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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3/2013-02689 发布日期:2013-07-16
发布机构: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部门: 市环境保护局
名 称:银川市环保局关于2013年自治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汇报

银川市环保局关于2013年自治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汇报

市政府督查室:

按照《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和自治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银政办发〔201376号)的工作部署,市环保局高度重视,把自治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作为巩固学习科学发展观成果,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两个最适宜城市建设,解决热点难点环境问题的重要抓手,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银川市环保局办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督查,推进提案办理工作

我局始终把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把办理工作列入工作目标。一是高度重视、落实责任,专题召开局务会议研究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制定了《银川市环保局关于做好2013年度银川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银环保发〔201361号),将承办的5自治区政协委员提案进行了责任分解,落实了责任领导、责任人,建立了分管领导亲自抓的工作机制。二是注重实效、确保质量,各承办处室、单位把办实事、求实效、抓落实体现在办理工作中,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把提高代表和委员的满意率和问题的落实率作为根本落脚点。各承办处室负责人认真研究建议、提案,采取了座谈、现场办公等多种方式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了解代表、委员提出建议提案的意图,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找准了解决问题的途径。三是加大督查,确保进度,主要领导多次对办理工作进行了现场督查,并召开局务会议,专题研究解决办理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及时通报提案办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对延误办理时间,办理情况差的处室进行了通报;将提案办理情况纳入处室、单位年度目标责任,纳入到公务员实绩考核之中。

二、注重实效,强力推进,落实办理工作内容

市环保局在办理过程中注重实效,对符合法律法规和国际上政策规定,具备条件的,全力认真解决;由于财力、物力等条件限制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列入计划逐步解决;加强与建议、提案委员的沟通,邀请政协委员全程跟踪办理,对确实有困难的问题实事求是的向委员解释,得到了提案委员的理解和支持。目前,5件提案已办理完毕,满意率百分之百

1、张雷等委员《为打造美丽银川,治理污染》(第476号)的提案,提案中提及的两个补水沟渠—四二干沟和三一支沟污染问题,我局组织专人就两条沟沿线进行了排查未发现有小型食品加工厂、塑料加工等污染企业,并就污染主要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发现第一由于银川西部水系改造,良渠沟承担了银川市西部的主要农田排水,同时汇聚了第二、第三、第四污水处理厂的出水,水系改造中未对良渠沟进行有效改造,污水和农田排水同时汇入良渠沟,导致良渠沟出现排水不畅问题。在灌溉高峰期或出现降雨后,水务部门违反协议擅自开启良渠沟退水闸向排水,造成了中段污染,导致沙湖、贺兰县常信乡鱼池补充水后出现一些死鱼现象。“臭了”在一定范围流传,在社会上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水质属景观水质不属于水生养殖用水,管理部门需向周边农民说明。第二三一支沟上海路与贺兰山路段,海泽泵站在汛期水量大无法处理时,将金凤区城市污水从溢流口排入该段沟暂时“储存”,在第四污水厂负荷降低时,进行间遏式处理“三一支沟”内污水存量,这段死水沟在春夏之际光热条件较好情况下,沟水会变成灰褐色,又紧挨,严重影响城市水景观。我局为保护不受污染,将继续加强对四二干沟和三一支沟沿线排查力度,坚决取缔沿沟的小型食品加工厂、塑料加工作坊排污企业;加强西夏区第二、三污水处理厂和金凤区第四污水处理厂监管,建立定期的监督性监测、监察制度,并严格执法,确保所排废水达标排放。同时,水务部门还需加强水质、水量调度,防治城市污水进入。

2、九三学社宁夏区委会《关于促进银川市滨河新区建设发展》(第320号)的提案,建议从规划布局、环境影响评价等方面来促进滨河新区经济可持续发展、提高环境承载能力。对于滨河新区的建设发展我局一致高度关注,提出三项措施为滨河新区建设保驾护航:一是加快滨河新区规划环评进程,促进持续发展。规划环评是推进园区科学持续发展的有力抓手,目前我局督促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抓紧编制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规划环评明确滨河新区及红墩子工业园区的相互关系、影响范围,明确红墩子工业园区产业结构、发展规模和方向,可接纳的工业门类,各种污染物的排放总量指标和污染控制要求以及优化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方案,实现园区企业清洁生产和发展循环经济,该总体规划已通过审议,正在报批中。二是制定园区准入条件,优化园区产业结构。制定红墩子工业园区准入条件,禁止“两高一资”项目、重污染项目、落后生产工艺设备的项目进入红墩子工业园区,红墩子园区产业定位为:引入楼宇工业和产业服务业项目。横山工业园区定位为:精细化工和重装制造。优化园区工业布局,对符合条件进入园区的项目,合理功能布局。三是加强园区建设基础设施,促进集中污染控制。环保基础设施集中建设是滨河新区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和保障,目前红墩子园区规划建设污水处理厂一座,横山工业园规划建设污水处理厂两座,两地污水处理厂均设计中水回用,有效控制资源浪费。集中供热、集中供气、集中固体废物等集中治理的基础设施正在建设中,污水处理厂正在委托上海建设集团投资有限公司设计阶段,红墩子大桥连接线工程已启动建设。

