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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3/2018-92317 发布日期:2018-11-02
发布机构: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环保局
名 称:关于银川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第94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银川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第94号提案的答复

九三学社银川市委会:

你委提出的关于降低银川市土壤污染的提案收悉。该提案由银川市农牧局主办,市环保局协办。我局在接到委员提案后,组织人员就做好办理工作进行调研论证,制定了办理方案,于2018426日召开做好市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会议研究通过,指定由土壤环境管理科徐瑾负责办理落实。办理过程中,于727日通过电话与委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了有关情况,听取了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办理结束后,告知并征求了委员对办理结果的意见,经银川市环保局王光英局长审核同意,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明确土壤污染防治目标。按照国家、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市政府组织编制并印发《银川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银政发〔201719号),编制印发了《银川市2018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银党办发〔201840号),将32大项88小项目标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重点任务进行分工,压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要求,同时要求各主要责任部门制定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印发《关于严格落实银川市2018年重金属减排目标的通知》(银环综治办发〔20189号),按照自治区确定的目标要求,将2018年全市重金属总量控制指标分截至各县(市)区,要求各各县(市)区将指标分解至具体企业及项目上,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二)完善土壤污染防治体制机制。为保障我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顺利推进,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银川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为确保实现2020年全市土壤污染防治目标,督促市辖三区两县一市对照自治区下达的土壤污染防治考核目标,结合各县(市)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辖区土壤污染防治方案,并全部编印实施。为进一步明确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主体责任,银川市人民政府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签订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切实推进净土工程。并制定土壤污染防治完成情况考核细则,进一步细化考核内容,并纳入市委、市政府绩效考核中。

(三)配合自治区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按照《自治区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实施方案》工作安排,全市1033个农用地详查点位由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下属的宁夏地质调查院统一采样,随后由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样品流转中心二次编码,由农牧厅下属的农业勘查设计院进行样品制备,最后由相关单位进行指标监测,其中,银川市环境监测站负责对全区样品进行pH值、水分、多环芳烃和酚类,部分样品的全量和可提取态重金属的监测。目前正积极配合自治区开展工作,承接酚类样品11批次、多环芳烃32批次、重金属4批次、土壤pH4批次,共上报数据9261个,全部通过国家土壤质控系统。

(四)认真开展相关基础调查。按照国家、自治区要求,组织开展化学品生产企业调查工作,进一步摸清了全市化学品生产企业污染物排放等环境信息,为建立化学品全过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奠定基础。组织各县(市)区梳理并对拟纳入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范围的问题突出区域进行调查,对辖区内264家企业开展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空间位置遥感核实工作,为银川市有针对性地开展土壤污染环境管理提供支撑。

(五)准确核实农用地土壤详查点位。组织各县(市)区进行农用地土壤详查核实工作培训,运用GIS软件核实调整补充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梳理土壤问题突出区域21个,划分农用地详查单元89个,核实调整补充农用地详查点位1031个;通过核实,进一步摸清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基本掌握污染耕地的地块分布,为下一步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评估土壤污染对农产品质量和人群健康的影响奠定基础。

(六)推进疑似污染地块调查。按照疑似污染地块管理规定,银川市现有3个疑似污染地块应于20186月底前完成疑似污染地块土壤环境初步调查,但是相关县区工作进度滞后。为推进疑似污染地块调查工作,下发《关于疑似污染地块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的通报》(银环综治办发〔20188号),要求永宁县、贺兰县政府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时限开展调查,编制调查报告,及时上传污染地块信息系统,并将调查报告主要内容通过其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

(七)建立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进展定期报送制度。为全面掌握土壤污染防治各项工作进度,推动重点工作落实,按照自治区要求,组织农牧局、国土局、城管局等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环保局自5月起每月填报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汇总后报环保厅。对不按时报送进展情况以及工作进度滞后的部门及县(市)区将予以通报,并在年底考核中扣除相应分值,以确保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情况

