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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15/2017-04017 | 发布日期: | 2017-0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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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 | 责任部门: | 市交通局 |
名 称: | 关于印发《银川市交通运输局2017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 |
局属各执法单位:
现将《银川市交通运输局2017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银川市交通运输局2017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方案》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3月13日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2017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方案
为推进依法行政、构建法治交通,切实提高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我市交通运输事业健康发展,确保教育培训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结合我市交通运输系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培训目的
通过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使全体执法人员接受以《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的基础法律知识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专业法律法规培训,强化全体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和职业道德教育,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和执法水平,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
二、培训对象
局属城市客运管理、路政、海事、公路质监所属交通行政执法人员。
三、培训内容
(一)综合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与交通行政执法有关的综合性法律法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交通行政执法风纪》(交体法发[2008]562号)等执法监督类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
(二)专业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路政管理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银川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等与交通行政执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等。
四、培训方法
(一)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市交通运输局根据市法制办的统一安排,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开展集中培训,培训重点为行政执法类综合法律知识以及行政执法难点、热点问题等。市交通运输局根据培训开展情况组织集中考试,各执法单位配合。
(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由各执法单位制定培训计划,原则上每季度开展集中培训不得少于一次,每次培训后及时组织开展集中考试。要求一线执法人员要达到熟练掌握常用法律条文,熟练制作询问笔录、现场笔录、视频影像资料、听证笔录等文书,熟知告知、送达等执法程序。
(三)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大纲的通知》(厅政法字〔2013〕70号),继续开展执法人员轮训工作。
五、培训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执法单位要加强对培训工作的领导,精心制定培训计划。年度培训计划要报局政策法规和安全监管处备案。要统筹安排,协调配合,确保全年集中培训不少于15天和行政执法人员参培率达100%。
(二)加强培训管理。建立健全培训管理制度,完善执法人员培训台账。将考试结果纳入执法人员个人档案,作为执法证年审和年度考核评议的依据。
(三)坚持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各执法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七五”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好本单位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集中培训,同时要求执法人员认真开展自学,重点参加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学法活动,确保学分达到相关要求。正确处理工学关系,保证学习时间,确保全体参培人员合格率达100%。
(四)加强信息反馈。各执法单位自行组织的执法培训情况,要及时报送信息。2017年12月1日前,要将执法人员培训情况报局政策法规和安全监管处。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