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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3/2018-26023 发布日期:2018-05-29
发布机构: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环保局
名 称:关于印发《银川市环保系统迎接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来宁督察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银川市环保系统迎接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来宁督察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环保(分)局,局各科室、基层各单位:

现将《银川市环保系统迎接中央第环境保护督察组来宁督察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和分工要求,全力做好各项工作。

  银川市环境保护局

  2018529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环保系统迎接中央第环境保护

督察组来宁督察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切实做好中央第环境保护督察组来宁“回头看”督察配合保障工作,确保督察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做好中央第环境保护督察组来宁“回头看”督察各项工作,成立银川市环保系统迎接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王光英

常务副组长:张华峰  周文革

副组长:尹伟康  周文革  张华峰  高晓杰      

            王志学  张从福  李  斌

成  员:局各科室、各基层单位、各县(市)区环保(分)局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等十工作小组,按照任务分工具体负责各项迎检工作。

二、明确任务分工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张华峰

成  员:金龙高  崔悦慧  徐  瑾  王惠娟  杨春霞        陈宁飞  

联络员:    

主要职责:负责与督察组进行日常对接、下沉督察安排等工作;负责中央环保督察转办件催办督办及办理情况报告的审核、校对、公开稿件准备等工作并提交督察组。

(二)会务材料组

组  长:尹伟康

成  员:王江辉  童晓庆  李宏扬  赵鹏举   

联络员:王江辉

主要职责:负责督察过程中汇报材料的汇总、修改、审核等工作;负责协调下沉督察会务工作

    (三)资料组

组  长:高晓杰

成  员:   金玉梅      杨丽娜  彭晓云

陆  聪

联络员:李    

主要职责:负责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驻宁期间调阅资料下沉督察中查阅各项资料的收集上报工作;负责督察组在宁期间相关资料的收集建档工作。

新闻宣传组

组  长:  

成  员:李俊德    杨春霞  张  慧

联络员:  

主要职责:负责网络舆情的收集、分析和及时应对;负责做好舆论引导宣传报道、联络新闻媒体以及中央环保督察转办件办理和工作进展的公开工作。

第一工作组

组  长:周文革

成  员:吴晓楠  王惠娟    宋  健

联络员:吴晓楠  

主要职责:负责督察过程中涉及贺兰县下沉督察、转办件催办督办及办理情况报告的审核等全部督察事项

第二工作组

组  长:张华峰

成  员:金龙高  王存科  张欣荣  嵇宏伟

联络员:金龙高

主要职责:负责督察过程中涉及兴庆区下沉督察、转办件催办督办及办理情况报告的审核等全部督察事项

(七)第三工作组

组  长:高晓杰

成  员:崔悦慧  张海轩  王秀梅  李海星

联络员:崔悦慧 

主要职责:负责督察过程中涉及永宁县下沉督察、转办件催办督办及办理情况报告的审核等全部督察事项

(八)第四工作组

组  长:  

成  员:    楚京彬      杨吉东

联络员:马    

主要职责:负责督察过程中涉及灵武市下沉督察、转办件催办督办及办理情况报告的审核等全部督察事项

(九)第五工作组

组  长:王志学

成  员:    黄晓静  郭小宁  王彩茹

联络员:徐  瑾  

主要职责:负责督察过程中涉及西夏区下沉督察、转办件催办督办及办理情况报告的审核等全部督察事项

(十)第六工作组

组  长:  

成  员:孙卓然      杨晓春  刘  虎

联络员:孙卓然

主要职责:负责督察过程中涉及金凤区下沉督察、转办件催办督办及办理情况报告的审核等全部督察事项

(十一)应急监测组

  长:张从福

成  员:张欣荣  郭英茹  叶金荣

联络员:张欣荣  

主要职责:负责督察过程中的应急监测,提供相关监测数据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督察工作。各县(市)区环保(分)局、局各科室、基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来宁督察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以及局党组的工作要求,积极对接、主动协调、密切配合,不折不扣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同时,各县(市)区环保(分)局要成立迎接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各项督察工作顺利推进。

(二)全力以赴抓好落实。这次督察工作准备时间紧、任务重,各县(市)区环保(分)局、局各科室、基层各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对所承担任务认真负责、限时办理、确保质量。督察组交办案件实行属地负责,各县(市)区环保(分)局、市环境监察支队要认真查办,如实反映,限期整改,及时答复。继续按照生态立市战略和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各项安排部署全力推进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巩固治理成效。

(三)严肃工作纪律。督察组宁期间,各县(市)区环保(分)局、局各科室、基层各单位负责人原则上不得请假,要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随时待命,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四)严格责任追究。各县(市)区环保(分)局、局各科室、基层各单位必须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认真履职,扎实负责,对所提供的资料、查办案件的结果负责,决不允许出现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对出现的贻误工作、违反纪律的人员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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