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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3/2018-24560 发布日期:2018-05-23
发布机构: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环保局
名 称:关于车辆限行影响出行事项办理情况的报告

关于车辆限行影响出行事项办理情况的报告

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根据关于做好第八批中央巡视组移交信访件办理工作的通知》(银信2018﹞ 77号)要求,现将我局受理的群众反映车辆限行影响出行信访件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投诉基本情况

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银川市机动车保有量大幅上升,截止20171120日,全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达到812104辆,由此带来了交通拥堵以及汽车怠速对城市大气环境质量产生较大影响冬季19%的可吸入颗粒物(PM10)、25%的细颗粒物(PM2.5)来源机动车,超了工业污染排放贡献率,位居贡献率的第3位。加之我市12月份气温较低,燃煤供热锅炉负荷增大,且相对于其他月份,大气扩散条件整体不利、易出现静稳天气,重污染天气过程较频发。为预防重污染天气发生,保障市民健康,银川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六条等规定,并参考北京、杭州、上海、广州、成都、重庆、石家庄、太原、西安、兰州等地交通限行的经验,决定在极易出现重污染天气的12月份在市区重点区域采取机动车临时限行措施。具体时间为2017129-31日。

二、核查情况

市委、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对冬防期间在市区实行机动车单双号措施认真研究,下发《关于冬防期银川市区实施机动车单双号临时限行措施的通告》,并在银川市政府门户网站、银川市新闻网等媒体进行公示。在限行期间,提倡市民绿色出行,鼓励乘坐公交车、拼车、搭乘顺风车、就近骑行共享单车等出行。市直机关工委组织开展打赢蓝天保卫战 党员干部要先行活动,引导市民群众积极响应临时限行举措;银川市公交公司采取保障措施:一是对发车间隔515分钟的62条线路进行加密,其中兴庆区加密线路26条、车辆81台;金凤区加密线路18条、车辆77台;西夏区加密线路8条、车辆18台;贺兰县加密线路5条、车辆15台;永宁县加密线路5条、车辆22台。二是增设绿地21火车西站线路,方便贺兰、德胜工业园区及正源北街市民前往西夏区;增设北门公交车场景安公交首末站线路,方便兴庆区市民前往正源北街。同时,优化出租车和网约车运行、实行婚丧嫁娶等特殊情况事前报备等措施保障市民出行,得到了大部分市民的理解和支持。

机动车临时限行是落实自治区大气污染攻坚要求的一项重要举措,限行期间大气监测数据显示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效果显著。一是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整体状况得到明显改善。201512月优良12天,轻度污染13天,中度污染3天,重度污染3天;201612月优良11天,轻度污染7天,中度污染7天,重度污染6天;201712月优良21天,轻度污染9天,中度污染1天,无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不利气象条件下大气污染物程度得到有效缓解,以201712260时至2816时与20161222日至2416时空气质量状况为例,该时段我市均处于大气静稳,不利于空气污染物扩散的气象条件下,重污染状况持续时间2小时,较2016PM2.5峰值降低141ug/m3,持续时间减少7个小时(2016PM2.5最大值为307ug/m3,重污染状况持续9个小时)。在1225日至29日的污染过程中,共出现50个小时轻度污染、33小时的中度污染和2个小时的重度污染,污染期间NO2均维持在较低水平,说明我市机动车限行效果明显。限行主干道周边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以上海东路站点为例,站点距离民族北街主干道200m,限行期间,上海东路站点优良天数13天,较去年同期增加9天,PM10PM2.5NO2平均浓度分别为135ug/m370ug/m353ug/m3,较2016年同期分别下降28.9%44.4%14.5%,三项特征污染物在7-9时、17-20时,小时浓度峰值下降明显。有效减少怠速机动车污染物排放,通过对上海东路与天平街交叉口车流量统计,限行期间在早(8:00)中(12:00)晚(18:00)高峰车流量分别降低61.4%60.5%58.9%,上海东路路段无拥堵现象发生,极大降低了机动车怠速行驶污染物排放。五是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201711日至1120日,银川市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总量为103839.22吨,其中载客汽车污染物排放总量为48488.83吨,占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总量的46.70%,日均排放量为145.17吨。限行期间日均减排量为74.9吨,累计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1722.7

在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措施的共同作用下,污染物排放总量降低,大气中的污染物积累速度明显放缓,优良天数明显增加,达到近5年来的最好水平。冬季大气攻坚特别是市区临时限行期间,大气环境显著改善。

三、下一步措施

下一步将进一步深化机动车排放监管。继续推进高排放车辆淘汰;加大机动车污染监督检查,机动车尾气定期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上路行驶。大力发展绿色交通,继续实施公交优先战略。

 

                          银川市环境保护局

                           2018523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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