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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3/2018-44450 发布日期:2018-07-27
发布机构: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环保局
名 称: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59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59号提案的答复

农工党银川市委员会: 

你委提出的关于加大我市水资源保护力度的提案收悉,该提案由市水务局主办,市财政、环保局与各县(市)区政府协办。市环保局在接到委员的提案后,组织人员就做好提案办理工作进行调研论证,制定了办理方案,于2018年4月26日召开做好市人大、政协提案会议研究,指定由水环境管理处崔悦慧负责办理落实。办理过程中,于2018年7月11日与农工党市委会联系,深入了解了有关情况,听取了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办理结束后,告知并征求了农工党市委会对办理结果的意见,经分管局长高晓杰审核同意,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强立法,增强全社会水环境保护意识

市人大、市政府先后出台了《银川市水资源管理条例》、《银川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关于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决定》《关于加强黄河两岸生态保护的决定》及《关于加强银川段两岸生态保护的决定》等法规,为水功能区保护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在保护管理工作中通过政策约束和程序规范提升市民的法制观念,通过严格执法和加强保护,我市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100%。同时,利用“世界水日”“六五世界环境日”等时机,做好水资源保护的宣传工作,增强人们对水资源保护的意识。

二、依法行政,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全面清查全市排污企业。重点整治影响饮用水安全的违法排污企业、违法建设项目和破坏生态环境的资源开发活动,对水源地内违法企业进行搬迁,否定拟建建设项目,对历史遗留的畜禽养殖项目和加工业提请辖区政府逐步关闭或搬迁,确保饮用水安全。加大对工业废水的监管和治理力度。利用在线监测、抽测等手段加强对重点工业企业废水排放的监督检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确保水环境质量。2017年共下达涉水行政处罚决定书67份,罚款1366.027万元,实施按日计罚4件,计罚金额911.865万元,查封扣押1件,移送公安机关适用行政拘留7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1件,有力震慑了不法企业和人员;2018年以来,市环保局出动执法人员1300余人次,检查重点涉水企业500余家次,落实春灌期间52家涉水企业重点监察,每月对污水处理厂和工业企业废水治理设施运行和废水达标排放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抽样监测,每月对污水处理厂废水进行监测,每季度对其他工业企业水质进行监测;严肃查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领域越权审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等违法违规行为。共下达涉水行政处罚决定书20份,罚款35.5万元,健全执法衔接配合机制,移送公安机关适用行政拘留1

三、压实责任,全面推行河长制落实

印发《银川市河长制工作方案》《银川市河长制河湖水质监测工作方案》,建立了由市委书记担任总河长,市长担任副总河长,市“四套”班子其他领导、各县(市)区委书记分别担任河长,将治理、管护任务具体明确到36个责任单位。印发《全面推进河长制扎实推进水环境治理三年行动方案》,紧盯入黄排水沟水质提升、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人工湿地建设等重点水环境治理工作,对河长制工作提出明确任务和量化指标;细化出台了河长制工作六项制度,2018年,召开了全市总河长、黄河总河长、总河长等会议7次,层层压实河长责任,完善河长目标考核机制;印发《银川及阅海水产禁限养区划定方案》(银政发〔2018〕95号),明确水产养殖禁限养殖区域。制作区、市、县级河长制公示牌269块,设置水质监测断面45个、监测点位52个, 2018年市环境监测站对具备监测条件的点位每月开展一次监测出具数据4083个,为河长制工作提供有力数据支撑。加大市域内河湖沟渠水系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力度,及时开展等河湖水系生态补水,实施了芦草洼水体净化工程,态补水已达到1000万立方米,通过强化源头控污、推进污染减排、加速扩容提质、打造亲水生态等措施,通过补水提高河湖水位,减轻水体富营养化程度,确保水面景观效果。加强农田退水污染治理。在建设银新干沟、四二干沟等人工湿地基础上,利用现有沟、湖等,在第二排水沟、芦草洼配置水生植物群落,实施水体净化工程,净化农田排水及地表径流。

