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 长者版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环境整治情况

索 引 号:640100-113/2018-04171 发布日期:2018-01-31
发布机构: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环保局
名 称: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第19项整改任务申请再次验收的报告

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第19项整改任务申请再次验收的报告

银川市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指挥部督查考核办公室:

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宁党办〔2016〕103号)要求,我市承担第19项整改任务:“抽查发现,银川2015年以来新建3台每小时2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与宁夏回族自治区相关要求不符”。整改任务的责任单位是市行政审批局、各县(市)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目前,相关单位已按照市整改验收小组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了整改。现提请市督考办再次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银川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1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