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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5/2021-00030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2021-03-12
责任部门:银川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2021-03-12
名 称:关于深化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的通知

关于深化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室: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统筹发展和安全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深化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防范工作,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2021年1月26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了《关于深化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的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的意见要求,结合银川市交通运输行业实际,现就做好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对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

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是交通运输行业的重要政治责任,也是推进行业更高质量、更高水平安全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底线思维,充分认识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风险预见预判能力,严密防范和有效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

(一)清醒认识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近年来,交通运输行业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交通运输部部署要求,不断加强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运输、水上交通、工程建设等领域安全生产事故(事件)仍时有发生,暴露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尚未得到有效管控,不同程度存在“认不清、想不到、管不到”等问题。有的单位对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不重视、不上心,对当前面临的形势心中无数,对存在的风险底数“认不清”;有的单位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不深入、走形式,对存在的各种风险隐患和可能导致的后果“想不到”有的单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精细、不精准,对发现的重大风险缺乏有效监测,对职责边界划分不清,导致部分重大风险“管不到”。各单位要系统梳理长期以来影响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的顽症病疾,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切实推进风险隐患排查和问题整治,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二)持续提升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的能力。抓好交通运输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是一项系统、科学、复杂的工程,要大力提升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认知能力、研判能力、决策能力和支撑能力。认知能力方面,要坚持辩证思维、创新思维、法治思维和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常观大势、常思大局,针对各项业务工作,系统总结归纳历史事故情况,明确风险点和各类风险因素,加强培训教育,提高全员风险辨识和防范能力。研判能力方面,要加强全局性、前瞻性、根本性谋划,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研判做实做细,精准识别现象本质,抓住要害、找准原因,把握风险规律,科学预见形势发展走势和隐藏其中的风险挑战,做到未雨绸缪,及时主动。决策能力方面,要把握行业发展和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风险变化大势,统筹各方力量,加强源头把关和过程控制,科学有效决策。支撑能力方面,要强化基层基础基本功建设,提升交通运输基础设施、设备等安全水平,提高安全生产工作决策者、实施者、操作者安全意识、专业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有力保障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各单位要强化监管,持续提升风险治理能力,把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放在更加突出位置,统筹部署、大力推进、优先保障。

二、健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防控机制

深化防范化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要不断推进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建立健全风险研判机制、决策风险评估机制、风险防控协同机制、风险防控责任机制,主动加强协调配合,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一)建立健全安全风险研判机制。要认真对照《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清单》(见附件1)明确的23项重大风险,结合单位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和补充重大风险清单,针对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系统性、区域性、多发性和偶发性特征,加强安全生产形势研判。要绕行业安全发展变化趋势、环境影响因素、风险规律、事故教训和突出问题等重点,加强调研,定期会商,科学研判,及时准确发现潜在的重大风险和系统性、区域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精准提出应对方案和具体措施。

(二)建立健全决策风险评估机制。要加快推进安全生产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建设,建立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制定分析、协商和评定等具体程序。在制定和实施行业涉及安全生产标准规范、政策制度、重大工程等重大行政决策时,要依托行业相关科研院所、大学等技术服务机构进行风险评估,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专家作用,通过座谈会、论证会、实地走访等形式听取各方意见,防止决策失误。

(三)建立健全风险防控协同机制。要建立完善重大风险防控部门协同机制,加强与同级政府部门间的协调配合,针对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及防范化解措施,充分运用部门间联席会议、联防联控和常态化工作协调机制等工作平台,推动实施部门间重大风险信息共享、措施共商、联手共防。建立完善重大风险防控上下协同机制,推进实施重大风险市、县(区)行业管理部门分级管理、同步防控。建立完善重大风险防控内部协同机制,充分发挥各单位安委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作用,统筹部署各业务领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并推进落实。建立完善重大风险防控跨区域协同机制,协调解决涉及跨区域的系统性、区域性重大风险防控突出问题,提高风险防控的协同能力。

