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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3/2020-00287 发布日期:2023-03-10
发布机构: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名 称:银川市生态环境局直属机构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直属机构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直属机构概况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直属单位有3个:银川市生态环境监测站、银川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银川市环境信息中心。

一、银川市生态环境监测站

银川市生态环境监测站成立于1977年,是市生态环境局下属全额拨款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2020年8月,经市委编办研究同意,在银川市环境监测站原基础上,整建制调整上划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环境监测站机构和人员编制,整合组建“银川市生态环境监测站”,核定全额预算事业编制69名(含市本级51名、永宁县5名、贺兰县3名、灵武市10名);核定领导职数:站长1名、副站长3名。成立44年来,先后荣获“全国先进环境监测站”“全区环境监测工作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称号,2006年首次成功创建银川市级文明单位,并于2020年成功创建银川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联系方式:0951-8679853)

内设机构:

内设办公室、综合业务室、水质监测室、大气监测室、空气自动室及质控物理室六个业务科室。现有事业编制人员61人,聘用人员37人,其中在读博士研究生1人、硕士研究生15人,先后3人被评为银川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储备工程培养人选、有3人被评为生态环境监测“三五”人才、4人被评为银川市级高精尖缺人才。

主要职责:

承担全市生态环境执法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以及银川市河(湖)长制、银川市大气超级站、黑臭水体、国控与区控采测分离、农村生态环境质量等生态环境监测工作。


二、银川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

银川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为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所属正科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成立于1985年,2020年616日组建成立并完成综合执法改革。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全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依法统一行使全市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放射性物质、危险污染源、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等生态环境领域综合行政执法职责,负责全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行动、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负责生态环境领域各类信访、投诉、举报及重点督办、交办案件的查处,协助国家、自治区开展各类专项检查、督查工作。负责对县(市)区生态环境执法机构开展现场执法情况进行巡查、督查。负责生态环境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执法人员培训、思想教育等工作。开展全市生态环境执法稽查工作。完成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联系方式:0951-8679839)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银川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设2个内设机构和6个派出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支队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协助支队领导处理日常事务;负责文档、会务、保密、督查督办、信访维稳、人事管理、绩效考核、来访接待等工作;负责财务、固定资产、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及工青妇等工作;负责案件卷宗审查保管、执法证件管理、执法人员培训、执法文书发放、执法规范化等工作;组织协调各大队开展联合执法、集中执法、应急处置等工作;协助开展环境保护税相关工作。

(二)固体废物与尾气执法大队

负责固体危险废物、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派出机构:银川市生态环境执法支队兴庆大队、金凤大队、西夏大队、永宁大队、贺兰大队、灵武大队,依法开展本辖区内生态环境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受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和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双重领导,日常管理以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为主,执法业务由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指导。

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核定全额预算事业编制88名。

核定领导职数:支队长1名(正科级)副支队长2名(副科级)副科级领导职数8名。


三、银川市环境信息中心

银川市环境信息中心于2000年8月8日成立,为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所属正科级事业单位,现有在编人员6名。(联系方式:0951-8679801)

主要职责:

1.负责全市生态环境信息化综合平台的建设、维护和管理。

2.负责银川市生态环境局网站的建设、更新和维护。

3.负责银川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的信息发布和舆情监控工作,为社会公众提供网络投诉咨询服务。

4.负责全局网络安全建设管理工作。

5.负责组织生态环境系统计算机技术人员和应用人员的培训,提供有关计算机方面的业务指导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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