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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3/2020-00285 发布日期:2020-06-28
发布机构: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名 称:2020年银川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方案

2020年银川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方案

2020年银川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的通知》(环办执法〔2020〕12号)和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召开2020年全区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动员部署视频会议的通知》(宁环办发〔2020〕64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打造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铁军,切实发挥污染防治攻坚战主力军作用,结合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改革和执法练兵新要求,联系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提升执法技能、促进队伍建设为目的,坚持“党建统领、问题导向、统筹兼顾”的原则,在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系统营造“学业务技能、当岗位标兵、打好攻坚战”的浓厚氛围,认真落实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打造一支政治强、作风硬、本领高、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铁军。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建统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理念,加快打造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铁军。

2、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日常执法与强化监督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实战实操相结合、提升能力与加强保障相结合,着力解决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不会查、不愿查、不敢查问题,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着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凝心聚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3、坚持统筹兼顾。统筹软件与硬件能力建设,既加强人员素质和机构制度建设,也完善执法车辆、执法装备等硬件建设;统筹个人与团队能力建设,既重点培养一批善于钻研、能力突出的执法尖兵,也全面打造一支作风优良、本领过硬的铁军队伍;统筹竞争与合作的关系,既通过竞争比武提供动力、激发潜能,也通过团结合作相互促进、共同进步。

二、大练兵范围

(一)全员练兵。大练兵参与对象覆盖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全体执法人员,特别是执法机构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参加大练兵活动,积极发挥表率作用。鼓励新入职人员、新转隶人员参与大练兵活动。在综合执法改革中,应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中负责生态环境执法相关工作的部门及人员纳入大练兵范围。

(二)全年练兵。大练兵活动时间持续到2020年底,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将大练兵活动贯穿于全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按照方案确定的时间节点抓好落实,确保大练兵部署按时保质落到实处。

(三)全过程练兵。大练兵活动结合日常工作、专项工作及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监督执法正面清单落实工作开展,通过规范开展现场监督检查、案件处理处罚、案件移交移送等工作,加强执法能力建设;通过规范执法行为、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实施举报奖励、强化企业守法服务等工作,持续优化执法方式;通过加强执法信息化、非现场监管执法、执法稽查等工作,全面提升执法效能。

三、大练兵重点内容

(一)加强作风建设,强化责任担当。不断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扛起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政治责任,坚持执法与普法、检查与帮扶相结合,指导帮助企业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强化在污染防治攻坚战中的责任担当。坚决抵制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大力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滥作为的问题,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优化执法方式,助力精准执法。适应执法工作新特点,全面推进移动执法系统建设使用,实现执法全员信息化、全业务信息化和全流程信息化。充分运用“互联网+监管”,依托热点网格、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大数据分析等方式强化非现场监管。科学应用高科技执法手段,借助卫星遥感、无人机飞检等破解查处难题。积极推进企业主动守法,通过建立企业环保信用档案、优化“双随机”检查机制、开展联合培训等方式增强企业自觉守法意识和能力。

(三)加强制度建设,促进规范执法。以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契机,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执法事项,制定发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推动落实执法人员考核奖惩、人身安全保障、尽职照单免责和失职照单问责制度,加快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行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则和基准,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举报奖励制度等,努力实现机构规范化、装备现代化、队伍专业化和管理制度化。

(四)夯实执法基础,确保依法执法。以首届网络知识竞赛为抓手,引导执法人员熟练掌握生态环境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监管执法相关规章制度。结合实际开展业务培训、案卷评查、执法稽查,采用线上线下学习、专题研讨、案例评析、现场比武等方式,加强执法岗位培训和实战交流,着力提升现场检查、调查取证、法律适用、程序遵守能力,着力培养理论通、技术精、擅执法的高素质、专业化执法队伍。

四、大练兵评选内容

(一)表现突出集体。在大练兵总结评选阶段,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按照强化监督表现、执法案卷质量、日常监督执法、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网络知识竞赛活动表现和执法公众满意度6项基础指标和“党建工作”1项附加指标分别对列入表现突出集体的市、县生态环境执法机构评审打分,并推荐全区表现突出集体参与生态环境部评选(见附件2)。

(二)表现突出个人。银川市将逐级推荐产生3-6名表现突出个人候选人参与全区表现突出个人评审,并根据分数排名确定参与生态环境部评选活动的候选人。评选共设5项评价指标:强化监督表现、调查取证工作质量、日常监督执法工作、网络知识竞赛活动表现和执法公众满意度。(见附件3)。

五、组织实施

此次大练兵分三个阶段进行:

动员部署阶段(20206月底前)

认真总结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经验,继续将大练兵作为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的重要内容,结合环境执法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新问题,提前部署,主动作为,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同时组织大练兵第一期业务培训班,使执法人员充分认识到环境执法工作的艰巨性、长期性,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以时不我待的精神、更加饱满的热情,全身心投入到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中。

    (二)活动实施阶段(2020年6—11月)

各级生态环境执法部门要组织形式多样的大练兵活动,积极营造“学业务技能、当岗位标兵、打赢攻坚战”的大练兵氛围。要通过专项检查、交叉互查、环保督查等形式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各项环境执法工作,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从执法入口、出口和重要过程环节严格把关,突出对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审查、听证和告知、处罚决定制作和下达、信息公开和报送等全过程的合法性和合规性的审查。通过大练兵,让执法人员更加明晰自己的权责,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做到应处尽处、应罚尽罚。

(三)互查互评阶段(2020年11月前)

开展行政执法案卷互评互查和执法案例交流分析,综合评价在行政处罚、案件移交移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环境执法稽查等环境执法活动中形成的相关案卷的质量,并根据“环境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集体评选细则”和“环境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个人评选细则”分别推举产生银川市表现突出集体和表现突出个人上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六、大练兵要求

(一)周密部署,广泛动员为保证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顺利开展,强化组织领导,我局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2020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领导小组(见附件1)。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银川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具体负责大练兵活动的组织、协调、实施工作。各级执法部门要将大练兵活动作为提升人员素质、加强队伍建设、树立执法权威的重要抓手,充分调动行政区域内所有执法人员大练兵积极性,以上率下、以老带新,着力打造齐抓共管、广泛参与的良好局面。

(二)学练结合,确保实效。要延续大练兵勤学习、严执法、善作为的作风,既要重视理论学习,通过法治讲座、专题培训、知识竞赛等方式有组织、有计划地提升执法人员的理论素养,也要注重学以致用,通过交叉执法、专项检查、实战比武等方式积极投身“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做到以学促练,以练促学,形成良性循环。

(三)逐级选拔,择优推荐。要参照大练兵要求自行组织预选,鼓励创新大练兵方式,全方位考察执法机构和人员的强化监督表现、日常监督执法工作、调查取证工作质量等综合表现,对行政区域内生态环境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进行自评,并根据自评结果和日常工作表现向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推荐参评集体和个人。

(四)加强宣传,鼓励参与。要组织网络、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做好大练兵活动宣传报道,在市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大练兵动态,公开典型案例,树立执法为民典范,展示执法人员精神风貌。鼓励公众和媒体参与到大练兵活动中,积极举报和反映环境违法问题线索。做好动员投稿工作,实时向生态环境部官方微信公众号“铁军风采”大练兵专栏、《中国环境报》和中国环境APP进行投稿。

(五)强化公开,规范报送。严格按照大练兵活动要求的时间节点、格式模板、具体内容,公开和上报环境行政处罚、“双随机”检查、重点企业名单及处理情况等执法信息,并指定专人负责执法信息的填报工作,提升案件信息公开和报送工作水平,提高信息整合、运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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