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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3/2018-76916 发布日期:2018-08-30
发布机构: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环保局
名 称:关于印发《全市环境保护系统“以案为鉴 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全市环境保护系统“以案为鉴 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环境保护(分)局,局机关各科室、基层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以案为鉴,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专项治理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精神,银川市环保局结合实际,制定了《全市环境保护系统“以案为鉴 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银川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8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市环境保护系统“以案为鉴  营造良好

政治生态”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汲取孟伟严重违纪案件教训,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推进环保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以政治清明促生态文明。按照生态环境部党组和驻部纪检监察组“以案为鉴 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专项治理工作动员部署会议要求以及《关于孟伟严重违纪问题的通报》,结合银川市环境保护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开展此次专项治理工作,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举措,通过孟伟案件的警示教育,推动各级党组织把管党治党的螺丝拧得更紧,坚持抓早、抓细、抓小,做到举一反三、防微杜渐,不断强化思想政治教育,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坚持以上率下、精准发力,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基层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和广大党员模范作用。同时,也是号召广大干部职工以案为鉴,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保铁军,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在加快建设“绿色 高端 和谐 宜居”城市中体现新担当展现新作为。

二、治理内容

(一)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相结合,突出政治建设。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定力,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按照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实施办法》(银党办〔2018〕24号)要求,坚持“一岗双责”的党建责任,落实市直机关工委“三强十一严”要求,不断提高政治能力和政治担当,紧盯“关键少数”,切实解决“灯下黑”“两张皮”问题。

着力查找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党建责任人不尽责、不履责;党员意识淡薄、不履行党员义务、不按月交纳党费;党组织政治功能缺失,党建基本制度、基础工作不落实,不按期换届,“三会一课”制度流于形式,民主评议党员走过程;重业务轻党建,党的建设与业务工作“两张皮”,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等问题。着力查找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口头表态是一套、实际落实是一套,阳奉阴违的“两面人”和违背党的政治路线、破坏党内政治生态等问题

(二)要与贯彻落实组织工作会议精神相结合,突出干部队伍建设。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组织工作重要思想为统领,严格落实全国、全区、全市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好干部”标准,严肃选人用人程序,按照事业为上、以事择人、人岗相适的原则,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和选准用顺管好干部要求,按需选配、择优使用,把合适的干部放在合适的岗位,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执行好提醒函询、谈心谈话、个人事项申报等制度,有针对性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

着力查找在干部选拔任用中违反组织人事纪律,事前封官许愿、事中跑风漏气、事后讨好邀功,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权谋私、违纪违规等问题;着力查找任人唯亲搞小圈子、对干部廉洁情况把关不严、选人用人问题举报核查不认真、干部档案造假、身份造假、“带病提拔”、“三超两乱”等问题。

(三)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相结合,突出作风建设。按照《关于贯彻中央纪委和区市纪委全会精神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开展集中整治的通知》(银党办〔2018〕12号)要求,紧扣民心这个最大的政治,认真反思孟伟违纪问题根源,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狠抓作风建设,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重点查找在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及文风、会风、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等方面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症下药,拿出过硬措施,着力形成“严、真、细、实、快”的工作作风。

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10种新表现”, 着力查找在行政审批和窗口服务部门“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行政审批问题上吃拿卡要、久拖不决、效率低下,窗口形同虚设,让办事群众多次跑路、审批审核效率低等问题;着力查找“三不为”问题,贯彻上级工作安排不力、推动工作前热后冷、履行职责不敢担当,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问题;着力查找干部作风漂浮、消极懈怠、萎靡不振、不敢担当、不敢碰硬等问题。

(四)要与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相结合,突出纪律建设。扎实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与“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理清工作思路,查找薄弱环节,坚决防止假装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问题再度发生,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搞变通、等待观望的消极行为。要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坚持实事求是,严肃查处平时不作为,督查时乱作为的问题。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深化标本兼治,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切实强化纪律建设。

着力查找在生态环境保护协作工作中推诿扯皮,不担当、不作为;对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要求执行不力、监督检查敷衍塞责;对发现或群众举报的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不按规定查处;篡改、伪造、干扰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调查和监测数据等问题。

三、方法步骤

(一)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18年8月31日前)。全市各级环保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基层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传达全国生态环保系统“以案为鉴,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专项治理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精神以及《关于孟伟严重违纪问题的通报》,专题研究部署专项治理工作。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提高管党治党的能力和水平,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全市环保系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落实“两个责任”“一岗双责”,要带头示范、亲力亲为,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查。

(二)第二阶段:思想教育(2018年9月15日前)。全市各级环保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基层各单位要把开展专项治理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通过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发动思想教育,层层传导压力,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理想信念,对党忠诚,令行禁止。全市环保工作者要增强从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自豪感和使命感,以实际行动诠释忠诚,以工作成效体现担当。要深刻汲取孟伟严重违纪案的教训,始终保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心态,时刻把党章党规党纪印刻在心上,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时刻加强自我约束,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切实增强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第三阶段:真抓实干(长期坚持)。全市各级环保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基层各单位要以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重点围绕政治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四个方面,查摆问题,真抓实干。认真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把全面从严治党贯穿于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的全过程,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按照银川市污染治理重点任务交办会上确定的重点工作,抓好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中2018年完成的整改重点任务以及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转办件整改工作,扎实完成2018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和“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专项清理整治重点任务,切实把“两个责任”扛在肩上,落细落小落实,真正推动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政治、纪律和作风保障。

(四)第四阶段:健全机制(2018年10月31日前)。全市各级环保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基层各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开展自查,总结分析研究,及时将专项治理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转化为制度机制,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管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局面,着力培育生态环保系统纪律严明、令行禁止的廉政文化。全市各级环保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基层各单位要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对权力运行的关键节点、内部管理的薄弱点、问题多发的风险点及时分析研判,不断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做到全员监督无例外、全面监督无死角、全程监督无遗漏。局机关各科室、基层各单位要结合创建“生态立市•环保争先”首府先锋党建品牌,融入业务工作抓党的政治建设,找准党的政治建设与业务工作的结合点,做到同部署同落实,使两者相互融合、相互促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各级环保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以案为鉴,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专项治理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点工作,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紧密联系本单位工作实际,抓好落实,取得实效。

(二)强化责任担当。全市各级环保部门领导班子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敢抓敢管、真抓真管,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好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既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学习教育,又要指导好所在支部和分管科室、单位的专项治理工作。各级环保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派驻市环保局纪检组、市环保局办公室要适时对全市各级环保部门专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全市环保系统专项治理工作推进有力、步调一致、取得实效。

(三)按时报送总结。全市各级环保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基层各单位要于2018年10月31日前将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送至银川市环保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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