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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3/2013-02676 发布日期:2013-06-17
发布机构: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部门: 市环境保护局
名 称:关于对自治区政协第十届一次会议第334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自治区政协第十届一次会议第334号提案的答复

九三学社宁夏区委会:

你委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建设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你委加强农村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建设问题的关注。近年来,银川市围绕巩固深化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成果,以”两个最适宜城市“建设为主线,加大村庄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初步建立,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得到了加强,村镇服务功能得到了完善,村容镇貌得到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农村社会文明得到了提升。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银川市以2010年宁夏被财政部、环保部列为全国首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考核试点省区和全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省区为锲机,积极争取中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三年来共申请农村环境整治项目62个,中央、自治区资金2.0亿余元,银川市配套1000多万元。项目覆盖了全市26个乡镇220余个行政村,惠及45万农村人口,重点解决了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村镇生活污水和垃圾收集与无害化处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方面的问题。一是加强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设施,提高生活垃圾的收集率、清运率和处理率建设掌政镇等20处垃圾收集、转运站,配置40000多个垃圾箱(桶、池),1200余辆垃圾收集、转运车,建设闽宁镇、月牙湖乡等7个县域垃圾填埋场;建立起“户集—村收—乡运—县处理”的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二是探索建设适合北方地区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实用模式。区分不同类型村庄,因地制宜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26处,铺设生活污水收集管网200余公里,增加污水处理能力6000/日;形成了塔桥村城乡结合部一体化处理型、南方村集中处理型、原隆村分散处理型、司家桥循环利用型4种模式,促进农民生活、生产方式的根本转变,使老百姓得到了实惠。三是深入开展生态示范创建,提升生态文明水平。2007年启动环境优美乡镇创建工作以来,我市政府和群众热烈响应,积极参与。成功创建成丰登镇、掌政镇、临河镇、镇北堡镇4个国家级生态乡镇、金贵镇等14个自治区级生态乡镇,塔桥村等17个自治区级生态村。形成了良好的氛围,推进了农村的可持续发展,在全市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制定完善政策,建立健全农村环保工作机制

2010年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开展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市环保局与市财政局制定了《银川市实施中央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及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建立健全农村环境保护会议等工作制度,确保了“以奖促治”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和实效化。坚持规划先行,市委、市政府为确保全市农村环境得到长期有效控制和解决,以自治区、银川市、县(市)区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为依据,与农业结构调整、农民生产生活方式转变、镇村布局和村庄建设规划紧密结合,结合农村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完成《银川市村庄环境综合整治规划》、《银川市黄河金岸村庄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合理确定黄河金岸沿线村庄、中心村镇、塞上农民新居等做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区域,以规划带动项目,以项目争取资金,有效指导全市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有序开展。镇村建设规划由县(市)区及和乡镇、村委托编制。

三、落实责任,实行目标责任制考核

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各县(市)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考核年度任务书》,建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考核制度。进一步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各县(市)区,明确了组织领导、工作任务和考核办法,落实责任,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把建设目标时间化、制度化,环环紧扣,步步落实,指导工作有序开展。统筹兼顾,整合资源。

建管并举,探索建立可持续的长效管理机制。为稳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充分发挥财政导向作用,我市建立了农村环保专项资金投入制度,每年安排不少于30%的市级环保专项资金用于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中,体现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形成了争取中央、自治区“以奖代补”、“以奖促治”专项资金补助,实施项目带动、安排本级支持、项目单位自筹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投资格局。不断拓宽资金渠道,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解决农村环境保护工作资金不足问题。三区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垃圾统管统运,纳入城市环卫管理系统,统一收费,统一管理,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永宁县、贺兰县政府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长效运行管理费用列入当年财政预算,每年安排资金389.3万元、600多万元,灵武市按各乡镇、农林场辖区实有人口每人每年12元的标准,设立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并列入财政预算,用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长效运行,确保农村垃圾收集、污水处理设施正常稳定运行。

四、立法巩固,完善农村环保法规体系

2012年,为完善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管理机制,根据代表提议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制定农村环境保护条例。市人大将出台《银川市农村环境保护条例》列为2012年的重点立法任务,经市政府研究通过,自治区人大批准实施。该法规的制定在全国属于首创。条例将进一步明确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机构、管理范围、长效管理机制等,把农村环境保护纳入法制化轨道,做到有法可依,有效防止农村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为更好指导全市各县(市)区、各乡镇环保管理工作,我局组织编印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制度汇编》。将近年来自治区、市、县、乡镇制定的有关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的有关文件、政策、规章、制度整理成册,指导各县(市)区进一步完善农村环境基础设施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健全设施维修、养护、运行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设施设备运行管理经费,确保项目发挥作用,推进美丽银川建设。

五、加强环保宣传,提升农村环境保护意识

农村环保宣教深入开展制定了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宣传方案,组织环保志愿者开展农村环境保护专项宣传,举办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知识培训班、全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培训班,提高了全市农村环境管理与技术水平在银川文体频道开辟绿色家园宣传专栏,为26个乡镇订阅中国环境报,通过媒体、广场环保演出、走进直播间及环保科普知识进农村“五个一”等活动,开展环保电影进农村点位30个,播放环保电影50场,设置农村环保宣传栏53个,发放环保宣传画、宣传手册1800份、农村环境保护等宣传资料1万余份,悬挂各种宣传横幅200多条,利用集市、画廊、黑板报、有奖知识问答等形式,持续营造深入推进环境连片整治的浓厚氛围不断提高农村环保意识通过宣传教育和活动引导,提高广大干部群众认识农村环境保护的目的和意义,农民的自发参与意识明显提升。

感谢你委加强农村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建设的关注,希望今后对加强农村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建设一如既往的关注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崔悦慧   6889149

 

 

银川市环境保护局

2013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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