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 长者版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交通运输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部门文件

索 引 号:640100-115/2020-00052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2020-06-04
责任部门:安全政策法规和应急管理科 发布日期:2020-06-04
名 称: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高温天气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高温天气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局有关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银川市关于做好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2020年交通运输系统高温天气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现就做好交通运输系统高温天气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认真部署落实

汛期具有高温天气持续时间长、雷雨天气突发性概率大、洪水、泥石流灾害较多等特点,同时也是交通运输的繁忙时段和交通工程建设的黄金时期。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高温天气和汛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责任体系,健全工作机构,全面做好部署,层层落实责任,切实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放到重要位置。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认真研究高温天气和汛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特点,早部署、早预防、早备战。要做到人员到岗、工作到位。要密切关注气象变化情况,不断加强对高温、强降雨、洪涝、泥石流、山体滑坡等恶劣天气和自然灾害的预警预测,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切实将防范极端灾害性天气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坚决遏制汛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深入开展汛期安全检查

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本行业、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制定高温天气和汛期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结合“打非治违”、日常安全生产检查等工作,立即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隐患排查,做好隐患治理、加固防险工作。公路养护、工程建设、水上运输等重点领域单位、企业要根据气象特点,进一步完善细化安全度汛措施,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公路管理。市公路处要加强道路巡查力度,特别是对险路、险段的整治,将易发水毁、塌方路段要登记造册,制定相应的防治方案,根据危险性程度,实行分级监控和预警,并设立相应的警示标志。要重点关注汛期易被雨水冲蚀的临崖、高边坡、高陡坡和高路堤以及低洼积水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路段,加强桥涵等构造物以及路基防护、排水设施的日常养护巡查,发现坍塌、路基塌方、水淹、泥石流等危及行车安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清除,确保通畅。要组织人员定期疏通排水设施,及时加固修复损毁部位,确保公路防护、排水设施完好,努力减少因公路水毁而引发的次生事故灾害。在养护施工路段和易发生水毁路段设立明显标志,引导车辆安全通行。

(二)工程施工。局建设管理科、局项目办要督促在建工程建设项目部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控和施工现场人员、机械的管理,加大由极端天气灾害引发事故灾害隐患排查力度,对施工工地存在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危险部位、重点路段全面掌握,超前防范,落实各项安全防控措施,积极做好工程施工现场的防汛准备工作。对周围存在泥石流、山体滑坡、垮塌威胁的临时宿营区、现场排水、边坡基坑支护、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等区域,要加强巡视检查,提前采取预防措施。要时刻强化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对安全警示标志、防护设施等采取有效的加固措施,特别要加强对高空作业、临时用电安全等施工重点环节和部位的安全管理,加强自然灾害天气对施工安全影响的防控,确保施工安全。遇雷雨、大风等极端天气时,要按规定停止相关作业,及时撤出危险区域的作业人员,严禁冒险作业。严禁在泥石流区、滑坡体、洪水位下等危险区域设置施工驻地。

对正在建设中的航运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汛期的安全施工,厘清在防汛工作中的职责,依据职责分工加强对项目施工期防汛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确保汛期的生产安全。

(三)水上运输。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要加强同气象水文单位的协作,密切关注流经银川黄河水域的流速及沿河堤岸的冲蚀情况,及时发布汛期预警。加强重点水域、船舶、浮桥和重点时段的水上安全管理工作。进入汛期前,要加强对船舶的入汛前检验,提高船舶运行质量。严厉打击船舶超载、违章驾驶及船舶“带病”运输等违法行为,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下发停航、停渡和停运的通知,保持良好的水上通航秩序。重点加强对各旅游景区(点)内运营船舶、码头、浮桥、渡口渡船、消防安全等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企业认真开展从业人员资质的全面普查,积极开展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严重违章作业的项目和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该取缔的取缔,该关停的关停,严格确保汛期水上交通运输安全。

(四)道路运输。市城市客运管理中心要督促各道路运输企业加强对汛期的天气关注,严格遵守雨季行车的各项安全规定,及时发布预防预警。重点是针对高温天气车辆自燃事故易发的特点,各运输企业要组织对所有运营车辆进行一次全面、彻底排查,集中力量检查车辆发动机、电路系统、燃气系统和安全门、安全锤和灭火器,严防车辆因漏电、漏气和机械隐患导致事故发生,确保车载灭火器材、安全逃生等设施设备齐全、有效、完好,保证车辆安全出口符合标准。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强车辆的安全管理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的技术状况良好,防止机械故障、爆胎、高温引发车辆自燃等事故发生。

市公交公司要加强对公交场站、枢纽站的安全管理,督促各线路管理人员、场站安全管理人员严格落实安全检查职责,逐车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建立相关。要督科学组织运力,合理调度,保证驾乘人员的休息时间,严防疲劳驾驶。利用车载视频、电子屏、GPS等设备时刻提醒驾驶员安全谨慎驾驶。利用温馨提示牌向广大司乘人员及时通报路况和天气变化情况,提醒驾驶员在高温天气下避免长时间驾驶。    

三、加强应急联动,全面做好监测预警工作  

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与安监、气象、水务、国土资源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相关灾害信息,完善协调联动机制、预警机制,制定相关防范措施。同时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充实应急物资,做好抢险救援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灾害或事故,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能够迅速投入抢险救援工作。保障信息畅通、信息共享、资源共享,协同应对各类灾害和事故。

四、强化督查,严格责任追究

    各单位、各部门要深入基层一线,认真开展汛期安全生产明察暗访工作,帮助企业和基层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局安委会将对本行业领域开展汛期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抽查督导,对工作不到位、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预防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企业和单位,坚决落实警示通报、约谈诫勉、事前问责等措施,以强有力的责任追究提高制度、措施的执行力。

    五、加强值班值守,及时报送信息

各单位、各部门要在汛期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值守,对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做好记录。同时要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与合作,及时、科学、合理调派救助力量,尽最大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在极端恶劣天气或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等特殊时段,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事故险情,做到及时妥善处置,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请各单位在68日前将高温天气和汛期安全工作部署文件及检查发现的较大安全隐患报市局安委办。

联系人:芦珧  电话:6888275

电子邮箱:ycsjtjawb@126.com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代章)

    2020年6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