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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15/2019-00106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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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 2019-08-02 |
责任部门: | 海事港航科 | 发布日期: | 2019-08-02 |
名 称: |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加强“古尔邦节”期间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
辖区各交通运输局:
8月10日至8月13日是“古尔邦节”自治区统一安排放假时间,我市水上交通即将迎来高峰时段。为进一步加强节假日期间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各项安全措施,及时消除存在的各类安全生产隐患,有效防止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发生,现将加强节日水上交通安全生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管重点
(一)水路运输经营者经营资质保持情况,水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落实情况,水运企业违规接受船舶挂靠经营情况。
(二)船舶证照有效情况,船舶应急、消防、救生设备配备情况,营运船舶遵守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各项规定情况,老旧船舶运营管理情况。
(三)船员持证情况,船员遵守船舶安全行驶规章制度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四)防汛工作开展情况,督促水运企业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情况,加强对洪水、大风等恶劣天气和自然灾害的预警预测,切实将防范极端灾害性天气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坚决遏制汛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落实汛期值班制度和值班人员,责任落实到个人,保证通讯畅通,有突发事件及时上报。
二、工作措施
辖区各交通运输局加强监管,对各自辖区水运企业进行节前水上交通安全检查;督促辖区水运企业加强自查自检,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市交通运输局会同辖区交通运输局,自近日起对水运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多管齐下,取得实效。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节假日安全管理作为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任务,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充分认识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分析问题隐患的存在的真正原因,及时解决。
(二)强化工作落实。各交通运输局督促企业重视节假日水运高峰期安全管理,要求切实加强领导,保障经费,明确责任,加强沟通,及时上报信息。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7月3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