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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13/2016-05954 | 发布日期: | 2016-09-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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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环境保护局 |
名 称: | 关于加强对伊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脱硫升级改造工程使用临时烟道期间环境监管的通知 |
永宁县环保局,局属各单位:
近期,宁夏伊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品生物”)报来《关于宁夏伊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脱硫升级改造工程使用临时烟道的申请》(宁伊函〔2016〕058号),经市环保局研究后同意其在做好相关工作的前提下启用脱硫塔临时烟道,现请你们做好以下工作:
一、永宁县环保局负责对伊品生物脱硫升级改造工程使用临时烟道期间的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督促企业按照市环保局《关于脱硫升级改造工程使用临时烟道的申请的复函》要求确保4#脱硫塔和临时烟道同步启用,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并完成验收工作,对出现的烟气超标排放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二、永宁县环保局负责督促伊品生物合理安排工期,加快施工进度,确保尽快完成3#烟囱防腐工程,如在规定的60日内未能按期完工,须申请延期。
三、银川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对伊品生物脱硫升级改造工程使用临时烟道期间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烟气达标排放情况进行抽查,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四、银川市环境监测站加大对伊品生物脱硫升级改造工程使用临时烟道期间烟气排放情况的抽测频次,对发现的超标违法行为及时移送环保执法部门进行查处。
五、银川市环境信息中心加强对伊品生物脱硫升级改造工程使用临时烟道期间烟气在线监测数据的监管,对出现的超标数据及时移送环保执法部门进行查处。
银川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9月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