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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5/2017-40743 发布日期:2017-02-08
发布机构: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交通局
名 称:银川市地方海事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银川市地方海事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做好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银财发【201714号)文件要求,为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公开内容,现将财政批复的2017年部门预算予以公开,并说明如下:

   一、银川市地方海事局预算公开说明

(一)预算公开形式:根据市财政局要求,银川市地方海事局2017年预算上报市交通运输局,由市交通运输局通过银川市政府门户网(http://www.yinchuan.gov.cn)进行公开,同时在单位公示栏进行公开。公开内容包括人员基本收支、公用经费收支、项目收支及“三公”经费收支等。

(二)银川市地方海事局概况
1
、银川市地方海事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方针、政策、规定;

   2)负责银川市通航水域的水上交监督管理,维护通航秩序;

   3)对银川市通航水域的船舶进行登记管理,杜绝无证船舶营运,督促船舶所有人做好年检准备工作;

   4)对持证船员进行管理,组织申考船员证的人员参加培训考试,对考试合格人员制作发放船员证书;

   5)对辖区内发生的水上交通事故进行调查;

6)对辖区水运企业的营运资质进行年审;

 7)做好水路运输量的统计上报工作,认真填报各种海事报表;

2、单位性质及人员情况

银川市地方海事局成立于1987年,为银川市交通运输局的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全额预事业编制7名,其中领导职位为正科级局长1名,副科级副局长1名。

32017年度工作任务
  (1)对银川市水上交通安全进行监督管理;维护通航工作秩序,对船舶进行登记管理、年检;水上交通调查;水运企业资年检;为增强船员的安全意识,对船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的宣传。

2)为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水上交通运输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经常对辖区水域开展打击非法、违章营运,消除水上交通运输安全隐患,重点打击辖区“三无”营运船舶,坚决杜绝无证人员或证照过期船员开船,严查船舶的安全状况及浮桥的安全设备和有关手续等执法检查。

3)着手开展黄河银川段航运建设一期工程,检查督导工程建设过程的进度、质量、安全施工等。

4、资产情况
  2017年年初固定资产总值为17.13万元。
  二、部门预算概况
  (一)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2017年全市交通运输工作目标任务,坚持勤俭节约,提高资金绩效,统筹编制收支预算。
  (二)部门预算的编制原则
  一是综合预算原则。对单位的可用财力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统一编制、统一管理、统筹安排预算内、外资金收入,将单位所有收入及安排的各项支出纳入综合预算,确保预算全面、真实反映单位实际的收支情况,使所有收支活动纳入预算管理与监督的范围。
 
  二是合法真实的原则。部门预算的经费按照有关法规进行测算,做到预算收入合法合规;支出符合财务规定,对每一收支项目进行认真测算,力求科学合理、真实准确。
  三是零基预算原则。按照“人员经费按标准,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经费按财力可能”的要求,对人员支出按在编实有人数核定。    
 

三、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基本情况说明

银川市地方海事局属财政一级预算单位,财务独立,运用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固定资产管理系统。资金来源为经费和专项资金,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2017年总收入预算94.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94.51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减少16万元减少6.35%,主要原因为年初预算中民族团结奖、绩效奖等未纳入,执行过程中按实际追加,上年自治区海事局补贴业务业务经费10万元,本年预算暂未确定。

(二)2017年总支出预算94.51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减少17.71万元、减少18.73%,主要原因为年初预算中民族团结奖、绩效奖等未纳入,执行过程中按实际追加,上年自治区海事局补贴业务业务经费10万元,本年预算暂未确定。其中:基本支出84.51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减少7.71万元、减少9.12%,主要原因为,本年退休人员移交社保发放,年初预算中民族团结奖、绩效奖等未纳入,执行过程中按实际追加。项目支出10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减少10万元、减少50%,上年自治区海事局补贴业务业务经费10万元,本年预算暂未确定。

按功能分类为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基本支出)3.91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加0.38万元、增加9.72%,原因为本年度人员工资上调;海事管理支出84.82万元(基本支出74.82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减少16.1万元增加18.98%,主要原因为,本年退休人员移交社保发放,年初预算中民族团结奖、绩效奖等未纳入,执行过程中按实际追加,上年自治区海事局补贴业务业务经费10万元,本年预算暂未确定;住房公积金支出(基本支出)5.78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加0.56万元增加9.69%,原因为本年度人员工资上调;

1、基本支出84.51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69.15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9.58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78万元。

2、项目支出10万元:(1)水上交通安全管理项目3万元,(2)水上交通执法项目2万元,(3)办公楼卫生间改造项目5万元。

3、三公经费支出4.18万元,其中公务车1辆运行维护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0.18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公用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58万元,较2016年预算执行数增加1.83万元增加19%,主要原因是:增加办公用房取暖费。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万元。

四、预算执行的主要措施
  市政府决定对市级部门预算公开,既是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民主理财、加强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建立公共财政的本质要求,更是规范部门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从而促进部门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能,严格执行使用好财政资金,进一步提高资金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为此,我们将以此为契机,在预算执行中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1、严格执行预算,确保预算执行的严肃性。严格按照预算确定的项目使用规定,实行专款专用,所用项目经费的列支都必须符合项目支出的要求,不得随意调整,确需调整的,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运作。 
  2、认真执行规定,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部门预算公开的指导事项和原则,细化项目的实施计划,集中财力保证重点,促进部门财务收支行为程序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增强实施项目的操作性,努力提高财政资金的质量和效益。 
  3、加强内部管理,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要精打细算,注重节约,结合部门实际,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提高管理水平,进一步推进预算编制、执行的规范化工作,加快预算公开步伐。同时,主动接受市政府的监督,积极配合审计、财政等部门的审计和检查。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市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的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

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右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1、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2、购房补贴(项):指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 号)的规定,从1998 年下半年停止实物分房后,房价收入比超过4倍以上地区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货币化改革补贴资金。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三公经费”:指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的是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我单位无此项预算,临时有出国任务时需临时追加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办公、办案用车购置及办公、办案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附表:

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6、部门收支总表

7、部门收入总表

8、部门支出总表

 

 

 

 

银川市地方海事局

0一七年二月七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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