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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5/2017-22508 发布日期:2017-09-14
发布机构: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交通局
名 称:关于对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关于对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马秀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金凤区良田镇银兴公路至兴泾镇段建设高架桥的建议》收悉。接到建议后,我局组织人员就建议办理工作进行调研论证,制订了办理方案,于201659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通过,指定李伟副局长负责办理落实。办理过程中,于2017615日听取了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办理结束后,82日,我局就此建议办理情况向代表做了电话汇报,告知并征求了代表对办理结果的意见,经朱海滨副秘书长和叶宏伟局长审核同意,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马秀梅代表对银川市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提案所提到的金星村通往兴泾镇下穿包兰铁路之通道涵,我局经过调查研究,该涵洞产权单位为兰州铁路局,管理养护单位为银川工务段,雨水倒灌等问题应该由银川工务段采取措施解决方便周边村民出行。

提案中所提的上跨桥方案,经过我局与兰铁局在前面项目上的沟通,需要金凤区以上跨桥方案上报兰铁局,经过评审后才能实施,银川市交通局将全力配合项目报建工作。

另根据最新的自治区省道规划,省道305项目会在兴泾镇范围内上跨包兰铁路,建议金凤区在兴泾镇范围内上跨桥方案与省道305方案合并实施。

再次感谢马秀梅代表对银川市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

                               2017821

 

联系人:朱光烈   联系电话:13709582232

 

 

抄送:市人大代选工委(1市政府督查室(1份))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7821日印发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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