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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3/2017-05595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2017-07-13
责任部门:银川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7-07-13
名 称:银川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防溺水暨暑期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

银川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防溺水暨暑期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县(教育局、各直属学校(民办)、幼儿园 

  近年来,溺水死亡一直是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的头号杀手。为进一步遏制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根据教育厅相关文件和会议要求,现就做好2017年全市学校(幼儿园防范溺水工作通知如下 

  一、多措并举,切实加强防溺水工作 

  (一)开展防溺水专题教育。各县(市)教育局及各级各类学校(园)要从近期发生的多起溺水事故中吸取深刻教训,将安全工作重心切实转移到预防上来,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预防溺水安全教育。要通过新闻媒体、校园网、校园广播、宣传栏、班会等传统载体以及QQ群、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宣传介绍预防溺水安全常识。要立即安排专门时间集中开展预防溺水专题教育,反复教育引导学生做到“七不三要”(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私自到江河、湖泊、水库、堰塘、水井边玩耍;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要在家长或长辈带领下游泳;要到有防护设施和施救人员的正规游泳场所游泳;遇到同伴溺水时,要大声呼喊,并立即寻求成人帮助,不能盲目施救),切实提高学生预防溺水的警惕性和自觉性,让学生清楚私自下水玩耍的极端危险性,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防溺水自救能力。 

  (二)做好危险水域安全防范。各级各类学校(园)要对校内水域组织一次拉网式排查,全面整治校内水域的安全隐患。对学校附近河流、水库、山塘等重点水域及学生上下学必经路段水域,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组织公安、综治、安监、水务、民政、团委,以及乡、等部门加强安全管理,普遍开展对学生溺水安全隐患排查巡查,及时在危险路段及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牌,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做到及时发现险情,及时消除隐患。要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要会同派出所社区民警深入辖区,积极协助水务局等相关部门对本辖区江河、湖泊、水库、坑渠等水域的底数和水域管理主体单位的基本情况进行摸排统计,登记造册,建立台帐 

  (三)完善溺水安全防范预案。各县(市)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园)要制订详细的安全防范预案,落实好安全责任制,为预防溺水工作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各学校要主动联系各级综治部门,协调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道、社区力量,通过家访、电话、短信、印发《预防溺水告知书》、《致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和签订《家校公约》等形式,加强与家长的沟通联系,提醒家长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离校后的安全监护,切实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监管工作。 

  (四)构建防溺水长效工作举措。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园)要会同相关部门全力构建预防溺水工作长效工作举措。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季节特点定期开展防溺水专题教育,与学生签订预防溺水工作保证书,与学生家长签订预防溺水工作责任书,敦促家长切实履行监护人职责。 

  二、多方联动,切实做好暑期学生安全工作 

  (一)集中开展学生安全教育。各级各类学校(园)要在暑假前对全体学生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结合本地本校实际,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了解掌握防交通事故、防拥挤踩踏、防火、防溺水、防洪水、防地震等安全常识,教育学生不私自下水游泳,不参加打架斗殴,要遵守交通规则,要注意饮食、饮水安全,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保障学生离校返家乘车安全。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园)要加强与气象、交通等部门的联系,密切关注灾害预警信息,及时以电话、短信等多种方式通知学生,提醒做好应对防范,确保学生离校返家交通安全。寄宿制中小学校在放假前要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对家长到校接学生回家的,要做好与家长的交接工作;对学生独自离校返家的,要教育学生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和超载车等不安全车辆;对使用校车接送学生的,要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要求加强对驾驶人和校车的安全管理,指派随车照管人员,保障学生乘车安全。 

  )切实做好暑期留校和参加校外活动学生的安全工作。对暑期留校学生,学校要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安全工作,提醒学生注意在校期间和外出安全。易受内涝、洪水、等自然灾害影响的学校,要组织专业力量开展校园消毒、防疫和饮用水检查处理工作,确保留校学生饮水安全。学校在暑期组织学生开展夏令营、参观考察、志愿者服务、实习和社会实践等大型集体活动时,应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报公安机关备案,提前制定安全预案,明确责任,依法实施,在活动地点、出行路线、交通工具选择上精心设计,远离易发生山洪、雷击、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危险地区,严防交通事故、拥挤踩踏、食物中毒、意外伤害、野炊引发火灾等各类学生伤亡事故发生,确保学生集体活动安全。 

  )切实做好暑期校园安全工作。针对假期校园内部安防相对薄弱环节,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深入辖区中小学幼儿园,指导各学校做好假期安全工作的安排部署。各级各类学校要在暑假前组织开展一次校园安全检查,以学校财务室、实验室、电脑室、库房、教室、食堂及宿舍等部位为重点,主要检查电源是否切断、门窗是否关闭、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品是否符合存放规定。严格落实暑期值班巡逻制度,做好留校学生、外来人员的出入登记管理工作,加强对入校人员的安全检查;加强对校园内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加大对存放易燃、易爆、涉危物品部位和区域的巡查力度和安全管理。 

  三、落实责任,切实加强督导检查 

  (一)严格责任落实。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制,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负具体责任、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层层传导压力的良好氛围,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二)加强督促检查。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会同综治、安监、水务、民政、妇联、团委和镇街等部门,组成预防学生溺水工作专项督查组,对辖区内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市教育局也将按照“四不两直”的工作要求加大暗访巡查工作力度,并将预防溺水工作纳入“平安校园”和单位年度目标考核重要内容,严格实行“一票否决”。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园)要严格落实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肃值班纪律,准确掌握事故信息,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发生事故及时上报。一是要严格初次报告时限。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获知事故信息后,在1小时内电话、2小时内书面报告事件初步情况。二是要落实较大及以上事故续报规定。加强对伤亡人数未确定事故信息的跟踪了解,及时掌握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情况事故信息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要及时续报三是要加强主体责任意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园)要加强信息报送相关制度落实,对于信息迟报、漏报、误报的单位及个人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银川市教育局

2017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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