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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3/2017-16807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2017-07-03
责任部门:银川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7-07-03
名 称:关于做好0-6岁儿童入托入园体检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0-6岁儿童入托入园体检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教育局:

  根据《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银政办发〔2017〕89号)文件要求,对我市已签约居民中0-6岁儿童的服务包内的体检结果可以作为入托入园体检的依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包及体检项目

  具体内容有:每年提供一次血常规、视力、龋齿检查、微量元素(钙、铁、锌、铜、铅、镁、铬)、丙氨酸氨基转移酶的检测、骨密度超声、肝功能、胸部X线光片检查及身高、体重、皮肤、眼睛(左、右)、视力(左、右)、耳朵(左、右)、口腔(牙齿数、龋齿数)、头颅、胸廓、脊柱四肢、咽部、心肺、肝脾、外生殖器及其他体格检查,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医务人员根据检查结果给予综合性评估和有针对性的健康指导。

  二、服务要求

  (一)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

  一是组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在辖区内对0-6岁儿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方式等进行积极宣传,增加居民的知晓率和感受度,引导居民参与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中,同时对儿童预防接种知识、传染病预防、儿童营养概况评价和改善等开展健康宣教。

  二是组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对辖区内已签约0-6岁儿童根据文件要求签订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协议,开展签约服务,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开展一般体检、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给予营养状况评价和健康指导,作为儿童入托入园体检的依据。同时为0-6岁儿童建立预防接种档案,按照国家免疫规划规程进行预防接种服务,加强传染病的预防和监测。

  三是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家庭医生签约工作定期督导、考核,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开展签约服务。

  (二)各县(市)区教育局

   一是各县(市)区教育局通知辖区内所有的托儿所、幼儿园等教育机构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对进行家庭医生签约的0-6岁儿童的体检及健康评价结果作为儿童入托入园的依据,并严格贯彻落实此项工作。

  二是做好儿童入托入园时预防接种证、接种卡的查验,对于未种、漏种儿童及时联系接种,预防学校传染病的发生;在春冬季流感、夏秋季结核、腹泻等传染性疾病高发期及时对学校预防保健室、教室等场所进行清洁消毒,同时开展健康知识、传染病防治的健康宣教,教育局要加强对学校卫生的监督检查。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明确职责,加强配合,共同做好儿童健康保健和营造良好的学校卫生。

  附件:银川市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

  

                                        银川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银川市教育局

                                                                     2017年7月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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