川市环境监测站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银川市环境监测站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18.0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818.09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909.10万元减少91.01万元,下降10.01 %。

人员经费744.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96.65万元、津贴补贴198.9万元、奖金14.9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13.34万元、伙食补助费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78.37万元、住房公积金41.93万元;

公用经费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万元、印刷费0.3万元、手续费0.04万元、邮电费1.7万元、取暖费8.98万元、物业管理费0.2万元、差旅费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维修(护)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工会经费3.87万元、福利费0.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26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银川市环境监测站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50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500万元。包括: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项)2020年预算500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268万元增加232万元,增长86.57%。主要用于我站废水、废气、质控监测工作经费、空气自动站运维保障经费、支付上海东路站房建设工程尾款等。

三、关于银川市环境监测站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银川市环境监测站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4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比2019年减少3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30万元,主要原因我单位在2019年年底将3辆喷雾抑尘车调拨至银川市荣洁公司,车辆数减少;公务接待费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

四、关于银川市环境监测站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单位:银川市环境监测站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五、关于银川市环境监测站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银川市环境监测站2020年收入总预算1318.0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18.09万元;支出总预算1318.0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318.09万元。

本年收入包括:财政拨款预算收入1318.09万元,占100%;无事业预算;无上级补助预算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无经营预算收入;无债务预算收入;无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无投资预算收益 ;无其他预算收入。

本年支出包括:事业支出1318.09万元,占100%;无行政支出;无经营支出;无上缴上级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无投资支出;无债务还本支出 ;无其他支出 。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银川市环境监测站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银川市环境监测站政府采购预算5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银川市环境监测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房屋341.69平方米,价值201.01万元;土地0平方米,价值0万元;车辆14辆,价值385.54万元;办公家具价值144.45万元;其他资产价值4172.81万元。国有资产分布情况为:

本级部门房屋341.69平方米,价值201.01万元;土地    0平方米,价值0万元;车辆14辆,价值385.54万元;办公家具价值144.45万元;其他资产价值4172.81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0年预算绩效开展工作计划

2020年银川市环境监测站将认真贯彻中央、自治区、市有关文件精神,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定目标”的原则,积极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在编制2020年预算时,一并填报了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将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测评,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及时改进,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使项目资金达到预期的目标。

2020年公开绩效目标的项目概述

2020年银川市环境监测站项目预算资金为500万元,其中包括:

  1. 废气监测工作经费37万元    (1)、银川市污染源废气监测    依据银川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银川市环境监测计划》的通知,开展银川市污染源88家监测工作,监测时间和频次:主要污染物颗粒物(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每年至少两次监督性监测,上半年1次,下半年1次。季节性生产企业生产期间主要污染物每个生产周期监测1次,每次监测3组有效数据。同时每月不定期昼夜配合监察支队及银川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局对污染源废气进行“双随机”抽测。(2)、臭氧前体物手工监测   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形成臭氧污染的重要前体物,为积极推进环境空气VOCs监测体系和能力建设,掌握浓度水平和变化规律,有的放矢地开展大气VOCs污染防治工作,按照《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HJ759-2015)、《2019年地级及以上城市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方案》(环办监测函【2019】11号)和《2018年重点区域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方案》(环办监测函【2017】2024号)文件精神  ,为摸清我市生成臭氧的重点VOCs种类,对臭氧生成贡献较大的臭氧前体有机物、可能影响人类健康的挥发性有机物,自2019年增对工作任务,对包括烷烃、烯烃、芳香烃、氯代烃等共计117种物质进行手工监测布点。(3)、农村空气环境质量监测     完成全年4次对贺兰县金贵镇金贵村、贺兰县立岗镇兰光村、贺兰县金贵镇雄英村共3个大气环境监测点位进行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的采样和分析工作。

2、空气自动站运维保障费用180万元   一是大气超级运维保障,为确保银川市大气环境超级监测站正常运行,及时掌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和变化趋势,跟踪分析主要污染源变化情况,满足新形势下环境监督、考核和公众服务的需求。二是依据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城市站社会化运维交接工作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16]1527号)及自治区环保厅《关于做好区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工作的紧急通知》(宁环监测函[2017]906号)文件要求,站点基础条件保障工作由地方环保部门(各市、县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包括空气自动监测站点电力、网络、屋面防水、备机设备更新购置及中心机房设备老化更换等,保障空气自动站点监测数据连续稳定的传输

3、聘用人员经费200万元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的重视,环境监测面积的不断扩大,监测项目及频次不断增加,人员编制多年不变,现有在职职工40名无法完成繁忙工作任务。我站监测工作从20世纪70年代末期的“三废”监测,即废水、废气、废渣,发展到目前空气、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噪声、振动、生物生态、酸雨、沙尘暴、土壤、污染源、室内污染等十多项监测领域;频次也从原来的一年二次,发展到一月甚至一天一测;从简单的无机污染物监测,发展到了有机物污染物、持久性有机物等七大类209项环境要素的综合性监测;从以城市为中心的环境污染监测,发展到大到流域、区域的环境监测乃至重大环境问题监测,小到居家室内污染监测。从固定源扩展到流动源(机动车)监测。承担全市环境质量监视性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菜篮子基地及主要污水灌溉区环境质量监测任务,工作项目剧增近十倍,监测频次也翻了几番。因此聘用外聘人员参与完成工作任务。

