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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15/2020-00037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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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 2020-04-27 |
责任部门: | 政策法规和应急管理科 | 发布日期: | 2020-04-27 |
名 称: | 关于印发《银川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城市安全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
局有关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银川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城市安全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4月26日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城市安全发展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19版)》、《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试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区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细则(试行)》、《银川市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实施方案》及自治区安委办、市安委办相关通知精神,结合我市交通运输领域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自治区、银川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以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为核心,着力解决交通运输领域安全基础薄弱、安全管理水平与现代化城市发展要求不协调、不适应等突出问题,加强源头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不断健全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快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步伐,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全面提高交通运输安全保障水平,为今年全面实现银川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到2035年,城市安全发展体系更加完善,安全文明程度显著提升,建成与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相适应的安全发展城市的总体目标,提供坚实的交通运输保障。
二、组织机构
为了确保此次行动扎实有力开展,达到预期目标,特成立银川市交通运输局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对此次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组 长:孙 瀚
副组长:柯念国 谢继忠 张 静 杨学峰 陆 军
钱建勋
组 员:周树宏 王天山 卢 鹏 余继勇 孙 潇
曹 辉 续 钢 王燕萍 蔡云秋 曾亚灵
董少华 张质彬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和应急管理科,主任由张静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孙潇同志兼任。负责局系统此次工作的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各单位、部门和企业工作任务的落实。
三、工作任务
(一)对车站开展风险评估,建立大客流监测预警和应急管控制度。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要加强对各车站的安全管控,督促各车站开展风险评估,针对存在的风险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同时要建立大客流检测预警制度和应急管控制度,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
责任领导:柯念国
责任单位(部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完成时限:2020年8月底前
(二)不断完善城市公共交通风险监控平台,监测预警覆盖城市主要线路。市公交公司要在智能调度中心监管监控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功能,对高温、低温、大风、雨雪等恶劣天气要及时通知各线路驾驶员注意行车安全及恶劣天气行车操作规程;对存在较高风险的线路要定期对驾驶员进行提醒,同时要加强监测监控,对规范操作规程的驾驶员要及时进行警示纠正,确保行车安全。
责任领导:钱建勋
责任单位(部门):市公交公司
完成时限:持续并长久坚持
(三)不断完善公交车驾驶区域安全防护隔离设施。市公交公司要加强对车辆安全防护隔离设施的维护保养,要将防护设施纳入日常安全检查范围。线路管理人员要定期对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破损、缺失等影响正常使用的要及时进行维修,不得使防护设施成为新的安全隐患。
责任领导:钱建勋
责任单位(部门):市公交公司
完成时限:持续并长久坚持
(四)加强对长途客运和客运包车车辆、重点营运货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的监管。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要加强对“两客一危”道路运输企业的监管,确保每一家道路运输企业对本单位的车辆监控到位,切实不留漏洞、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发现问题要及时督促企业进行整改,确保设备运转正常;各道路运输企业要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对老旧设备要及时进行更换和淘汰,做好日常检查记录。特别是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路线、速度、行驶时间进行运输,不得私改线路,各道路运输企业要安排专人做好日常运输过程的监管,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做到警钟长鸣。
责任领导:柯念国
责任单位(部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完成时限:持续并长久坚持
(五)开展车站紧急疏散能力评估,评估率达到100%,评估结果应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要督促各车站及时开展紧急疏散能力评估,要求各车站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方案,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开展此项工作,确保所属车站在6月底前全部完成评估。
责任领导:柯念国
责任单位(部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前
(六)对桥梁实施监控诊断,桥梁安全设施隐患按计划和整改方案完成整改。市公路处要加强对所辖桥梁的安全监控,结合年度安全检查计划和专项整治行动定期对桥梁进行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要逐一列整改清单,一般隐患要在8月底前全部完成整改;重大隐患要制定整改的目标和任务、整改技术方案,明确整改日期、保障经费和物资、安全保障措施,同时要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
责任领导:杨学峰
责任单位(部门):市公路管理处
完成时限:2020年8月底前
(七)修制定城市综合交通枢纽安全管理办法。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要督促各车站完善安全管理办法,结合各车站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较强的安全管理办法,全力确保车站运营安全。
责任领导:柯念国
责任单位(部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完成时限:2020年8月底前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开展阶段(2020年5月底前)。各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安排部署,要将安全发展工作纳入到本单位重点工作中。召开专题会议,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明确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措施,责任落实到人,全力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落实实施阶段(2020年6月至2020年8月)。各单位、各部门按照部署,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联动,齐抓共管,上下一致,全面开展我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发展建设。结合其他安全生产工作,健全安全发展机制,推动完成各项标准任务,切实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0年8月中旬)。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开展安全发展工作的成效,不断分析不足与存在的问题,并形成书面分析报告,持续加以改进,不断加强薄弱环节的安全管理,切实促进我市交通运输环境平稳有序。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站在讲大局、讲稳定、讲责任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结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切实落实好国家、自治区、银川市的有关文件要求精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靠前指挥,立即展开工作部署,做到有方案、有部署、有落实、有回复,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责任落实,提高管理水平。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方案的要求和部署,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和职责分工,确保每项职责落实到人。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部位要努力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科学的管理方法、先进的安全技术,切实突出安全生产工作成效,按照实施步骤的要求,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分析,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整改,并形成自评报告,做到持续改进。
(三)加大监督力度,确保落实到位。局安委办将不定期对各单位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开展不力、没有按照要求、敷衍了事的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全系统进行通报。
(四)加强信息报送。请各单位于2020年5月11日前报送实施方案;2020年8月20日报送完成情况;2020年11月20日报送年度工作总结。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