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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5/2020-00125 发布日期:2020-10-12
发布机构: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部门: 应急管理科
名 称:关于开展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自治区、银川市领导在《关于吉林省扶余市事故情况通报》上的批示精神,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做好我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决定在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立即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银川市交通运输系统所有领域、所有单位及企业。重点检查道路客运企业、汽车站、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渡口渡船、在建公路工程、管养公路及桥隧等。

二、检查内容

(一)讲话和会议精神方面。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学习贯彻情况,国家、自治区、银川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领导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

(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面。是否根据实际细化源头治理、安全准入、技术防范等方面的针对性措施;是否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机制;是否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分级管控;是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三)安全基础能力建设方面。企业是否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否积极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是否建立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持证上岗。

(四)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方面。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否健全、人员是否落实到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管理人员及全员岗位责任落实情况。

(五)依法规范经营方面。各类证照是否齐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是否贯彻执行到位,安全生产管理基础档案是否齐全;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防护设施健全和职业病防护用品是否配备;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是否到位。

(六)应急预案制定及备案、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四、检查方式

(一)全面自查与重点抽查、互查相结合;

(二)明查与暗访相结合;

(三)查阅台账与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相结合。

五、相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要把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作为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切实解决当前安全生产问题的重要举措,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

(二)扎实开展检查。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归口负责,全面细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重点行业和薄弱环节要彻底查、反复查。检查工作要多措并举、一查到底、铁面无私、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三)强化隐患整改。对查出的风险和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跟踪抓好整改,确保风险隐患及时消除,坚决防止“想不到”“不知道”的问题导致事故发生。

(四)广泛宣传报道。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媒体、微信、电子显示屏等载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及时组织报道进展情况。同时对安全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反面典型,要予以公开曝光,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形成强大的社会力量。

(五)及时总结上报。各单位检查情况于2020年10月23日前报局安委办。

人:芦珧  电话:6888275

电子邮箱:ycsjtjawb@126.com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代章)

          2020年10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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