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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3/2017-39821 发布日期:2017-11-01
发布机构: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环保局
名 称:关于对自治区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504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自治区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504号提案的答复

市政府办公厅

达英委员和张芳委员提出的关于实施汽车绿色排放集成技术源头治理汽车尾气排污的提案收悉。该提案由银川市环保局、银川市工信局和银川市商务局联合办理。在接到委员提案后,分别于73日和713日约见了达英委员和张芳委员,深入了解了有关情况,听取了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之后,银川市环保局组织人员就做好提案办理工作进行调研论证,制定了办理方案,指定由市环境监察支队吴昊负责办理落实,经市政府副秘书长朱海滨同志和市环保局局长王光英同志审核同意,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已落实的工作内容

(一)提前淘汰黄标车

根据《银川市2016年蓝天工程实施方案》提出的目标要求,市黄标办(交警支队)加强了与环保、商务、财政等部门的协调配合,认真核实了年内需要淘汰的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数据(总量1.6万辆),并及时申报了提前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年度预算,积极落实了奖励补贴、联合执法、严格限行、广泛宣传、依法注销、上门工作、黄改绿、延期淘汰等措施,有力推进了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工作。截止20161231日,依法公示后注销淘汰车辆14285辆,办理提前淘汰财政补贴的1256辆,补贴金额总计1054.59元。办理黄改绿备案按照绿标车对待的928辆,全市淘汰黄标车和老旧汽车总计为16469辆,完成任务量的102.93%

2017年,截止9月底,已淘汰黄标车5161辆,提前超额完成下达任务。淘汰老旧车辆10656辆,提前超额完成年度任务

(二)开展 “冒黑烟”车辆的排查和限期治理工作

加强与交警的沟通协调,强化黄标车限行管理,严厉打击机动车冒黑烟等环境违法行为。按照《银川市城区机动车冒黑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与交警部门进一步完善了联络员制度,联络员负责与交警支队各大队的协调和沟通,定期联合开展执法活动。分别在绕城高速出入口、民族北街、正源北街、凤凰北街等路段开展路查执法,对于尾气不合格车辆进行处罚。

(三)开展路检遥测工作对高排放车辆进行筛选

积极开展机动车路检遥测工作。以机动车定期环保年检为主体,以联合执法为保障,加强机动车排气的管理力度。目前,我市拥有2台移动式遥感监测车辆定期开展机动车路检遥测工作。充分利用遥感检测快速、简捷、不影响交通的特点,对行驶的机动车进行遥测抽查。同时,定期将尾气超标排放车辆在相关媒体和银川环保网上进行公示,保证信息的公开性和及时性,确保高排放车辆车主的知情权,并要求高排放机动车车主在公示后5日内领取《机动车限期治理单》。2015年共遥测车辆10万辆,其中超标车辆1207辆;2016年共遥测车辆15万辆,其中超标车辆383辆;2017年以来已遥测车辆5.9万辆,其中超标车辆165辆。对于超标车辆采取媒体曝光、环保信息锁定及限期整治等手段,最终确保车辆尾气达标排放。

严格考核各检测站的检测工作

加强对检测机构的监督,保证检测的准确性。全市现已建设在用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机构14家。为了全面落实在用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工作,规范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的检验行为,保证机动车环境检验机构检验数据的有效性、准确性、可比性。环保部门依据《银川市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日常管理规定(试行)》、《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日常考核表(试行)》及《银川市在用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银川市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的人员、设备、检测行为、检测报告等进行监督检查。

(五)提高新车注册入户及外地转入银川车辆准入条件,限制高排放车辆进入银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部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实施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公告》(2016年第4号)要求,我局起草制定了《关于执行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通告》,自201711日起,我市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重型柴油车,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

(六)扩大黄标车辆限行措施

 银川市在西夏区文昌街以东、经天路(长城西路)以北、贺兰山路以南,金凤区长城东路以北、亲水大街以东、宝湖西路以北、贺兰山路以南,兴庆区宝湖路以北、贺兰山路以南、丽景街以西范围内设定为机动车环保标志限行区域,并设置限制区域边界标识牌。2017年,按照《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美丽宁夏建设分工方案所确定各项工作任务的通知》要求,联合交管部门开展针对超标车辆的区域限行划定工作,在我市绕城高速等进入市区的主要路口设置尾气不合格车辆禁行标志牌。同时,由交警部门和环保部门共同对违规车辆进行查处,强化群众环保意识,有效地促进高排放车辆的自然淘汰。

(七)建设网络打造平台提升管理水平

银川市机动车排气监控信息平台,是全区第一个机动车检测监控信息平台。2012年信息平台全面投入使用,该平台主要通过远程监控,对每一辆机动车环保年检的整个检测过程进行实时监控,监督检测机构规范检测。检测信息同步上传至机动车排气监控信息平台。2017年,按照环保部《关于加快推进机动车排污监控平台建设和联网工作的通知》要求,细化制定平台升级改造计划方案,开展三级联网筹备工作,可以及时反馈车辆超标排放信息,促进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同时对检测全过程管控,真正实现了机动车排气定期年检监管的网络化管理模式,使监管部门的管理更具科学性和有效性。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随着银川市机动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机动车排气污染越来越突出。亟需综合施策,通过加强机动车环境管理,增强基层执法力量与监控技术手段等方式,进一步提升机动车排气环境监管综合水平。

    一是机动车是流动污染源,机动车环境管理不同于固定污染源的环境管理,在现有2辆移动式遥感监测车的基础上再选择两个合适路段,安装两套固定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对市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进行实时24小时在线监测,最大限度发挥移动式和固定式机动车监测措施的优势互补,健全与机动车保有量配套的检测监管系统。

    二是车辆管理部门应加大对车辆环保违规的处罚和打击力度,以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打击冒黑烟车辆、农用车辆、货运车辆污染、加强监管执法工作力度。全面落实新《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要求。

    三是从行业发展规划、城市公共交通、清洁燃油供应等方面采取综合措施,协调推进车、油、路同步升级,缓解机动车尾气排放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四是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以蓝天工程为抓手,大气联防联控工作为出发点,切实落实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职责,加强各部门联合执法力度,严格防控机动车排气对大气环境的污染。

    五是加大政策扶持和鼓励力度,积极推广清洁能源车辆和新能源车辆,加快燃油高污染车辆的淘汰速度,减少机动车排气污染危害。

    三、工作建议

天地科技(宁夏)煤机再造技术有限公司研发的节能净化设施,收集各车型及各燃料种类的车辆在使用该产品后节能减排的相关数据具有一定的净化作用。希望通过质检、公安、交通等部门联合确认产品质量情况并同时考虑在油箱与发动机的外置连接上安全问题进行充分的调研论证并向市场推广

    联系人:吴昊   电话:18195182563

                                                                                                     银川市环境保护局

                                                                                                       2017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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