(四)建立健全风险防控责任机制。各相关单位要压实行业安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细化明晰对重大风险监测、管控、应急等环节具体工作责任,形成重大风险防范责任网络,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要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建立风险防控责任机制,将风险防控责任传导到第一线,压实到源头,落细到具体岗位和人员,建立完善风险防控责任链条及清单,制定岗位风险防控履职行为规范或操作规程,切实推进行业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工作精准化、规范化和高效化。要强化监督和考核,对因重大风险管控不力导致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风险防控责任。

三、实施全过程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清单化精准管控

抓好防范化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要对职责范围内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做到“心中有数、见微知著、对症下药”,提高动态监测、实时预警能力,推进风险防控工作科学化、精细化。

(一)摸清风险底数。要对照重大风险清单,组织深入摸排本单位、本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结合《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基本规范(试行)》,科学研判、综合评价,精准摸清重大风险的全要素信息,建立重大风险专项档案,准确记录重大风险地理位置、危险特性、影响范围以及可能发生的事故及后果等基础数据和信息,做到重大风险底数清。

(二)建立“五个清单”。要因地制宜逐级摸排评估,进一步深化细化实化重大风险清单及管控措施,准确掌握重大风险具体单位、企业和部位,加快建立各级重大风险基础信息清单、责任分工清单、防控措施清单、监测监控清单和应急处置清单等五个清单。

(三)实施动态监管。要切实加强和规范重大风险信息报送,动态跟踪掌握重大风险五个清单信息。自2021年2月起,各县(市)区交通局、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市公路管理处、市公交公司按季度逐项梳理23项重大风险中涉及本单位、本行业的风险及变化情况(附件2),每季度最后一周星期前将所涉及的各项重大风险中风险程度较高的5个重大风险点信息报交通运输安委办(邮箱:ycsjtjawb@126.com),安委办汇总后报送至交通运输厅安委办。对于信息延迟报送或不及时更新、重复报送的单位和部门,安委办将以适当形式进行通报。

(四)加强跟踪管控。要指导生产经营企业科学规范制定重大风险管控和处置措施及程序,加强重大风险管控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工作保障,科学实施、精准治理,形成闭环,确保重大风险得到有效管控。要实时掌握重大风险安全状态,结合重大风险动态监测信息,做好应急准备,完善应急措施,一旦发生风险事件,及时妥善处置,做到措施严实、可防可控。

(五)实施“图化”管理。要根据风险的严重程度,将本单位、本行业重大风险点的重要信息纳入月度调度信息内容,建立行业安全生产风险“一图、一册、一表”,推进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可视化、精准化、动态化管理。各单位可根据实际,进一步延伸拓展,将较大风险纳入管理的范围。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必须亲力亲为,把坚持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贯穿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始终,对于本单位、本行业的重大风险要做到了然于胸,下好防范化解工作先手棋,打好主动仗,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风险事件底线。

(一)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干部要亲自挂帅,将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作为提升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水平的重要途径,作为行业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任务,作为各部门各单位研究、部署和督促督办的重要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推动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不断迈向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加大保障投入。要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践行安全发展理念,既要修造“万里路”,又要确保“千家安”,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纳入行业安全应急规划,加强重大风险摸排、评估、监测、管控的人财物投入,强化工作保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强化指导监督。要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作为重点工作内容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分级明确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监督检查、抽查方式和比例,及时掌握、指导、督促本单位、本行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情况,及时研究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将监督检查结果作为对下级单位考核评价和奖励评优的重要参考。要结合即将印发的宁夏《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规范填报安全生产信用信息,并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信息填报情况纳入生产经营单位信用管理,依法依规公布安全生产信用评价结果。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不力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严格追责问责。对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中主体责任不落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依规严格处罚;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监管不力、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重特大事故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交通运输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纳入行业安全检查重点内容,实施跟踪,对各县(市)区交通局、属各单位相关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和评价,对于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开展约谈和挂牌督办,有关情况向县(市)区党委政府通报。

