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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3/2018-32872 发布日期:2018-06-26
发布机构: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环保局
名 称:关于进一步强化臭氧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强化臭氧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市蓝天工程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防控臭氧污染,428市政府印发《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2018年臭氧污染防控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银政办规发〔20187号),明确了臭氧防控的各项措施。进入5月以来,全市气温逐步提升,臭氧污染形势凸显,6月份臭氧污染已达到13天,严重影响全市空气优良天数比例。为降低臭氧污染,全面落实攻坚各项措施,现就进一步加强臭氧污染防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散乱污企业和散煤整治。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加快散乱污企业的清理,6月底前完成绕城高速内散乱污企业整治,对违法建设的小型喷漆、表面涂装、印刷包装等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企业要坚决取缔;依法取缔未经审批从事喷涂作业的维修企业,对汽修行业企业有喷漆作业而未布设密闭喷漆室、未配套治理设施的一律责令停工整改;市区内禁止露天喷漆或作业。加快散煤治理,对在建成区内燃用燃煤的经营户,强制进行煤改气或煤改电,6月底前务必完成此项任务。

二、强化氮氧化物排放的监管各县(市)区政府、市环保局、各辖区环保(分)局牵头,要加强对氮氧化物排放重点企业的监管,以火电和自备电厂企业为重点,对有氮氧化物排放的企业进行重点管控,重点检查脱硝设施的运行情况,确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重点对银川热电、西夏热电、中石油宁夏分公司、赛马水泥、伊品生物、泰益欣生物等重点排放氮氧化物的企业进行严格监管,对超标排放行为全部顶格处罚,限期整改后不达标的一律停产整治。

三、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管控市市场监管局、商务局牵头,市环保局配合,6月至9月每月至少对市区内的加油站、油库、油罐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油气回收设施收配套建设、使用和油料品质情况;未完成油气回收或油气回收装置未正常运行的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一律暂停营业和使用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卸油时间进行优化调整,卸油时间安排在晚上进行。各县(市)区政府、市环保局牵头,加强对中石油宁夏石化分公司、宝塔石化公司等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监管,加快已排查出产生挥发性有机物企业的整治,完成自治区确定的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

四、强化餐饮油烟专项治理。各县(市)区政府牵头,6月至9月,每月集中开展对辖区内餐饮企业全面排查,全面落实城区餐饮企业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对净化设施定期清洗,对餐饮油烟进行定期抽检,确保稳定达标运行;尚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企业,督促其完成安装工作。重点区域内,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的餐饮企业,禁止任何涉及油烟产生的作业。市城管局牵头,每月组织对市区内烧烤餐饮业进行排查,坚决取缔露天烧烤行为。

五、强化机动车排放管控。市交警分局牵头,完善城区环路通行条件,划定渣土拉运车、国三(含)标准以下柴油车辆禁限行区域、路段以及绕行具体路线,严控重型车辆进城。交警部门牵头、市环保局配合,6月至9月集中开展柴油车、农用车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冒黑烟车辆上路行驶行为,对机动车尾气定期检验不合格的,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市环保部门牵头,集中开展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治理,对尾气排放不达标的,强制治理,对排放不达标的,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不得使用。市交警分局牵头,加快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

六、加强重点时段的管控。市工信局牵头,市环保局配合,及时落实赛马水泥、中石油宁夏分公司、西夏热电等重点企业错峰生产,在11点至17点适当降低生产负荷,减少污染物排放。已停产的火电机组复产前应向辖区环保部门报备。

七、各牵头责任单位要强化领导,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全面细致做好各项工作,坚决遏制臭氧浓度升高趋势,全面完成全年优良天数目标任务。各牵头单位每月30日前将具体工作落实情况报市蓝天办。各辖区环保(分)局将该文件下发至相关企业。市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指挥部督查考核办公室与市蓝天办将对此项工作开展专项督查,督查考核结果纳入全年目标考核内容。

 


                                     银川市市蓝天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626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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