3、关于农村环境保护问题,冀永强、庞立忠、赵学芝、张杰、邢学宁委员及民进宁夏区委会分别提出了《关于落实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第302号)、《关于宁夏农村环境保护的建议》(第83号)、《关于加强农村环境建设,健全长效管护机制的建议》(第170号)等三件提案。对此,我局组织相关处室进行专题研究分析,针对目前我市农村主要环境问题,编制完成《银川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银川市黄河金岸村庄环境综合整治规划》,主要任务:一是加强农村水源地保护力度。《银川市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中指出“加强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切实做好农村集中饮用水源保护工作。优先在饮用水源地环境恶化的农村地区、水污染治理重点流域和区域,实施饮用水源地污染治理示范工程。建立和完善全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区建设,坚决依法取缔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口,禁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水源保护区,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实施了兴庆区月牙湖乡的海陶村、宁东镇东湾村等62处农村集中式水源地实施打桩定界保护工程,共栽设界桩4251个、制作宣传牌46个、交通警示牌67个、指示牌25个;通过设立保护性标志牌,使之成为水源地保护的“红线”,不得逾越。二是严格控制农村工业污染源。《银川市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中指出“坚持“工业入园、小型加工集中、三废集中处理”的原则。提高环保准入门槛,禁止工业和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银川市正在积极加快推动农村工业企业向园区集中,鼓励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同时优化农村工业布局,强化农村工业污染防治工作,把农村工业发展同小城镇规划建设结合起来,加快推进农村分散企业向园区集中,对污染实行集中防治。加强农村环保监管,提高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淘汰污染严重的落后的生产能力、工艺和设备;加大农村工业污染治理和技术改造力度。三是深化“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政策。2010-2012年银川市共申请农村环保资金项目62个,资金达2.0亿多元。加强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设施,提高生活垃圾的收集率、清运率和处理率。建设掌政镇等20处垃圾收集、转运站,配置40000多个垃圾箱(桶、池),1200余辆垃圾收集、转运车,建设闽宁镇、月牙湖乡等7个县域垃圾填埋场;建立起“户集—村收—乡运—县处理”的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探索建设适合北方地区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实用模式。区分不同类型村庄,因地制宜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26处,铺设生活污水收集管网200余公里,增加污水处理能力6000/日;形成了塔桥村城乡结合部一体化处理型、南方村集中处理型、原隆村分散处理型、司家桥循环利用型4种模式,促进农民生活、生产方式的根本转变,使老百姓得到了实惠。深入开展生态示范创建,提升生态文明水平。自2007年启动环境优美乡镇创建工作以来,我市政府和群众热烈响应,积极参与。成功创建成丰登镇、掌政镇、临河镇、镇北堡镇4个国家级生态乡镇、金贵镇等14个自治区级生态乡镇,塔桥村等17个自治区级生态村。形成了良好的氛围,推进了农村的可持续发展,在全市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四是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考核。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各县(市)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考核年度任务书》,建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考核制度。进一步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各县(市)区,明确了组织领导、工作任务和考核办法,落实责任,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把建设目标时间化、制度化,环环紧扣,步步落实,指导工作有序开展。

总之,在局领导和班子成员的亲自带领下,经过办理人员的不懈努力,我局负责办理的自治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提案全部按时保质完成,基本做到满意率百分之百。但是,受到客观条件的限制,委员提议的许多环境问题尚不能在短期内得到有效解决,有些问题的解决还有赖于经济发展,有赖于各级领导对环保工作的重视与支持,有赖于环境法制的不断健全和全社会环境意识的不断提高。今后,我局将继续探索进一步做好提案办理工作的有效办法,推动我局的办理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银川市环境保护局

                            2013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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