附件:1.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清单

2.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及管控措施清单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代章)

          2021年311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市安委办、局领导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21311日印发

附件1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清单

风险l:省际客运班车特别是800公里以上客运班车碰撞风险

主要致险情景:1.车辆长距离运行,使用强度大,如果检查维护不及时,车辆易出故障;2.客运线路运距长,驾驶员连续作业,易疲劳驾驶,不良路况或天气条件下安全驾驶和应急处置能力不足;3.企业动态监控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和纠正车辆和司乘人员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防控要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道路旅客运输行业管理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做好重大风险防控工作。1.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7号),严格800公里以上客运班线准入环节客运市场供求状况研判和安全风险评估,以及事中事后监管;2.督促指导客运企业按照《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交运发〔2018〕55号)要求严格车辆技术管理,督促指导客运站按照《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交运规〔2019〕13号)要求严格开展车辆安全例检,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严防车辆带病运行;3.贯彻实施《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5号)督促指导客运企业严格落实车辆动态监控制度,加强运行途中安全预警和违法违规行为纠正;4.督促指导客运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交运发〔2018〕55号)等要求加强客运线路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驾驶员安全意识、驾驶技能培训。

风险2:省际包车车辆碰撞风险

主要致险情景:1.省际包车行驶路线不固定、运行时间长,驾驶员不熟悉路况,连续作业易疲劳驾驶;2.车辆长距离运行,使用强度大,如果检查维护不及时,车辆易出故障;3.企业动态监控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和纠正驾驶员有关违法违规行为;4.省际包车未备案或者未按照包车牌备案事项运行,异地监管难度大;5.乘客违规携带“三品”(易燃品、易爆品和危险品)上车。

防控要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道路旅客运输行业管理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做好重大风险防控工作1.贯彻实施《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7号),严格落实包车单个运次不超过15日要求,严控长距离、长周期的省际包车;2.按照《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7号)等要求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省际包车客运基础信息共享应用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交办运函〔2020〕389号)有关部署,从严省际包车客运标志牌备案管理,并向交通运输部实时上传备案信息,依托互联网便民运政系统开放包车牌信息对外查询,为异地监管执法提供支撑;3.督促指导客运企业按照《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5号)、《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交运发2018〕55号)等要求严格车辆技术管理,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落实车辆动态监控制度,加强运行途中安全预警和违法违规行为纠正;4.督促客运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交运发〔2018〕55号)等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会同旅行社等包车用户合规规划行驶路线,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强化驾驶员安全意识、驾驶技能培训;5.督促指导客运企业按照《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7号)、《关于积极推行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交运发〔2011〕396号)等要求落实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加强公众安全文明出行宣传,向乘客普及安全乘车和禁止携带“三品”上车政策规定。

风险3:危险货物道路运输风险

主要致险情景:l.剧毒品、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等高危货物运输;2.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存在罐体壁厚不达标、未按要求配备安全附件等安全隐患;3.途经环境敏感区域、生态脆弱区、人员密集场所;4.途经特大桥、特长隧道。

防控要点: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29号)、《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42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做好重大风险防控工作。1.配合相关部门督促相关运营单位严格落实《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29号)中关于托运剧毒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和放射性物品的相关规定,强化道路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2.联合工信、公安、市场监管部门部署开展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治理,有效消除在用罐车重大安全隐患;3.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对通过环境敏感、脆弱区域、人员密集场所路段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监控管理;4.加强区域间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政策衔接,推广不停车收费系统应用,指导具备条件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做好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临时停放引导工作;5.配合相关部门规划设置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行驶路线和建立完善重点隧道危险货物运输分级分类通行管控制度,制定安全行驶管理规定、应急预案,并加强应急演练。

风险4:重型载货汽车运输风险

主要致险情景:1.车辆严重超限超载;2.车辆非法改装;3.企业动态监管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和纠正驾驶员有关违规行为;4.驾驶员驾驶应急处置能力不高。

