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内容快速切换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交通运输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部门文件
索 引 号: | 11640100010086012C/2023-00107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发布机构: |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 2023-08-01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 | 发布日期: | 2023-08-01 |
名 称: | 关于开展银川市水上交通安全“回头看”检查工作的通知 |
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银川市富洋烧烤店燃气爆炸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工作部署,深刻汲取事故教训,采取有力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我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有效杜绝水上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水上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现就开展银川市水上交通安全“回头看”检查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3年8月1日-8月3日。
二、参加人员
局分管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局海事港航管理科、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辖区各交通运输局相关人员。水上交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具体组织、协调等工作由马瑞峰同志负责,联系电话18109579973。
三、检查对象
银川市辖区各水上交通运输企业。
四、检查重点
(一)学习梁言顺书记讲话、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相关文件情况,水运企业船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二)水路运输经营者经营资质保持情况、水运企业安全运营情况、水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三)船舶持证情况、船舶平稳性安全性,船舶应急、消防、救生设备配备情况。
(四)船员持证情况,船员“三检一测”制度落实情况,人员值班值守情况,应对防范极端灾害性天气准备情况。
五、工作要求
由局海事港航管理科牵头,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参与,辖区各交通运输局配合,在近期对银川市辖区水运企业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督促辖区水运企业加强自查自检,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多管齐下,取得实效。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现场督查检查力度,把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作为近期重点工作任务,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做到责任落实,人员到位。
银川市交通运输
2023年8月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