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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3/2019-00067 发布日期:2019-09-09
发布机构: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名 称:对银川市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089号“关于加强城市噪声污染治理的提案”的答复

对银川市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089号“关于加强城市噪声污染治理的提案”的答复

银川市工商联合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噪声污染治理的提案收悉。该提案由银川市生态环境局主办,市综合执法监督局、市政管理局等部门协助办理。我局在接到委员的提案后,组织人员做好提案办理工作,制定了办理方案,并与9月9日与贵单位陶萍联系,听取了对办理工作的意见整改,经张杰局长审核同意,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严格执法,强化各类噪声污染治理


(一)严管沿街商贩噪声。印发了《关于开展占道经营、露天烧烤综合整治的实施方案》《关于加强金凤区万达金街、西夏怀远市场占道经营整治的通知》等通知加大力度对流动商贩占道经营违规行为进行整治整改,要求所有占道的流动商贩入市入店经营,对经过多次劝阻不整改的商贩暂扣其经营工具,取缔了叫卖的高声喇叭;对金凤万达金街西夏怀远市场等存在店外经营、高声喇叭的重点区域开展集中攻坚,成立夜查工作组,自每晚18时至夜间23时,严守夜市,禁止超时经营现象发生。

二)严管马路市场噪声。结合银川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对全市49个马路市场进行整改取缔,目前金凤区已完成所有马路市场的整改取缔工作,兴庆区、西夏区仍有23处马路市场因历史原因暂时未能取缔。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对仍存在的各类市场商户加大巡查和管理力度,人流高峰期派专人值守,严格规定早夜市时间,所有摊位按时收摊,禁止高喇叭 对多次进行劝阻不整改的商户,取消其经营资格,营造无噪声污染的环境。 

    (三)严管居民广场噪声。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公安局、文体局等多部门联合,对广场舞扩声器、声响扰民现象进行了制止劝阻。重点对丽景湖公园、南门广场及部分居民小区周边的早晚广场舞声响进行了检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播放和使用,并降低声响分贝。对在节日期间排练各种节目时使用的锣鼓喧器也提出了要求,要求避开市民休息时间和学生学习时间,避免对他人的生活造成了影响。

二、加强监测,处置各类噪声扰民案件

(一)环境噪声监测情况。依据《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市环保局关于银川市城市声环境功能区适用区域划分方案的通知》,201912季度对银川市功能区噪声共监测40点次(昼间、夜间各20点次),昼间总达标点次为19个,总点次达标率为95%,夜间总达标点次为14个,总点次达标率为70%。其中1类区昼间达标率为100%,夜间达标率为83%2类区昼间达标率为100%,夜间达标率为75%3类区昼间达标率为75%,夜间达标率为100%4类区昼间达标率为100%,夜间达标率为33%

    (二)环境噪声污染投诉及处理情况。2019上半年我市共处置各类噪声扰民案事件11791起,办结率100%。在接到投诉后,公安部门、环保部门对现场情况进行监察监测,并分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噪声污染防治法》对产生噪声污染的设备、单位进行处罚。

(三)环境噪声源监督管理情况。噪声污染的主要类别有交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工业施工、企业生产噪声等。商业噪声污染,娱乐噪声污染,居民区电器、乐器、声响噪声污染等属于社会生活噪声。通过健全完善部门联动、齐抓共管机制,深化与综合执法监督局、市政管理局等部门的执法协作,不断增强噪声源监督管理工作。    

三、多措并举,不断提升噪声污染防控工作

(一)加强规划引导,严格声环境准入。将声环境质量改善作为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在业务办理、审核等各个环节中严格声环境准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设立噪声污染防治章节,建设项目环评要明确改善声污染防治的措施要求,严格项目环境噪声 “三同时”验收管理,未通过验收的噪声排放项目,一律不得投入运行。

(二)加强源头管理,加快污染治理。交通、建筑施工、社会生活和工业等领域的重点噪声排放源,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严格实施噪声污染限期治理,确保实现重点噪声污染源排放达标。同时要将乡村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纳入日常环境管理工作。

三)建立完善社会及公众参与的噪声监管长效机制。充分发挥社区解决纠纷的基础作用,预防和解决社区内的噪声问题,建立噪声污染防治宣传教育机制,提高居民环保意识和自觉性。

(四)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严肃查处噪声污染扰民、未办理环评审批、未履行三同时、未申报登记、不交噪声排污费等违法行为 ,建立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科学化的执法机制 ,统一程序、统一自由裁量范围、统一文书、统一法律解释 ,与各级法院沟通合作,使行政处罚全程畅通无阻。作到违法必究 ,形成强力执法的高压态势 ,形成严格执法、全民守法的良性循环。 

四、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噪声防治好氛围。

为了提升市民响应噪声防治工作的积极性,扩大噪声防治覆盖范围、提高群众噪声污染防治认知认识,各部门认真组织开展了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宣传工作。一是相关责任单位通过宣传单、倡议书和招贴画等形式对相关人群、企业开展有针对性、有实效性的宣传,统一思想认识,统一分析解读,统一实施开展;二是开展了6˙5世界环境日环保公益活动,宣传了噪声污染防治的意义,提高了市民噪声污染防治认识;三是与商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商户讲解城市噪污染危害,告知生产经营不能干扰居民群众生活;四是各部门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多媒体手段,将涉及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情况及时向公众发布,增加了工作透明度。

再次感谢贵单位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特别是对加强城市噪声污染治理工作的关注。希望贵单位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市生态环境工作。

联系人:李宁宁    8679813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9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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