防控要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8号)、《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做好重大风险防控工作。1.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对“百吨王”等重型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进行治理;2.严格实施货车达标车型监管要求,加强重型货车定期检验检测管理,督促道路货运企业加强车辆技术管理;3.强化重型货车动态监管;4.督促货运企业加强驾驶员安全驾驶培训教育,强化重型货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

风险5:水路客运船舶火灾、倾覆风险

主要致险情景:1.客运船舶老旧,或技术状况不良;2.客运船舶搁浅、触礁或与船舶碰撞、船舶起火等;3.船员不遵守航行规则或安全操作规程;4.客船船员事故应急救援能力不足;5.汛期、凌期、突风等极端自然灾害易发区域,一旦发生对水路客运有重大的影响。

防控要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例》《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做好重大风险防控工作。1.加强客运公司管理,严把准入审批关,健全退出机制,加强船舶安全检查;2.船舶定期检测,按规定进行特别检验和强制报废,各类证书齐全、有效;3.严格执行船舶避碰规则和航行规则;4.严格执行客运船舶恶劣天气下禁限航管理要求;5.加强渡运船舶、浮桥安检;6.加强船员安全教育培训,提升船员应急处置能力和客运船舶安全运营水平;7.组织企业开展演习演练;8.水运企业建立健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杜绝违法经营及违章作业;9.水运企业做好汛期、凌期、防突风等工作,按规定督促相关船舶停止运输作业等。

风险6:载客10人以上的渡船倾覆风险

主要致险情景:1.渡船安全技术条件差;2.严重超员或装载不当;3.在恶劣天气条件下冒险航行;4.非法营运;5.船员或渡工不适任或违章操作;6.渡口设施不完备。

防控要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例》、《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4年第9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做好重大风险防控工作。1.渡船定期维保;2.严禁渡船超载客定额航行;3.严禁船舶在风力超过抗风等级、能见度不良、水位超过停航封渡水位线等恶劣天气、水文条件下开航;4.加大联合执法力度;5.强化船员(渡工)安全教育,提高操作技能;6.加强渡口设施建设,严格渡运审批。

风险7:客运、客滚码头候船区域火灾及人员上下船踩踏落水风险

主要致险情景:1.消防和应急通道堵塞,标志标识不清;2.消防器材配备不足或未定期检验;3.未按要求配备安检设备设施或设备设施存在故障;4.登船通道狭窄,登船时拥挤踩踏;5.大风、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上下船作业;6.码头建筑结构老旧,存在消防、结构安全隐患。

防控要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21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做好重大风险防控工作。1.按要求设置消防和应急通道,应保持畅通不被占用,标志标识清晰;2.按要求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定期进行检验;3.严格按要求配置安检设备设施,做好定期维护,切实做好乘客随身行李和客滚运输车辆的安全检查;4.合理布设登船通道,大客流量下可采取限流措施;5.根据天气情况船舶靠泊计划和人员、车辆上下船安全措施;6.加快老旧建筑结构、消防设备设施的升级改造。

风险8:城市公共汽电车火灾爆炸风险

主要致险情景:1.新能源车、柴油车等公共汽电车发生重大电路异常或油路故障;2.车辆碰撞引发公共汽电车起火。

防控要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5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做好重大风险防控工作。1.加强城市公共汽电车的定期检验检测管理,重点关注电路和油路完好情况;2.制定公共汽电车发生火灾等突发事件的专项应急预案并加强,提高驾驶员和乘客的应急能力。

风险9:大型城市公交车辆高处坠落风险

主要致险情景:1.在未建设交通安全设施的跨河桥梁,临崖路段行驶;2.驾驶员突发疾病失能,导致车辆失控;3.驾驶员应急处置能力不足,违规操作;4.车辆超速;5.驾驶员疲劳驾驶。