(一)确定首批疑似污染地块名录。组织各县(市)区开展了首批疑似污染地块名录的建立并完成了疑似污染地块名录信息系统录入工作。主要是对土地使用权人或责任人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用地,从事过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的用地通过初步调查,确定了辖区内首批疑似污染地块名录。经过排查,建立了本市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包括永宁县硫酸厂、永宁天骐冶金有限公司宁夏泰瑞制药有限公司贺兰分公司三个地块。对列入疑似污染地块名录的地块,要求其所在地县(市)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于2017年年底前书面通知土地使用权人,并建立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落实监管责任,严格用地准入,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二)严格建设用地准入。严格执行项目用地准入各项规定,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日常行政,依法依规做好项目规划选址及用地供地工作。逐个排查,核实已供土地基本情况。20174月,根据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已搬迁关闭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再开发利用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宁国土资发〔2017141号),由市国土局牵头,对201311日以来,市辖三区工业企业涉及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重点行业搬迁关闭企业用地再开发利用情况逐个核查,经核实,没有发生上述污染项目用地再供应情况。

(三)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一是要求行政审批局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时,增加对土壤环境影响的评价内容,且应监测特征污染物的土壤环境质量本底值,并提出防范土壤污染的具体措施;针对需要建设的土壤污染防治设施,明确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二是确定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根据本地实际,综合国家对重点监管企业的相关要求,确定并公布土壤环境监管重点企业名单16个,实行动态更新,督促各县(市)区和本辖区土壤环境监管重点企业签订目标责任书,要求列入名单的企业自2018年起,每年要自行对其用地进行土壤环境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鼓励公众通过“12369”环保举报热线、信函、各种电子平台等途径,对造成土壤污染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监督。

、存在的问题

        各方责任不够清晰,尚未形成合力。土壤污染防治涉及环保、发改、科技、工信、财政、国土、住建、农牧等部门,需要各部门通力协作,各展所长。但是,部分部门对土壤污染防治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土十条中确定的任务无从下手,没有明确目标、有效措施,没有压实工作责任,工作成效不明显。个别污染企业尚未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用地土壤环境,没有切实履行公开环境信息的义务。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公众参与机制不健全,很多公众不知道如何参与,对污染土壤的环境违法行为难以发挥有效监督作用。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在已划分的89个农用地详查单元1033个农用地详查点位基础上,配合自治区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并完成贺兰县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试点,完成重点企业的基础信息调查、地块环境风险筛查等工作。

(二)加强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坚决杜绝毒地开发,推动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乡规划和供地管理,严格落实土地用途改变及流转过程中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制度。督促各县(市)区对纳入疑似污染地块名单的地块,要按相关要求组织开展土壤环境初步调查,根据初步调查报告,确定污染地块名录,建立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合理确定土地用途;建立和完善污染(疑似污染)地块信息沟通机制,对污染地块的开发利用实行联动监管,有针对性地实施风险管控。

(三)狠抓污染源头管控。工业方面,推进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强化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规范化管理工作,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农业方面,四环路以内所有农田停止使用化肥、农药、除草剂,其他地区降低20%的化肥、农药、除草剂使用量,全面推广应用肥药减量增效技术与模式,深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完善农药废弃包装物和废弃农膜回收体系,加强灌溉水水质管理。生活方面,深化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探索垃圾分类处置新机制,完成非正规垃圾填埋(堆放)场整治年度任务

(四)完善土壤污染防治制度、机制。按照国家统筹、省负总责、市级协调、区(县)落实的原则,建立完善土壤环境管理体制和多部门联动协作机制,与各县(市)区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工作任务,严格目标考核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属地管理责任。完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信息共享、协调工作的作用。

(五)完善土壤污染环境保护与污染治理项目库。按照土壤污染风险管控类、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类、土壤污染防治能力监管建设类、与土壤环境质量改善密切相关的其他项目类,储备建立土壤污染环境保护与污染治理项目库。督促银川市贺兰县土壤修复项目每季度上报项目进展情况,并按时限完成有关任务。

联系人:徐瑾   8679815

                                                         银川市环境保护局

                                                             20181029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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