4、上海东路站房建设工程款22.12万元   国家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网上海东路站房建设工程于2016年7月开工,由宁夏众一建设工程公司负责土建工程,于2016年10月完成施工并投入使用至今,因该站房建在公园绿化用地内,无法办理相关施工手续,导致工程竣工后一直未完成竣工结算等工作。今年5月银川市财政局核算中心完成该工程结算工作,最终审定金额为66.1451万元,根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前期已支付44.0214万元,需支付剩余尾款22.1237万元。

5、水室监测工作经费30万元 (1)、开展银川市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依据银川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银川市环境监测计划》的文件要求,银川市环境监测站全年开展银川市污染源87家废水、土壤及固体废物监测工作。废水监测项目为化学需氧量、氨氮等18个指标,每年监测一次全指标,化学需氧量、氨氮、重金属半年监测一次,抽测一次;在线监测仪器设备半年考核比对一次,每天3个频次。开展19家重点监控企业周边土壤监测,每年监测一次,监测重金属的9项指标。10家污水处理厂污泥及1家垃圾焚烧厂飞灰的监测,每年监测2-4次,监测8-11个指标。不定期配合各环保分局进行“双随机” 昼夜抽测。(2)、开展银川市农村水环境质量监测工作,依据银川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银川市环境监测计划》的文件要求,每个季度开展千人万吨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水质39项监测,一年一次93项监测;每季度对贺兰县金贵镇金贵村、贺兰县立岗镇兰光村、贺兰县金贵镇雄英村县域地表水24项监测,每半年开展一次污水处理站进出口废水监测。五年开展一次15个土壤监测点位工作。每半年开展一次灌溉规模在10万亩及以上农灌水水质监测。地下水中部分有机物指标,我站目前不具备监测能力,需委托分包给有资质的监测机构监测,需要相应的工作经费。(3)、开展银川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监测工作,依据银川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银川市环境监测计划》的通知要求,银川市环境监测站每月对银川市6个饮用水水源地,每半年对南梁、南部2个备用水源地监测一次39项指标,每半年对8个水源地水水源地水质93项指标进行监测,不定期抽测,并将结果通报各相关单位。银川市西线供水工程预计2019年年底启用,按计划,每月对地表水水源地水质进行61项指标监测,每季度进行一次109项全指标监测。2018年5月国家发布《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增加了有机物指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水源地特定指标中有70项有机物指标,银川市环境监测站已具备部分地下水水源地水质监测能力,但大部分有机物指标不具备监测能力,需委托分包给有资质的监测机构进行监测。(4)、开展银川市河长制河湖水质监测工作,为准备掌握我市纳入河长制管理的湖泊水质情况,保障河长制落到实处,根据《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厅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等技术文件要求,对纳入河长制管理的23个河、湖、排水沟40个断面水质,编制了监测工作方案。

6、诉讼费10万元   2013年10月11日通过公开拍卖方式,宁夏和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2850万元拍得我单位位于银川市凤凰南街215号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地产出让项目,并签订了《拍卖成交确认书》和补充协议。截至目前,该公司以房屋面积与实拍不符、房屋有质量问题等为由,拒绝支付剩余款项1550万元。我单位曾2次委托律师去律师函催款,对方仍不履行协议。经我站会议研究讨论决定,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债务纠纷,拟对宁夏和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起诉。

7、质控室工作经费20.88万元   一是保证监测分析分析全过程准确、有效,认真做好本站质量控制工作,预算站内质控工作费用,其中按照监测计划、国家下达和其他专项监测的各类任务,购买标准物质和质控样品、科室业务人员参加国家培训等。

二是开展噪声监测工作,按照《2019年银川市环境监测计划》,我站需开展噪声环境质量、噪声执法监测等工作,按照环境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管理要求及《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实施检定的有关规定》,使用的噪声、振动、甲醛、TVOC等仪器需每年进行一次检定或检准。

上述项目均为我站开展日常污染源监测、应急监测、执法监测任务所需工作经费开支,无重点项目。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银川市环境监测站2020年部门预算——名词解释

1、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名称:按照《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类”、“款”、“项”的编码和名称填列

2、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3、基本支出结转:是指单位基本支出收支相抵后结转本年使用的累计余额,包括事业单位未转入事业基金的基本支出结转。

4、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从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等取得,需要结转本年继续使用的项目支出收支累计余额。

5、基本建设资金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基本建设类资金中非偿还性资金结转本年使用的累计余额。

6、本年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7、本年支出:是指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8、结余分配:是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9、年末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10、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11、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12、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13、其他收入:是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14、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15、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16、经营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8、日常公用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19、“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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