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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3/2017-21135 效力状态:已废止
发布机构:银川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2017-08-23
责任部门:银川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7-08-23
名 称: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学校幼儿园国旗仪式、成人仪式、入团入队仪式等礼仪制度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学校幼儿园国旗仪式、成人仪式、入团入队仪式等礼仪制度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幼儿园(民办):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重要文件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学生行为规范教育,发挥升国旗仪式、成人仪式、入团入队和各类庆祝、纪念活动传播主流价值的载体作用,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学生日常学习生活,现就进一步规范全市学校幼儿园国旗仪式、成人仪式、入团入队仪式、开学(毕业)典礼和重大节日、纪念日活动等礼仪制度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升国旗仪式

(一)全市学校幼儿园(民办)每周必须举行一次升旗仪式(假期、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除外),重大节日(纪念日)或举行重大活动时应举行升旗仪式。

(二)举行升旗仪式的场地必须整洁,环境肃穆;参加升旗仪式的学生和教职工着装要庄重,少先队员佩戴红领巾,共青团员佩戴团徽。

(三)升旗仪式使用的国旗不得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

(四)升旗手、出旗手、护旗手要着装统一并佩戴白手套,升旗程序清晰、动作规范。执行升旗任务前必须经过严格、标准的训练,有条件的学校(园)可以建立升旗班,统一服装。

(五)升旗时,所有在场学生、教职工都要面向国旗肃立致敬,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同时奏唱国歌。国歌奏响时,走动或经过现场的人员都应停步,面对国旗,自觉肃立,待升国旗完毕后,方可走动。

(六)开展国旗下的主题教育演讲。每周国旗下演讲可安排老师或学生主讲,讲稿要简短,要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并结合德育主题、重大节日、历史上的今天、重要事件等,对全体师生进行思想、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的教育,时间控制在3-5分钟。国旗下的其他内容和活动尽量简短,避免于仪式相悖的内容出现,要突出仪式的仪式感和庄重感。

(七)学校(园)要把学生参加升旗仪式的出勤、队列状况、精神状态等纳入常规管理进行考评,并作为评比文明班级的重要条件。

二、入队仪式

(一)一般在“六一”国际儿童节或10月13日(少先队建队日)进行新队员入队仪式。

(二)入队仪式基本程序

第一项:全体立正。出旗,唱队歌;

第二项:宣读新组建少先队中队的决定和新队员名单;

第三项:授予队员标志;

第四项:新队员入队宣誓;

第五项:新队员代表发言;

第六项:为新组建的中队授中队旗,聘请中队辅导员;

第七项:校(园)长、书记,共青团组织的代表或辅导员讲话;

第八项:呼号,退旗;第九项:新队员入队仪式结束。

第九项:新队员入队仪式结束。

(三)对年满14周岁的队员要进行规范的少先队离队仪式,可结合入团仪式、青春仪式进行。

三、入团仪式

(一)一般在“五四”青年节、“一二九”运动纪念日举行入团仪式。

(二)入团仪式基本程序

第一项:全体立正。奏唱国歌;

第二项:宣布新团员名单;

第三项:颁发团章、团员证,佩戴团徽;

第四项:新团员入团宣誓;

第五项:宣读《团章》中有关团员义务和权利的条款;

第六项:新团员代表发言;

第七项:老团员代表发言;

第八项:党、团组织负责人或共青团组织的代表讲话;

第九项:奏唱团歌。

四、入学仪式、成长仪式、青春仪式、成人仪式

(一)入学仪式:以6岁为重要节点,重点让刚入学的小学生感受学习乐趣、接触校(园)生活、感知礼仪规范。

(二)成长仪式:以10岁为重要节点,重点让小学三到四年级的学生学会感恩、懂得分享,理解父母的养育之恩、师长的教诲之恩、朋友的帮助之恩。

(三)青春仪式:以14岁为重要节点(可结合退队入团活动),重点让初中学生学会交往沟通,控制情绪、包容他人,迈好青春第一步。

(四)成人仪式:以18岁为重要节点,重点让年满18周岁的学生懂得成人之责,做守法公民,担社会责任,不断完善自我,立志成才报国。学校举行成人礼时,要主动邀请地方政府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代表进行现场指导观摩。活动安排要求有《宪法》宣誓(第33、51、53、54条),引导学生明确自身应该承担的义务和享受的权利,树立“已成人、敢担当、负责任”的意识。

(五)各中小学举行入队仪式、离队仪式、入团仪式时,可结合入学仪式、成长仪式、青春仪式一起进行。

五、开学(毕业)典礼

(一)各学校(园)要在每学期的开学第一天举行开学典礼,在每年六月份举行毕业典礼。

(二)开学(毕业)典礼要举行升旗仪式,奏唱国歌。

(三)开学(毕业)要结合学校(园)特点,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为根本,遵循学生(孩子)身心特点和成长规律,精心组织开展寓意深刻、庄重热烈的仪式,尤其是利用毕业典礼对学生进行感恩教育、公民教育。

(四)开学(毕业)的发言和相关活动要饱含教育意义,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公民意识教育、社会意识教育和责任意识教育。

六、重大节日、纪念日活动

(一)各地各校(园)要发挥重要节庆日传播社会主流价值的独特优势,深入推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挖掘各种重要节庆日、纪念日蕴藏的丰富资源,结合重大节日、党史国史上重大事件、重要人物纪念日,举办庄严庄重、内涵丰富的校(园)内庆祝和典礼。

(二)各地各校(园)要利用民族传统节日,开展有教育意义的纪念活动,增进师生对传统文化的了解,营造浓厚的节日氛围。开展传统文化宣传,弘扬民俗传统,倡导文明过节,勤俭过节。开展爱祖国、爱家乡、爱父母等活动,引导学生认知传统、尊重传统、继承传统、弘扬传统。

(三)各地各校(园)要利用重要纪念日,开展各类德育活动,让学生产生强烈的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教育学生确立正确的理想、信仰和人生观,立志投身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

(四)开展重大节日和纪念日活动的时间节点: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重阳节、“五一”国际劳动节、“五四”青年节、“六一”国际儿童节、“七一”建党节、“十一”国庆节、学雷锋纪念日、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全国烈士纪念日、中国少年先锋队建队日、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等。

七、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校(园)要高度重视运用国旗仪式、成人仪式、入团入队仪式、开学(毕业)典礼和重大节日、纪念日活动等礼仪制度传播主流价值的重要作用,不断丰富内容,创新形式,建立机制,加强活动的仪式感,努力取得实效。

(二)各地教育部门组织要将礼仪制度的落实开展情况作为学校(园)德育工作的重要抓手和考核指标,尤其是对民办学校(园)的督导考核验收;要结合学校(园)德育特色,对相关礼仪制度进一步进行细化完善,使德育工作规范化、品牌化。

(三)各地各校(园)要加强对仪式活动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活动前制订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活动中做好活动记录和照片拍摄,活动结束做好相关总结,并及时将好的做法、经验报送市教育局教育管理处。

(四)学校(园)的国旗仪式、成人仪式、入团入队仪式、开学(毕业)典礼和重大节日、纪念日活动等礼仪制度作为银川市教育品牌的重要内容之一,各地教育部门要加强对仪式活动的考核督查,市、县(市)区教育局每年要通过开展活动、组织比赛、抽查考核等方式加强全市学校(园)的礼仪制度的有效落实。

银川市教育局

2017年8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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