四、加大整治力度,消除饮用水安全隐患

市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实施意见》,分解任务,各职责部门分工负责,共同保护水源。一是严格项目审批,从源头控制污染。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对拟选址涉及水源地范围的建设项目严格把关,从源头上强化污染控制。市政府办公厅印发《2018年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银政办发〔2018〕75号)、《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银政办发〔2018〕80号),组织开展饮用水源地专项排查和问题整改,按时限要求完成水源保护区“划、立、治”三项重点任务二是对列入水源地保护区的83眼深井实施视频监控、安装入侵探测及报警等设备,实时监测、控制水源地水质、水量安全状况,提高风险预警能力。三是逐步完成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企业的搬迁关闭,解决水源地上历史遗留问题各县(市)区对水源地内的18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实施搬迁整治,共转场或外售6649头奶牛、3374头猪、3万羽蛋鸡、600只北极狐等;加大水源地内工业企业整治,中央环保督查反馈问题的10家企业,北郊水源地内西园锅炉等9家已拆除,征沙水源地内唐明制药正在拆除中;同时,举一反三,各县(市)区对水源地内的违法行为进行了进一步排查,对发现的其他设施已完成部分拆除,其他的正在加快进行清理,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四是实施水源替换工程。针对银川都市圈部分城市水源地水质超标、城市超采区地下水漏斗、水资源总量不足、农村供水水源分散、规模小且水量不足等问题,去年7月份以来,谋划实施银川都市圈城乡西线供水工程,利用深度净化处理的黄河水替换银川北郊、南郊等水源地,解决吴忠、银川、石嘴山市的8个县(市)区260多万城乡群众的饮水安全和产业用水。工程已于4月26日开工,目前正在有序推进。

五、综合治理,改善入黄排水沟环境质量

过控源截污、内源清理、疏堵结合及沟道沿线污染源搬迁等措施对主要入黄排水沟进行综合治理。印发《关于加快入黄排水沟人工湿地建设的通知》(银环督办〔2018〕11号),加强对排水沟人工湿地建设情况现场检查。印发《银川市入黄排水沟巡查工作实施方案》(银环保发〔2018〕149号),成立了入黄排水沟巡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采取领导包抓的方式,分6个巡查组每半个月定期对及灵武东沟、第一排水沟、中干沟、永清沟、永二干沟、银新干沟、银东干沟、第二排水沟、四二干沟等9条主要入黄排水沟及汇入的支流、沟、毛渠等开展巡查。针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下发问题通报,督促相关单位积极整改落实。目前,银新干沟人工湿地已完成总工程量的90%,四二干沟人工湿地已完成总工程量的70%,永二干沟人工湿地建设完成工程量70%,中干沟人工湿地建设完成工程量55%,灵武东沟人工湿地建设完成工程量90%,第二排水沟已纳入滨河湿地扩整连通工程。

六、拓宽投入机制,提高运管水平

鼓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加快发展环保服务业。银川市8座城镇污水处理厂全部采用TOT、BOT特许经营模式,灵武东沟人工湿地建设采取EPC总承包模式,广泛争取和扩大投融资渠道,从项目论证、建设到运营,稳步推行体制、机制改革,取得经验,示范先行,逐步推广,为城市水资源保护提供有力的投资保障;由政府购买服务,提高城镇污水处理厂管理与运行水平。

提案中的其他建议都很有针对性,已由市水务局、市财政局及各县(市)区政府按照工作职责进行答复。

再次感谢你委加大我市水资源保护力度工作的关注,希望你委今后对水资源保护工作一如既往的关注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崔悦慧   8679820

银川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7月27

(此件公开发布)

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

征询意见表

提案编号

059号

承办单位

市环保局

对答复表示

满 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

建议

委员签名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注:此表由委员填写后,连同提案答复一并报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协提案委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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