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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3/2016-03874 发布日期:2016-08-31
发布机构: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部门: 市环境保护局
名 称:关于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36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36号建议的答复

自治区环保厅

郭正山、李全才代表提出的关于对金凤区区域内的原银川化工厂等11家单位老旧厂区环境污染治理及下岗职工危房棚户区改造的建议收悉。该建议由银川市发改委牵头办理,环保局协办。在接到代表的建议后,于84日约见了提建议的代表,深入了解了有关情况,听取了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之后,环保局组织人员就做好建议办理工作进行调研论证,制定了办理方案,指定由王江辉负责办理落实。办理结束后,告知并征求了代表对办理结果的意见,代表计划于821日进行现场实地核查,后续跟进办理。经朱海滨副秘书长和王永虎局长审核同意,现将现阶段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经市环保局现场调查,建议搬迁改造的棚户区内存在废品回收、预制板厂等小作坊向四二干沟排放废水的环境污染问题。市环保局就该区域排水沟水污染问题,向金凤区政府正式行文,要求2016年8月15日前完成包兰铁路东侧,四二干沟南侧违法小作坊取缔工作,并对该区域内淤泥和生活垃圾进行清理。

按照自治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重点入黄排水沟整治工作方案要求,2018年底前全区重点入黄排水沟要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水质要求。为确保按时完成重点入黄排水沟整治目标任务,市环保局已对四二干沟进行了多次排查,委托宁夏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完成《四二干沟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计划采取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治理、加强监管四项措施对银新干沟进行综合治理,主要通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取缔废水直排口等控源截污措施改善外源水质;采取清淤疏浚、垃圾清理、生态修复等措施减少内源污染;在适宜位置建设人工湿地对水质进行深度净化,进一步改善入黄排水沟水质,全面完成自治区和市政府确定的水质改善目标任务。

目前,四二干沟综合整治工程可研、设计已经完成招投标,待设计方案确定之后将第一时间开展综合治理工作。

 

联系人:王江辉   电话:0951-6889101

 

银川市环境保护局

                               2016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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