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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5/2019-00154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2019-11-12
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和应急管理科 发布日期:2019-11-12
名 称:关于印发《平安交通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平安交通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银川市交通运输关于印发《平安交通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局,局各有关科室,局属各有关单位

平安交通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给你合实贯彻实。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

                        20191112

 

(此件公开发布)

 

平安交通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推进交通强国建设的统一部署,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平安交通三年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结合银川市交通运输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交通运输部,市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突出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着力构建双重预防体系,严防较大安全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平安银川建设提供更加可靠的交通运输安全保障

)行动目标2020年,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责任明晰,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基本完善,实现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死亡人数明显下降,严防严控较大以上事故,安全生产整体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相适应。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改革发展

1.按照部、、市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实施意见要求,加快推进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工作落实,继续深化平安交通建设,优化完善安全发展体系,着力破解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理顺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体制。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牵头科室局机关相关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责任落实

 2.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交通运输企业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法依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足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构建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防控双重预防体系,开展经常性的应急演练,依法诚实守信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牵头科室:局机关相关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3.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以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程为抓手,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尤其是“两客一危”运输企业未达标的,要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工作力度。2020年底前,道路运输、城市客运、水运输企业达标率达到80%以上;2021年底前,企业达标率达到90%以上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牵头科室:机关相关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强化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责任规范导则》,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的指导下,制定完善安全生产权责清单,厘清和明确行业内部安全管理职责。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牵头科室:局机关相关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调研。对交通运输重点行业领域和事故多发单位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和了解基层一线单位安全生产面临的实际问题和突出困难,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指导基层一线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并做好跟踪督办和主动服务,确保取得实效。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牵头科室:局机关相关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6.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科学设定指标,在交通运输部门业绩考核中加大安全生产工作权重,实现安全生产绩效与评优评先、履职评定、职务晋升等挂钩,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隐患的问责追责机制。

局安委办牵头,机关相关处室配合

(三)构建双重预防体系

7.加强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研判。推动建立和完善与气象、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公安交警等部门的联系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和应急处置工作。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牵头科室:机关相关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8.加强安全风险管控,结合我实际,落实部颁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基本规范和道路水路运输、公路水运工程等重点领域风险等级判定指南,指导督促企业有效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和管控,对重大安全生产风险严格实施备案管理。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牵头科室:机关相关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9.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督促企业和相关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报备制度,对重大安全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实行闭环管理,对整改不力的实行约谈告诫。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执法,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牵头科室:局机关相关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突出重特大事故防范

10.建立典型安全生产事故通报机制,针对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及时采取有效对策和措施,同时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做好举一反三,强化教育培训和宣传引导,有针对性地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发生同类事故,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牵头科室:机关相关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11.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一是按照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市安委会的部署和要求,集中开展系列专项整治行动。二是结合我实际持续开展以下专项整治行动:以整治“两客一危”车辆脱离监控、超速、疲劳驾驶、凌晨2-5时违规运行等为重点开展道路运输专项治理;推进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强化落实货运源头管理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处罚机制;积极推动公路水路工程安全防护标准化和施工安全风险管控开展道路运输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牵头科室局机关相关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制机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和应急演练后评估工作,不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牵头科室:局机关相关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13.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公路、站场、航道等交通基础设施的安全设施投入力度。结合“四好农村路”建设提高农村公路安全保障能力,大力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危桥改造、隐患路段整治、渡口改造、渡改桥、通航安全设施等。加快老旧车船更新改造工程,提升运输装备安全性能和本质安全水平。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牵头科室:局机关相关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加强监管应急装备设施建设,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装备及现场执法、应急救援用车。建设综合监管指挥系统,完善安全监管和应急配套设施建设。研究推进危化品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牵头科室局机关相关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实施科技兴安工程,探索研究运用大数据技术开展安全生产规律性分析,提高安全生产决策科学化水平。推广应用性能可靠、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积极推动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牵头科室:局机关相关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发挥市场推动作用鼓励和支持行业管理部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第三方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安全评估等技术服务。积极推进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切实发挥保险机构参与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作用。大力推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库,实现部门间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共享,落实好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办法,建立失信联合惩戒和守信联合激励机制。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牵头科室:局机关相关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依法治理

17.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制度制定实施安全监管执法计划,完善执法程序规定,依法严格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突击检查、“双随机”抽查力度。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大力提高安全监管执法效能和违法违规代价。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保证执法严明、有错必纠。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牵头科室:局机关相关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提升从业人员素质

18.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监管机构,优化人员结构,加大专业化人才引进和培养,重点充实基层一线监管和执法,完善基层监管队伍激励机制。严格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建立实施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考试录取、入职培训、持证上岗和定期轮训制度。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牵头科室人事科、应急管理科

19.强化培训教育大力实施人员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教育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能力教育培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制定考核管理规定,开展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牵头科室:各业务科室

20.大力弘扬安全文化充分利用交通运输部门建立网站、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手机短信、工作QQ群等平台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的公益宣传和教育引导。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宣传周”等宣教活动。开展安全生产知识进企业、进校园等“七进”活动,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牵头科室:局机关相关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各县(市)区交通局、局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制定深化平安交通攻坚行动的具体落实方案,细化、实化工作举措,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取得实效。局安委办负责全市平安交通攻坚行动的统筹安排、组织协调和跟踪督导。

(二)加强督查。各县(市)区交通局、局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攻坚行动期间,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市局每半年也将组织督导组开展督导检查。

(三)加大宣传。积极开展平安交通攻坚行动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和各种网络宣传平台进行宣传引导,注重推广攻坚行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促进攻坚行动扎实深入开展。

(四)强化考核。市局将攻坚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五)信息报送。各县(市)区交通局和局属各单位于2019年11月20日前,将开展平安交通攻坚行动的具体落实方案报局安委办;2019年12月10日前,将攻坚行动安排、部署、开展情况;2020年6月10日前、12月10日前将攻坚行动安阶段性小结和工作总结报市局安委办。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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