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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5/2020-00139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2020-11-19
责任部门:运输管理科 发布日期:2020-11-19
名 称:关于明确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和市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工作职责的通知

关于明确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和市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工作职责的通知

 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市道路运输事务中心: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已落地执行,为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提高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形成局属各单位之间无缝衔接、运行有序、信息共享、监管有力的工作格局,根据《关于整合组建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银机编发〔2020〕15号)和《关于银川市城市客运管理中心更名等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银机编发〔2020〕15号)精神和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现就执法支队和事务中心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执法支队职责

(一)履行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建立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相关数据统计报送制度,确保突发事件、安全生产事故报送实时准确。

(二)负责交通运输领域(客运、货运、维修、驾培、公路、质监、海事七大领域)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工作,建立行政执法月统计报送制度,于每月底前将行政执法统计数据报局运输服务科、政策法规和应急管理科;同时将道路运输类中行政处罚或行政强制涉及的具体企业和个人的相关信息抄告事务中心(信息共享),作为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依据。负责组织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方面的教育培训工作。

    二、事务中心职责

(一)负责道路运输领域客运、货运、维修、驾培行业行政许可事项(或备案)前置资料审核、现场踏勘和档案资料管理,与市民大厅交通运输局窗口保持密切沟通联系,同时就相关许可情况与执法支队保持信息互通,形成相互配合、协调联动、高效工作的机制。

    (二)建立道路运输市场运行监测统计分析制度,重点对巡游出租车、网约出租车、班线客运运营数据、驾驶员培训等统计分析,形成月、季、年度统计分析报告,每季度末报送局运输服务科。

(三)负责制定道路运输各行业质量信誉考核管理办法,并对道路运输行业企业进行年度质量信誉考核工作,考核结果报市交通运输局作为行政许可依据。

    三、建立联动机制

    (一)重点监管事项信息沟通机制通过每月定期通报行业监管和与执法情况,弥补管理不足,引导执法重点,促进管理与执法有机统一。

    (二)行业基础信息共享联动机制。通过每月定期将道路运输市场运行监测及相关数据统计分析、道路运输许可(备案)业户等基础数据和交通运输各领域日常检查及查处等执法数据相互抄送(电子传输)等形式,实现信息共享和实时交互纠错,为管理与执法提供精准数据支撑。

    (三)企业违法案件通报机制。执法支队每月将客、货(危)道路运输企业违法违章率抄报事务中心,对违法违章率较高企业以及逾期经催办仍未处理的企业通报道路运输事务中心,通过双方联合检查或约谈企业法人代表等方式,传递管理责任,加强企业管理。

    (四)道路运输事务中心案件移送机制。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将在日常管理过程中以及在相关领域的许可(备案)事项检查中发现等问题以及违法行为,抄送执法支队进行调查处理,通过行政处罚等方式,提升对企业等监管效率。

    (五)信访、投诉信息月度互换机制。可及时相互了解业主和市民反映等热点问题,便于各自采取相应等管理措施和针对性安排勤务力量。

    (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遇有突发事件,执法与监管力量必须双管齐下,增强各类突发事件处置实效,避免行业矛盾激化,维护行业稳定。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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