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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5/2019-00127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2019-08-26
责任部门:应急管理科 发布日期:2019-08-26
名 称:关于印发《银川市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银川市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有关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银川市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交通运输部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百日行动的通知》认真遵照落实

  附件:1.银川市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

  2019821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防控

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遏制安全生产事故,根据《宁夏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我市交通运输领域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银川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打牢安全生产管理基础。重点突出我市交通运输领域存在的问题及隐患,通过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减少一般事故,防范较大事故,遏制重大特事故,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中阿博览会召开积极营造和谐稳定的交通运输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工作有效开展,成立银川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长:孙  

副组长:傅    柯念国  谢继忠              

杨学峰  钱建勋  

  员:卢        王天山  蔡云秋    周树宏  

马维国  曾亚灵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和应急管理科,主任由李伟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孙潇同志兼任。负责局系统此次工作的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各单位、部门和企业工作任务的落实。

三、工作安排

自8月20日起至12月1日,集中100天的安全隐患治理专项行动,体安排如下: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826日)。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会议动员部署,做到方案措施详细,任务清楚明确,责任落实到位。

(二)排查整治阶段(827日至1115日)。各单位、各企业要开展全方位、全要素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决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要建立安全隐患治理,对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局各业务科室、各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严格落实监管职责。

(三)整治提高阶段(1115日至121日)。各单位要对安全隐患排查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回头看”行动,特别是要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全面系统地分析梳理,举一反三认真做好防范措施,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四、整治重点

(一)公路养护领域。市公路管理处要集中对列养公路、农村公路的重点路段、事故高发路段进行全面排查整治。针对重点路段、事故高发路段要细化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加强对管养公路、农村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安保、标志标牌情况的检查,对临水临崖、危险路段和学校路口等处,要确保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齐全完好。加大公路巡查和对重点桥梁的监控,发现损坏路段要设置警示、警告交通标志并及时修复,消除道路隐患;加强小口子林带的监管力度,及时消除周边安全隐患,落实各项消防措施,确保林带消防安全。

(二)公路路政领域市公路路政稽查支队要加强公路巡查,进一步加大超载超限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对摆摊设点占道经营、私设广告牌、路面倾倒垃圾、涉路施工不设警示标志、以及抛洒滴漏等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加大对路产路权保护力度,及时查处破坏路产路权的行为,抓好治理超限工作,全力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三)城市公交领域。市公交公司要突出领域重点,对运营线路、加油站、加气站、充电站、修理车间等重点危险区域进行一次全覆盖的安全隐患排查。按照风险等级,围绕从业人员不安全行为、车辆设备不安全状态、环境因素管理缺陷四个方面逐步展开隐患排查,对一般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并做好相关检查记录,对重大隐患要制定相关整改措施,做到隐患排查治理五落实;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切实履行岗位职责,针对基层单位所辖区域进行拉网式隐患排查。采用“安全检查表”的检查方法,根据检查表内容逐项进行排查检查,确保隐患排查落到实处;驾驶员、乘务员、站务员、巡防队员等一线从业人员要加大对危险物品的检查力度,严格落实安全检查职责,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易碎、剧毒等危险物品的乘客进站上车,全力维护城市公交运营安全。  

(三)城市出租领域市城市客运管理中心要加大对出租车企业的督导力度,重点检查出租车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并加强业务指导逐步提高出租车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在南门汽车站、北门旅游汽车站等乘客密集的区域进行检查,严查非法拼客、无证、客运资格证不齐全从事载客运营等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加大对中巴车超员、超速、违章穿越、不按规定线路行驶、随意停靠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四)水上运输领域。局海事港航管理科要加强水运企业的监督指导重点检查资质证件、水运企业相关人员的安全培训、现场安全管理等。针对措施不到位、管理不到位、责任不到位的水运企业要限期进行整改,逐步完善水运输企业安全管理体系

(五)工程建设领域局建设管理科要加强交通工程领域的安全检查力度,针对施工企业安全技术措施、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应急预案演练、特种设备管理、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危险作业许可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要一律限期进行整改,做好复检复查,督促其认真做好施工期间的各项安全工作,确保施工安全。

(六)道路运输领域。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要对长途客运班线(特别是800公里以上的)所属企业、省际旅游包车企业执行《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情况进行检查,推动安全隐患大、不能提供连续服务的800公里以上长途客运班线退出市场。严格省际包车客运标志牌申领和使用,严肃查处异地经营、不按照标志牌载明事项运行、超越许可事项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检查动态监控平台运行、超速和疲劳驾驶处置,以及凌晨2-5时的长途客运线路接驳运输开展情况(含属地接驳点运行及其接驳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省际旅游包车车辆技术状况管理,以及与旅行社等协作开展旅客行李物品安检情况;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会同有关部门全面排查常压液体危险货物运输罐车未按要求配备安全附件、罐体壁厚不达标情况,强化剧毒化学品、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等高危货物道路运输管理,全面排查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聚集风险隐患。重点检查动态监控及驾驶员、押运员从业资格和教育培训管理情况,做好区域间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政策衔接,强化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管理;全面排查城市公交车辆通行防护基础设施不足的跨河(湖)桥隧、临崖路段安全风险隐患。重点检查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区域安装防护隔离设施、驾驶员安全意识和技能教育培训情况,“专项行动”结束后,新增车辆防护隔离设施安装率达到100%,驾驶员安全文明驾驶教育培训率达到100%。重点检查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运营安全风险数据库和隐患排查手册制定和执行情况,特别是大客流、关键设施设备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防止隐患升级、风险失控。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清楚认识当前安全生产严峻形势,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政治自觉和思想站位。要把此次专项行动与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紧密结合,整体推进。动员企业职工全员参与安全隐患自检自查工作,确保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有序推进,切实取得实质成效

(二)周密安排部署,狠抓责任落实。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各级各部门负责同志要忠实履行职责,敢抓敢管,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现场,督促指导,周密部署、狠抓落实,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隐患要全程跟踪,严密监控,强力督促整改。对重大隐患要建立台账,逐级挂牌督办,严格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责任落实局各有关科室和各行业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加强对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规范各生产经营单位的行为,维护安全生产秩序。对发现的问题当场查处、现场警示,现场纠正。局领导小组将加强督查检查,对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活动开展不得力、整改措施不到位、整治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将进行安全生产约谈并给予通报批评。隐患问题整改不到位而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扩大宣传范围,积极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加强对专项行动的宣传,采取多种形式,鼓励一线从业人员、管理人员积极投入到隐患排查的行动中来,充分发挥从业人员力量,通过排查周边存在的隐患、消除隐患,进一步增强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处置能力  

(五)加强信息报送。请各单位于825日前报送本单位的实施方案;每月20日前将本月专项行动小结报送局安委办。1125日前报送专项行动总结。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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