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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13/2020-00310 | 发布日期: | 2020-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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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
名 称: | 关于孙伟国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
机关各科室、各分局,局属各单位: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银川市市直部门科级干部管理规定》《银川市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规定,银川市生态环境局严格按照民主推荐、组织考察、任前公示等程序,经局党组会审议通过,决定任命:
孙伟国晋升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一级主任科员;
宋健晋升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一级主任科员;
陈伏贵晋升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三级主任科员;
梁晓燕晋升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三级主任科员;
方向晋升市生态环境局灵武分局三级主任科员;
刘虎任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兼);
孙卓然任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嵇宏伟任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兴庆大队大队长;
吴昊任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金凤大队大队长;
王彩茹任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西夏大队大队长;
吴学智任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灵武大队大队长;
马维新任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贺兰大队大队长;
刘建武任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永宁大队大队长,免去四级主任科员;
裴江莹任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办公室主任,免去四级主任科员;
王存科晋升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三级主任科员;
李新宁晋升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三级主任科员。
以上人员中,马维新、刘建武、裴江莹任职试用期1年,试用期从决定任命之日起计算。
中共银川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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