防控要点:1.按照相关要求建设跨河桥梁、临崖路段交通安全设施;2.加强驾驶员安全意识教育、心理疏导、应急培训和身体状况检查;3.加强社会公众文明出行宣传教育;4.督促公交企业加强驾驶员教育培训;5.严防驾驶员疲劳驾驶;6.推行城市公交车辆安装驾驶区防护隔离设施。

风险10:干线公路在役危桥隧垮塌风险

主要致险情景:1.未按规定配合有关部门对干线公路在役危桥隧进行交通管控;2.未按规定开展干线公路在役危桥隧检查监测。

防控要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做好重大风险防控工作1.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桥隧结构安全和交通实际状况,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交通管控;2.对危桥隧实施加固改造前,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开展检查监测。

风险11:重型载重汽车通行流量较大的未经评估加固提升的独柱墩桥梁垮塌风险

主要致险情景:1.未联合有关部门对该类独柱墩桥梁开展治超工作;2.独柱墩桥梁为危桥或其所在桥跨存在严重病害。

防控要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做好重大风险防控工作1.要求2.按照有关要求加强该类桥梁的治超工作;3.根据桥梁结构和交通状况,配合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交通管控措施。

风险12:临水临崖路段车辆坠落风险

主要致险情景:1.未按标准规范和指南设置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2.未按规定开展交通安全设施检查养护。

防控要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做好重大风险防控工作1.按标准规范和指南设置临水临崖路段交通安全设施;2.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和指南做好临水临崖路段交通安全设施养护工作。

风险13:连续长陡下坡高风险路段车辆翻车、连环碰撞风险

主要致险情景:1.交通流量大、重载车辆多、建设指标偏低;2.未按规定设置养护交通安全设施;3.未按要求实施提升公路连续长陡下坡路段安全通行能力专项行动;4.未根据实际需要实行交通管控。

防控要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做好重大风险防控工作1.按要求开展提升公路连续长陡下坡路段安全通行能力专项行动;2.按规定设置养护交通安全设施;3.提出必要的交通管控建议;4.推动有关部门逐步提升重载货运车辆制动性能。

风险14:公路跨铁路、公路立交桥车辆坠落风险

主要致险情景:公路跨铁路、公路立交桥未按规定建设交通安全设施。

防控要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建设交通安全设施。

风险15:危险货物运输车流量大的干线公路火灾爆炸风险

主要致险情景:1.干线公路危险货物运输车流量大,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导致危险货物泄漏,应急处置难度大;2.危险货物集中区域交通主干道危货车流量大,车辆长时间聚集、停放堵塞道路、应急车道3.相关道路管理、运营部门应急物资储备不足,应急处置能力不强。

防控要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做好重大风险防控工作1.加强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和跨区域运输信息共享,对车辆行驶轨迹、驾驶员状况及车辆技术状况全程进行监控;2.合理设定危险货物集中区域危险货物车辆作业时间、通行路线,避免车辆聚集;3.相关路段管理、运营部门应按要求配置应急救援物资,制定危险货物车辆事故应急处置方案并向交通、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报备,建立事故应急救援联动协调机制。

风险16:流量较大的二级以上公路在通车情况下实施养护作业时车辆连环碰撞风险

主要致险情景:1.作业现场未做好防护隔离、警示告知和作业人员防护措施;2.相关作业队伍资质、专业性不符合要求,作业人员作业不规范;3.非作业车辆闯入作业区。

防控要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做好重大风险防控工作1.根据养护作业情况,合理设置通行条件和通行时间;2.采用公众号、微博、告知牌、情报板、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做好此类作业期间的道路通行情报告知工作;3.加强作业队伍管理,按照相关作业技术规范做好警示告知和作业区隔离防护;4.养护作业现场应平面布置合理、物料堆放整洁、机械设备停放有序,养护机械或材料不得堆放于控制区外;5.作业期间加强路警联动、情报互通,维护施工路段交通秩序,作业路段发生事故应及时处置避免发生道路拥堵;6.完工后及时做好清理、交接或验收工作。

