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 长者版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交通运输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点工作

索 引 号:640100-115/2020-00039 发布日期:2020-04-14
发布机构: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部门: 规划监管科
名 称:关于印发《银川市交通运输局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银川市交通运输局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流程(试行)》已经局党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4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流程(试行)

 

为有效加强银川市交通运输局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重要节点管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暂行)》《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招投标管理办法》,制定本流程。

一、选择招标代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选择一家具有代理资质的招标代理公司,并对代理公司进行考察,公司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和业绩,同时必须有具有公路建设项目招标经验和招标文件编制的相应人员。水运工程招标参照公路工程招标执行。

二、代理公司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按照交通运输部有关范本编制项目招标文件,重点为:一是资质要求在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二是公司业绩要求在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设置过高的业绩资格条件;三是人员资格要求在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设置过高的资格条件;四是财务要求在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可对投标人近三年的平均营业额、流动比率、资产负债率、净资产等提出要求;五是评标标准和方法应按照范本要求的方法进行,不得超出范本规定的一般值范围,采用综合评分法时,各项分值不得超出一般值的范围;六是标段的合理划分及工期节点的合理确定。

三、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招标项目控制价上限

按照交通运输部范本及有关规定编制招标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上限,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应按照工程实际情况考虑,不得超出工程范围或者漏计工程量。

四、审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招标代理机构编制完成招标文件并自行组织审查之后,应组织专家依据国家和自治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招标文件范本对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文件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代理机构应按照修改意见逐条修改并报告修改结果。

五、招标文件审定

承办科室和项目办应当在开始招标前将修改完善后的招标文件报局项目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后,方可进行招标。

六、发布招标公告及补遗书

发布招标公告应当在国家规定的媒体,可在多个媒体发布,但国家规定的网站必须进行发布。对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和完善应当在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发布,并必须以带编号的补遗书进行发布,不得以补充公告等其他形式发布(不再招标的项目除外),重点为,如补遗书发布内容与编制标书密切相关,应当延期开标(发布补遗书15天后)。补遗书应当在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七、开标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或者补遗书通知的时间、地点进行,开标现场应邀请纪检监督部门或者公证机关到场监督。重点为,开标现场仅宣布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不得废除任何一家投标人的标书。

八、评标

评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进行,不得超出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采用双信封,招标人应当将不通过第一信封的投标人的第二信封投标文件原封退回。在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交通运输部有关要求向招标人递交评标报告。

九、中标候选人公示

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应当根据评标委员会的推荐结果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公示中标候选人,候选人公示的主要内容应当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第一册)的相关要求进行。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3天。

十、发布中标公示

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如所有投标人均未提出异议,在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的网站发布中标公示,中标公示期一般不少于3个工作日。

十一、签订合同

中标公示结束后,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向中标单位发布中标合同,在中标单位提供履约保证金后,及时和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