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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5/2019-00161 发布日期:2019-06-06
发布机构: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部门: 建设管理科
名 称:银川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19年使用交通厅补贴资金实施的农村公路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招投标工作的自查报告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19年使用交通厅补贴资金实施的农村公路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招投标工作的自查报告

  

根据《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19年全区农村公路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招投标工作自查的通知》(宁交建管函〔2019〕6号)精神,按照自查明确的3项内容我局高度重视,迅速作出反应并组织落实,安排专人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自查自检,现报告如下:

一、2017年至2018年全区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2018年1221,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对全区农村公路建设专项检查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宁交办发2018〕332号),涉及我局负责实施的农村公路项目招投标工作不规范问题为:银川滨河新区产业基地十万亩枸杞生态种植园公路(一期工程)中标公示未按交通运输部令对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等进行公示;银川滨河新区葡萄产业园公路工程收取投标人信用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未从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中标公示未按交通运输部令对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等进行公示针对以上项目存在的问题,我立即进行了整改,现将具体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部署整改措施

成立了以分管副局长为组长,有关科室及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领导小组。并于20181019,组织银川滨河新区产业基地十万亩枸杞生态种植园公路(一期工程)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银川滨河新区葡萄产业园公路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召开紧急会议,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协助我局查找问题,提出整改方案

(二)迅速行动,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1.银川滨河新区产业基地十万亩枸杞生态种植园公路(一期工程)中标公示未按交通运输部令对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等进行公示的问题,经招标代理机构梳理,原因为:中标公示未完整附在招标档案资料中,我局在接收招标档案资料时未逐页核对。今后我局将安排专人对接收的招标档案进行认真核对,确保项目招投标资料归档全面完整

2.银川滨河新区葡萄产业园公路工程,收取投标人信用保证金、投标文件中约定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公户转入中标公示未按交通运输部令对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等进行公示。经信局再次要求招标代理机构核实,原因为:一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文件发布日期为2016年6月23日,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为2016年6月28日。我局负责该项目招投标工作人员与招标代理机构未及时学习最新的国家有关招投标规定,对政策理解不足。学习了有关规定后,在未收取过投标人信用保证金。二是招标文件中约定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公户转入的问题,经信局再次要求招标代理机构核实,原因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该项目招投标工作代理人员业务熟练程度不高招,我局负责该项目招投标工作人员对招标文件中的公户与基本账户理解程度不足在今后的招投标过程中将严格审核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及缴纳账户等相关信息,确保投标保证金缴纳的合法合规。三是招投标工作中,施工中标公示未按交通运输部令对投标文件中主要人员个人业绩等相关信息进行公示,以及招标文件未对财务资格审查、企业业绩、项目经理及总工提出具体要求的问题。该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未认真解读《公路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在发布中标公示时未按照“交通运输部2015年第24号令”规定(未对主要人员业绩、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书编号、企业业绩及被否决抽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进行公示),违反了相关规定。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公路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规进行学习,提高专业知识及业务水平,确保招投标工作合理合法进行。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1.强化管理,确保项目建设程序合法

一是成立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全过程对项目招投标进行管控。并按照“三重一大”有关规定,在项目招投标之前以及在招投标完成后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之前提前局党委会研究确定有关事宜。二是严格项目基本程序及招投标工作,做到手续不齐全,不启动招投标有关工作。三是对招投标每个环节邀请发改、局纪委、公证单位进行监督,避免招投标工作与相关法律法规出现偏差。

2.源头抓起,确保项目招投标工作合规

一是我局今后的项目招投标工作将选取资质等级较高,信用评价良好,业务能力较强的招标代理机构,从事招投标代理工作。二是我局将选用业务素质良好,精通招投标有关工作的人员对招投标进行监管。三是组织管理人员和有关技术人员,及时学习最新的国家、自治区和银川市有关招投标最新规定,确保项目符合基本建设程序。

3.过程控制,确保项目建设程序合理

一是严格审核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二是严格履行项目招投标程序,强化依法依规招投标意识,强力执行项目建设基本程序,严格把控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三是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组织招投标工作,同时大力协助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委员会做好评标工作。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大项目建设基本程序及招投标工作管控力度,严格按照招投标有关规定公平、公正、公开的开展招投标工作,杜绝发生于招投有关工作存在偏差的现象。

二、2019年由交通运输厅下达建设计划的农村公路项目前期及组织工作情况

截至目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未给我局下达2019年建设计划的农村公路项目。

三、“四好农村路”建管养运情况

近年来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我市“四好农村路”建设进展顺利,成果丰硕,永宁县、贺兰县获得全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截至2018年年底,农村公路3647.465公里,占通车总里程50.8%其中县道13条,通车里程198.496公里;乡道275条,通车里程1600.312公里;村道1183条,通车里程1808.054公里;等外公路16条,通车里程40.603公里。

全市行政村、自然村通公路100%,其中,通油路(硬化路)率99.66%。

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齐心协力“建好路”

一是多方筹措资金建好农村公路。积极争取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农村公路专项补贴资金,各县安排专项配套资金,支持农村公路建设事业发展,极大的调动了各县区农村公路建设的积极性,为改善农村出行条件,推动乡村经济发展奠定了基础。二是稳步扎实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大力实施农村公路新建改建工程初步形成了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节点,覆盖村组、连接城乡的农村公路交通网络。三是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基本程序,规范建设流程,严格项目设计审批,按照要求和标准对项目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进行公开招投标,选取资金雄厚、信誉良好、技术过硬的专业单位参与项目建设。同时,出台落实“十公开”制度性文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对工程项目的意见建议,广泛接受监督。四是积极利用各种融资模式和融资政策,破解农村公路建设中的资金难题

(二)创新发展“管好路”

一是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规范化、精细化、常态化开展农村管理工作。二是联合交警、城管等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并对部分公路超限检测站完成了升级改造,实现了不停车检测。三是大力整治农村公路路域环境,强化农村公路建筑控制区管理,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全面清理路域范围内的草堆、土堆、垃圾堆和非公路标志。四是常年对管养公路进行路面保洁、病害处治、边沟清理,打造畅、安、舒、美的通行环境。  

(三)多措并举“养好路”

配套资金有限的情况下,各县市区因地制宜,探索创新养护模式,以县为主体,乡镇、村委会层层压实责任,实现了县乡两级管养机构全覆盖,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金凤区:除自治区、银川市拨付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外,区政府每年配套100万元专项经费。同时,在涉农的两镇农村道路推行社会化外包服务,向社会公开招标保洁单位进行日常保洁清扫。永宁县:修订了《永宁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出台了《永宁县农村公路养护目标任务考核评定标准》等制度,严格落实农村公路及时养护、常年养护、全面养护、科学养护相结合的养管措施,确保公路养护任务落到实处。按照“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分级管理原则,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县乡村三级管养机构,实现了全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全覆盖。贺兰县:创新养护小修保养工程定额承包模式,将全县农村公路划分四个片区,面向社会公开招标,通过竞标确定承包人,实现农村公路养管全覆盖,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在全区推广贺兰模式。灵武市:在全市乡镇成立农村公路管养所,由副镇长担任所长,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的养护工作。同时,在每条重点路段上聘用农民协议工,协助做好本乡镇农村公路管养工作,交通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及道路病害维修工作。

(四)全力保障“促运营”

目前,全市56个乡级行政单位,其中街道26个,乡6个,镇21个,其他单位3个;551个村级行政单位,居委会257个,村委会287个,其他单位7个。乡(镇)通硬化路28个,通硬化路率100%,通客车或公交287个,通客车率100%。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

                         201963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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