风险17:复杂地质条件下长大桥隧工程施工坍塌风险

主要致险情景:长大桥隧工程施工穿越岩溶发育区、高风险断层、沙层、采空区、高地应力或软弱围岩、滑坡体、高瓦斯或瓦斯突出等工程地质。

防控要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做好重大风险防控工作。1.做好地勘和周边环境调查;2.科学合理编制、审批专项施工方案;3.建立监测预警体系并严格执行;4.制定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响应。

风险18:穿越重要交通干线桥隧工程施工坍塌风险

主要致险情景:l.上跨(下穿)高速公路;2.上跨(下穿)轨道交通(铁路、轻轨等);3.上跨(下穿)二级以上航道。

防控要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做好重大风险防控工作1.做好地勘和周边环境调查;2.科学合理编制、审批专项施工方案;3.建立监测预警体系并严格执行;4.加强施工作业现场的交通组织;5.制定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响应。

风险1940m及以上墩柱、100m及以上索塔施工垮塌风险

主要致险情景:l.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按专项施工方案施工;2.施工现场设备设施存在隐患;3.未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有效的安全管控,未对施工水域内通航船舶进行管

控。

防控要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做好重大风飞防控工作。1.科学合理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按要求审查后严格执行;2.加强施工过程风险动态监控,加强设备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保养;3.制定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4.联合相关部门,加强通航管理,合理组织通航船舶。

风险20:不良地质地段深基坑、路堑高边坡施工垮塌风险

主要致险情景:l.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按专项施工方案施工;2.开挖时逐级防护不到位;3.未按要求开展稳定性监测;4.临时降(排)水不到位。

防控要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做好重大风险防控工作。1.科学合理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按要求审查后严格执行;2.按照设计要求逐级开挖、逐级防护,做好排水;3.制定监测方案,开展稳定性监测工作。

风险21:模板、支架、挂篮等大型临时工程或专用设备安拆及施工中的垮塌风险

主要致险情景:1.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按专项施工方案施工;2.未设置作业平台,或设置不合理;3.支架搭建或支撑不符合规范要求;4.大型非标专用设备管理不到位。

防控要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做好重大风险防控工作1.科学合理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按要求审查后严格执行;2.按要求设置作业平台,按规定进行设计验算,严禁超载使用;3.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搭建支撑架和脚手架,选择合适的支撑方式;4.大型非标专用设备应按规定专门设计、制造,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评审,使应按规定进行荷载试验。

风险22:爆破器材存放及爆破作业爆炸风险

主要致险情景:1.爆破器材临时存放存在隐患;2.爆破作业单位和人员资质证书不满足要求;3.盲炮未及时清理。

防控要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做好重大风险防控工作。1.加强爆破作业和爆破器材管理,制定爆破器材、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应急预案;2.编制爆破作业技术文件;3.严格审核爆破作业单位和人员资质证书,确保满足爆破作业资质要求;4.按《爆破安全规程》规定处理盲炮。

风险23:“两区三厂”地质灾害及工程车、货车载人碰撞翻车风险

主要致险情景:1.“两区三厂”(生活区、办公区、钢筋加工厂、拌和厂、预制厂)选址时未对滑坡、泥石流等风险进行排查、评估;2.“两区三厂”布局不合理,安全距离不满足要求;3.“两区三厂”范围内存在工程车、货车违规载人,不按规定行驶,驾驶员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4.“两区三厂”未按要求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

防控要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做好重大风险防控工作。1.科学编制“两区三厂”规划方案,周边存在不良地质应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采取有效防护措施;2.明确“两区三厂”内安全管理责任,规范建设管理程序,强化安全技术管理要求;3.制定“两区三厂”内载人车辆管理制度,车辆定期检测检验,规定车辆行驶路线及范围,驾驶人员持证驾驶;4.加强“两区三厂”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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