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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5/2020-00096 发布日期:2020-08-04
发布机构: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部门: 运输管理科
名 称:关于对银川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26号“关于加强银川市网约车管理”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银川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26号“关于加强银川市网约车管理”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银川市网约车管理》收悉。市交通运输局在接到委员提案后,组织人员就做好提案办理工作进行调研论证,制定了办理方案,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1. 基本情况

    根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文件精神,按照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网信办7个部门联合颁布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具体要求,我市结合本地实际,2017年4月首次出台《细则》,2020年6月1日正式实施。使我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作为互联网+交通运输新业态,经历从无到有、由少到多、由迅猛增加到规范发展的渐进过程,我市网约车规范发展也走上了法制化轨道。《细则》对网约车的管理、网约车平台公司、驾驶员合车辆许可条件、网约车的经营范围及监督检查做了详细规定。《细则》规定,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网约车的管理工作,出租汽车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对网约车的日常监管工作。其他有关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对网约车实施相关监督管理。

  2. 网约车规范经营管理

(一)网约车管理。《细则》规定:“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网约车管理工作,出租汽车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对网约车的日常监管工作,其他有关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对网约车实施相关监督管理。”

(二)网约车平台公司。《细则》规定:1、应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定的线上服务能力;2、网络服务平台数据接入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的行业监管平台;3、在本市有与注册车辆和驾驶员数量相适应的办公场所、服务网点和管理人员;4、具有经营管理、服务质量保障、网络安全管理、驾驶员培训教育、考核奖惩、车辆检测维护、网约车服务评价和乘客投诉处理等制度和网络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三)网约车经营规范。《细则》要求:1、网约车平台公司要保证服务平台安全、稳定运行,并提供24小时不间断运营服务。如实记录车辆、驾驶员服务信息;2、向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报备驾驶员信息,平台数据库向市监管平台实施传输运营动态数据,确保数据信息真实完整;3、公布投诉电话等投诉受理渠道及投诉办结时限,及时处理乘客投诉,按规定时限将投诉处理结果告知乘客,并建立相关档案,接受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

三、网约车驾驶员的条件

《细则》规定:在本市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驾驶员,除符合《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本市户籍或持有本市居住证6个月以上;2、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的驾驶经历;3、年龄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4、从事过巡游车服务的,自申请之日前5年内物被吊销《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资格证》记录;5、经本市客运服务职业培训,安全防范培训考核合格。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目前,各网约车平台公司正在积极申报许可和办理相关手续,银川市交通运输局对申报平台的资料进行审核。待网约车平台正式运营后,各网约车平台还要根据《细则》的要求做到以下几点:

1.制定详细完备的管理制度,网约车上有电子显示屏,会显

示司机的个人资料、照片、联系方式、资格证及其他信息。

2.加大对网约车运营平台的监管和惩罚力度,对网约车运营平台诸如放松审查、监督不力等行为作出严厉的惩罚,甚至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来保障网约车行业的正常运行。

3.保持12315举报投诉平台,倾听群众声音,耐心解答群众疑惑,积极做好价格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同时,认证受理办理群众举报投诉,积极规范网约车平台收费行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4.加强相关部门联动和信息交流,做到力量组织到位、预防预控到位、矛盾化解到位,结合智慧城市建设,加大投入、加快建设出租汽车服务监管平台。

5.建立完善的失物招领、寻回制度,公安局交警分局与城市关于管理中心失物招领办公室并接,对主动帮助乘客找回失物的驾驶员由平台公司给予表彰奖励。

6.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度,加大酒驾、无证驾驶等各类显性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有效引导网络预约出租车驾驶人提高交通安全意识,运营中安全文明行车,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为市民群众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8月3日

 

(联系人:任文平  6713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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