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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3/2020-00016 发布日期:2020-02-04
发布机构: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名 称:银川市本级银川市环境监察支队2020年部门预算

银川市本级银川市环境监察支队2020年部门预算

银川市本级银川市环境监察支队

2020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银川市环境监察支队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我单位承担着全市大气、水、土壤、生态环境执法检查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的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按照部门算编报要求,纳入银川市环境监察支队2020年度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

我单位属全额拨款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内设机构5个,分别为办公室、法制宣教科、执法室、机动车尾气监察大队、固体废物环境监察大队在三区设兴庆区环境监察大队、金凤区环境监察大队、西夏区环境监察大队我单位核定全额预算事业编制47名,去年年末实有人数是32名。单位正式职工无法满足正常工作需求,另有控制编制数3名,公益性岗位12名,政府批准的临时用工28名,外聘人员34名。





银川市环境监察支队2020年部门预算——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银川市环境监察支队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银川市环境监察支队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697.0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97.0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97.06万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97.06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9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80.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74万元。

二、关于银川市环境监察支队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银川市环境监察支队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90.0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696.06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130.47万元,下降15.79%

人员经费644.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27.35万元、津贴补贴114.9万元、奖金9.6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2.61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6.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6.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45万元、伙食补助费0万元、绩效工资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85.45万元、离休费0万元、退休费0万元、抚恤金0万元、生活补助0万元、医疗费0万元、助学金0万元、奖励金0万元、住房公积金25.24万元、提租补贴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

公用经费45.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73万元、印刷费1.3万元、咨询费0万元、手续费0.1万元、水费3.32万元、电费3万元、邮电费0.08万元、取暖费12.43万元、物业管理费2万元、差旅费4.0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维修(护)费0.2万元、租赁费0.1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劳务费0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2.33万元、福利费0.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0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银川市环境监察支队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7万元。包括:节能环保支出-污染减排-生态环境执法监察-环保信访投诉受理项目2020年预算5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6.1万元,下降54.95%。主要用于信访投诉接听电话费、人员培训费、对接投诉转办系统网络光纤费节能环保支出-污染减排-生态环境执法监察-银川市燃煤质量控制委托检测费项目2020年预算2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0.27万元,下降11.9%。主要用于大气污染防治中对于燃煤煤质成分是否合格委托第三方检测并出具报告

三、关于银川市环境监察支队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银川市环境监察支队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比2019无增减,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增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费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费无增减,主要原因我单位已完成公务用车改革,无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无增减,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四、关于银川市环境监察支队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银川市环境监察支队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五、关于银川市环境监察支队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银川市环境监察支队2020年收入总预算673.0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73.06万元;支出总预算673.0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673.06万元。

本年收入包括:财政拨款预算收入673.06万元,占100%;事业预算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预算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0万元,占0%;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债务预算收入0万元,占0%;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0万元,占0%;投资预算收益0万元,占0%;其他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支出包括:行政支出673.06万元,占100%;事业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投资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 0%;其他支出0万元,占0%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银川市环境监察支队本级所属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3.33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7.12万元,增长19.66%。主要原因是:我单位需要开始独立承担采暖费和物业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银川市环境监察支队政府采购预算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银川市环境监察支队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房屋0平方米,价值0万元;土地0平方米,价值0万元;车辆0辆,价值0万元;办公家具价值61.40万元;其他资产价值1417.09万元。国有资产分布情况为:

本级部门房屋0平方米,价值0万元;土地0平方米,价值0万元;车辆0辆,价值0万元;办公家具价值61.4万元;其他资产价值1417.09万元。

我单位无所属单位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0年预算绩效开展工作计划

我单位将认真贯彻中央、自治区、市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2020年公开绩效目标的项目概述

  1. 环保信访投诉受理项目

倾听群众环保心声,反馈市民环保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定期对环保信访专员进行培训,提升信访业务能力,提高行政效率。维持信访投诉转办系统、设备正常、稳定运行,发挥工作效能。

  1. 银川市燃煤质量控制委托检测费项目

为全面落实全市冬季大气污染防控措施,建立煤炭使用过程质量监控监管体系,确保燃煤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实效,环境空气质量得到显著改善。对全市燃煤单位的煤炭质量进行两轮全覆盖检测和重点燃煤企业进行抽测工作。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附件1:银川市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公开信息汇总表


银川市环境监察支队2020年部门预算——名词解释

一、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名称:按照《201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类”、“款”、“项”的编码和名称填列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三、基本支出结转:是指单位基本支出收支相抵后结转本年使用的累计余额,包括事业单位未转入事业基金的基本支出结转。 

四、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从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等取得,需要结转本年继续使用的项目支出收支累计余额。 

五、基本建设资金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基本建设类资金中非偿还性资金结转本年使用的累计余额。 

六、本年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七、本年支出:是指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八、结余分配:是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十一、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十二、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十三、其他收入:是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十四、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六、经营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七、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十八、日常公用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十九、“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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