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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31/2018-91696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金融工作局 成文日期:2018-09-21
责任部门:银川市金融工作局 发布日期:2018-09-21
名 称:关于举办银川市2018年宏观经济与金融知识专题研修班的通知

关于举办银川市2018年宏观经济与金融知识专题研修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企业: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金融强市”战略的实施意见》(银党发〔2014〕28号)、《银川市促进金融发展若干实施细则》(银党办发[2015]8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金融、国资类国有企业实际情况,提升企业高管理论知识素养和业务实操能力,为我市深入实施“金融强市”战略、做大做强地方金融服务体系和国有投融资体系培养高素质人才团队。经市委组织部备案,由市金融工作局牵头,举办2018年宏观经济与金融知识专题研修班。 

本次培训由银川市金融工作局委托浙江大学经济学院高级培训中心,以市属各机关单位、国有企业高管人员为主要培训对象,适当安排各县区相关业务分管领导参加。培训采用专家授课、专题研讨、案例分析、特色讲座、同行业参观交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培训时间及地点 

2018年10月15日-20日(10月14日报到,10月21日返程) 

地点位于杭州,浙江大学西溪校区。 

二、 培训课程安排 

主要课程安排

党建课程+现场教学 

资本运营融资渠道建设及促进企业挂牌上市工作 

地方政府在金融风险及非法集资防范与处置方面如何作为 

地方国有企业创新发展与转型升级对策 

浙江民营经济发展经验与浙商创业智慧 

分组案例讨论 

实地考察+地区(县)金融办座谈交流 

三、 培训对象及人数 

1.银川市直机关经济金融工作有关部门领导干部。 

2.银川市辖区(县)相关领导干部。 

3.国有企业高管。 

4.邀请自治区金融工作局干部1名。 

以上培训对象计划,总人数控制在55人以内。 

注:本次培训定位机关领导干部及企业高管培训,除金融局、国资委个别业务人员外,市直机关原则上安排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市辖区(县)应当为分管副区(县)长、金融办负责人或地方国有投融资公司人员,企业应当为高管人员。 

四、 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费用由银川市金融局培训专项费用承担,包含: 学费、住宿费、餐费、专职班主任、教学场地、教学管理、课程资料、基本学习用品、班级合影、课间茶点饮料、结业证书等费用。 

学员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单位自行承担,按标准报销。 

五、 其他事宜 

1. 本次培训统一安排双人标间住宿,如需单间住宿,可在到达培训地点后,自行与酒店协商调整,超出费用自理。 

2. 凡报名参加培训人员,请添加“银川市2018年浙江大学金融培训群”,并备注单位及姓名,方便后期通知培训有关事项。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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