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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010086012C/2023-00063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2023-03-31
责任部门:银川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2023-03-31
名 称:关于印发《银川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银川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属有关单位、局机关有关科室:

现将《银川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3月31日


     银川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全面提升全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依法行政水平,切实解决交通运输领域执法突出问题,根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要求,结合《交通运输部关于建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的意见》(交法发〔2021〕15号)、《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管体系建设的通知》(宁交法规函〔2023〕3号)以及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着眼我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依法开展专项整治,更好践行法治为民理念,整治执法顽瘴痼疾,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整治重点

(一)“逐利执法”问题。重点治理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违规设定对非法营运行为的最低处罚数额,违规设置执法数量考核指标,乱罚款、滥收费等问题。

(二)执法不规范问题。重点治理滥用自由裁量权,擅自降低处罚标准,同案不同罚,随意性执法、任性检查、选择性执法等问题。

(三)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重点治理“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过度执法、钓鱼执法等问题。

(四)执法粗暴问题。重点治理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以罚代管、一罚了之,不听辩解、不问缘由,“碰瓷式”执法,对待群众“冷横硬推”、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甚至暴力执法等问题。

(五)执法“寻租”问题。重点治理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对非法中介扰乱秩序打击不力,“放管服”改革落实和宣传不到位等问题。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银川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孙  瀚  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刘  宁  副局长

成  员:孙  潇  局政策法规和应急管理科科长

       王天山  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和应急管理科,孙潇担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落实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市委依法治市办各项工作部署,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各项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完成、取得实效。

四、任务措施

  (一)周密安排部署(3月底前)。

1.迅速部署动员。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要迅速行动,务必于3月底前完成本单位动员部署和各项准备工作,启动专项整治行动。

2.制定落实方案。市交通运输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下发后,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要认真学习、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方案,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效有序实施。

(二)深化教育培训(长期推进)。

3.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要全覆盖开展法律法规大学习,重点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禁令》《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风纪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综合运用集中学习、线上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切实提高学习教育实效。

4.加强警示教育。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要通过案例剖析、专题讨论、观看视频等方式深入开展警示活动,以案明纪、以案说法、以案促改,引导执法人员严守党纪国法,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特别是要结合专项整治工作发现的重点问题进行以案示警,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执法人员真正把自己摆进去,牢固树立法纪意识和为民宗旨,用实际行动践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要结合工作实际,在5月底前组织开展一次网上或者现场旁听庭审活动。

5.加强业务素质培训。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要以开展2023年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蝶变”行动为抓手,以加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管体系建设为契机,持续深化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认真组织开展执法业务培训,教育引导广大执法人员转变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水平。

(三)深入查纠整改(10月31日前)。

6.广泛收集问题线索。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将通过厅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宣传栏等渠道,向社会发布专项整治通告。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要在火车站、客(货)运站、公交站、运输服务窗口等公共交通场所和重点领域设立专项整治信箱、张贴专项整治通告。设立信箱、张贴通告等工作在5月底前全部完成,对所有收集的问题线索,建立工作台账,逐一甄别处理销号。收集到的问题线索工作台账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抄报厅线索受理专班。

7.突出自查自纠。坚持“刀刃向内”,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要对执法工作进行“全面体检”,对执法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对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清理。要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做好政策宣讲,教育引导广大执法人员消除迷惘、观望、恐惧心理,敢于直面问题、勇于修正错误。对发现的问题,要建立问题台账,逐一整改销号,并及时报市交通运输局。

(1)内部管理主动查。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开展自查自纠。一是开展基础制度排查,全面梳理含有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等内容的各类文件规定,及时修订完善有关制度规定。二是开展单位和个人申报自查,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于3月底前组织填报单位和个人违规问题自查表,全覆盖逐项对照自查自纠。三是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对群众反映集中执法领域的执法案卷进行集中评查,查找滥用自由裁量权、执法不规范等突出问题。

(2)外部线索倒逼查。充分利用外部线索发现问题,切实推动全行业专项整治取得实效。一是要组织开展线索核查,对多渠道反映的各类线索,要健全线索受理、登记、移交、核查、督办、反馈等制度机制,逐一核查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二是要组织开展涉诉涉复议案件倒查,对接审判机关、行政复议机构,梳理进入诉讼、复议渠道的涉运输执法领域案件,依法化解有关矛盾纠纷,特别是对于败诉案件,深挖彻查有关违法违规问题。三是组织开展法律监督专项检查,重点查找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以权谋私、对行业领域工作人员监管不力等问题。

