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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2020-00026 | 发布日期: | 2020-0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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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
名 称: | 关于开展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III级) 应急响应工作检查的通知 |
银川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为扎实做好银川市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III级)应急响应工作,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将对各地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起始时间:2020年1月10日14:00
结束时间:终止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III级)
二、检查人员
组长:黄振亚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
成员:市政府督查室、市纪委监委、市生态环境局相关工作人员
三、检查内容
1.《关于做好近期不利气象条件下大气污染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银蓝天办发〔2020〕1号)的贯彻落实情况。
2.在银川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启动银川市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III级)响应后的工作开展情况。
3.《关于做好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III级)应急响应工作的通知》(银重污染天气办发〔2020〕1号)的贯彻落实情况。
4.实地检查重点污染源的应急减排工作。
四、检查安排
检查日程具体见附件。
五、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III级)应急响应检查工作,自加压力、攻坚克难,确保各项应对工作落到实处。
2.直面问题,直插现场。主要对各地各部门在应对不利气象条件和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III级)应急响应工作的重视程度、安排部署、应对措施、取得效果等方面进行检查。
3.各地各部门于2020年1月10日下午6点前将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III级)应急响应工作联系人报银川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附件:2020年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III级)应急响应工作检查安排
联系人:张建新 8679876 15595579378
邮 箱:sthjjzzrsk@163.com
银川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0年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III级)应急响应工作检查安排
日期 | 地点 | 日期 | 地点 |
1月10日14:00 | 永宁县 | / | / |
1月11日9:00 | 贺兰县 | 1月11日14:00 | 灵武市 |
1月12日9:00 | 兴庆区 | 1月12日14:00 | 金凤区 |
1月13日9:00 | 西夏区 | / | / |
1月13日14:00 | 市工信局、农业农村局、公安交警分局、市场监管局、住建局、市政管理局、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局负责同志在市生态环境局501会议室就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III级)应急响应工作情况进行汇报。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