(3)重点问题深入查。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问题查纠。一是要组织开展涉访案件清查,主动对接信访部门,及时掌握交通运输执法领域信访问题,通过查看执法录像、查阅案件卷宗、组织实地走访等,依法推动解决群众诉求,对集中、反复信访的线索,进行大起底,深挖背后的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二要组织开展智能化数据筛查,依托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等智能化方式,深入筛查异常处罚、处置、结案情况,重点发现有法不依、执法不当等问题。三是实行重点问题提级审查,对重大、疑难、复杂、社会影响力较大的问题和线索,采取交叉办理、提级办理等方式,确保查深查透查实。

8.狠抓问题整改。在全面摸清问题底数的基础上,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实行销号管理。认真分析问题原因,明确整改责任,实化整改举措,认真组织整改,做到认识到位、剖析到位、整改到位。

(1)严肃推进问题整改。对一些群众集中反映的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进行分类处置。对逐利执法、乱罚款、滥收费等问题,立行立改;对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简单粗暴等共性问题,建立上下联动、左右协同机制,及时研究有效工作举措,扎实推动,持续改进;对行业领域查纠的隐患点、纠纷点和基层解决不了的复杂问题,提交厅问题查纠专班,研究对策,推动全面整治;对执法人员情节较轻、影响较小、不构成违纪违法的一般性问题,通过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等方式,限期整改。

(2)严肃推进违纪违法线索处置。坚持“见人见事”,对发现的违纪违规线索,按规定移交同级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一案双查;涉及违法犯罪的,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查办。

(3)强化跟踪督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对问题整改和线索处置情况及时跟进、了解掌握,查纠整改情况及时报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局向厅问题查纠专班报备。要深刻认识执法问题的复杂性、反复性,针对重点案件等组织开展整改“回头看”。

(四)全面总结提升(长期推进)。

9.强化法治宣传。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要紧密结合专项整治工作和“八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交通运输领域法律法规集中宣传,持续提升执法人员和从业人员法治意识。一是统筹有关媒体,发挥好“报、网、微、端、屏”等平台作用,对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开展全方位、多角度宣传。二是选树正面典型,推选一批事迹可信、形象可亲、品格可敬、精神可学的交通运输执法领域先进典型,推动一线执法人员学有榜样,振奋精神。三是强化负面案例警示,深入剖析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执法纪律,推动一线执法人员行有镜鉴、心存法纪。

10.开展法规规章集中清理。根据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工作要求,结合自治区、银川市有关工作安排,积极参加新制定修订法律和行政法规涉及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坚持标本兼治,切实从制度层面找“病灶”、拔“病根”,对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集中清理,对违反上位法规定的,不符合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自治区党委、银川市委有关决策部署的,做到应清尽清、应改尽改、应废尽废。

11.建立长效机制。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的有效经验和措施,及时转化为制度成果,尽快补齐制度短板,加快构建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一是要全面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积极参与修订《宁夏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裁量基准》,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机关法制审核人员原则上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5%的规定,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要大力推行包容审慎执法,规范柔性执法、说理式执法事项流程。三是落实包容免罚规定,认真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

12.强化制约监督。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管体系,紧密围绕打造“一流监管体系、一流监管能力、一流执法队伍、一流执法服务”目标,主动在创新执法监督方法上下功夫,加强对行政执法的制约和监督,建立行政执法日常检查监督机制,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认真落实《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建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的意见〉工作方案》,建立问题查纠整改长效机制,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完善群众监督评价机制,持续提升执法监管能力和水平,切实把专项整治成果转化为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常态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将专项整治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相结合,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专项整治作为践行“法治为民办实事”的重要抓手,作为持续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重点工作,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压实工作责任。要坚决扛起主体责任,强化沟通协调和督查督办,及时跟踪和通报整改情况,做到统筹施策、精准发力、标本兼治和整改全覆盖,确保五个方面的问题切实整改到位。要坚持举一反三,推动个性问题与共性问题、显性问题与深层次问题一起解决,做到整改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要统筹做好专项整治和日常执法工作,把开展专项整治作为提高执法效能的重要手段,主动把专项整治融入到日常执法工作中,不能顾此失彼。

(三)加强督察指导。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组织开展实地督导检查,深入基层了解实际问题,推动真查真改、立行立改,突出整改实效,全面督促推动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工作扎实推进、调度有效、及时纠偏。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于9月10日前向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报告要明确整治工作情况、工作成效、主要问题、意见建议等,对所有整治问题,要以附件形式报送详细整改台账(对尚在推进或需长期推进的问题,要明确现阶段成效和长期举措)。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要报送不少于1个正面典型案例和1个反面典型案例,单位追责问责、容错免责情况要作专题说明。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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