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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03/2017-21158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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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17-08-28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教育局 | 发布日期: | 2017-08-28 |
名 称: | 关于开展银川市第八届中小学校园足球联赛的通知 |
各县(市)区教体局,区市直属中学(民办):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总体部署,科学把握校园足球定位,充分发挥足球项目所具有的独特育人功能,推动我市校园足球发展,提高我市青少年校园足球普及水平。经市教育局研究决定,将于2017年9月20日至11月4日举办银川市第八届中小学校园足球联赛。
现将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各中小学认真组织选拔队员参加此次比赛。按照规程相关要求,认真做好报名和参赛工作。
附件:1.2017年银川市第八届中小学校园足球竞赛规程
2.2017年银川市第八届中小学校园足球竞赛报名表
3.银川市中小学运动员资格审核表
银川市教育局
2017年8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银川市第八届中小学校园足球联赛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银川市教育局
二、竞赛时间:2017年9月20日至11月4日
三、竞赛场地:
小学组:银川市阅海一小
初中组:银川高级中学足球场、银川二中足球场
高中组:银川高级中学足球场、银川二中足球场
四、参加单位:
小学组: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各选派各三所小学学校,贺
兰县、永宁县、灵武市各选派各两所小学学校,银川市市直属学校
各选派一所小学学校;
初中组:兴庆区选派两所初中学校,金凤区、西夏区、贺兰县、
永宁县、灵武市、银川市市直属学校各选派一所初中学校;
高中组:高中(职高)学校全部参加
五、参赛办法:
1.凡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在籍在校学生均可报名参加(重读生、借读生不得参赛),报名时《运动员资格审查表》必须有校医签字,证明经体检该生可从事剧烈运动。
2.每队限报领队1名、教练2名,队员20名(小学组限报16人)。
3.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投保一定数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教练员确认后方可参赛,否则责任自负。
4、参赛运动员需带身份证参赛,无身份证者不得参赛。
六、竞赛办法:
(一)小学组采用“8人制”进行比赛,初中组、高中男子组采用“11人制”进行比赛。
(二)比赛办法:
1.通过抽签分组,各小组进行单循环比赛。
⑴ 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⑵如果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依下列顺序排列名次:
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进球多者,名次列前;
积分相等队在全部比赛中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积分相等队在全部比赛中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以抽签的办法决定名次。
2.第二阶段及以后采用淘汰赛
第二阶段及以后采用淘汰赛,规定时间内比赛为平局时,不进行加时赛,直接进行罚球点球决胜。
七、比赛纪律及有关规定
1.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凡延迟比赛时间15分钟的队以弃权论处,判对方3:0获胜。
2.小学组比赛中一方场上队员少于5名时,初中组和高中男子组比赛中一方场上队员少于7名时,比赛自然终止,判对方3:0获胜。如当时比分超过3:0,则按场上实际比分为准。
3.严禁不符合比赛资格人员参赛,如有发现,则取消该队该场比赛成绩,判对方3:0胜,如实际比分超过3:0,则以实际比分为准。
4.各队领队、教练及运动员要尊重裁判、服从裁判。无论何种情况,凡不服从裁判员判罚,当裁判员宣布继续比赛后超过5分钟该队仍不恢复比赛的,则视为该队罢赛,判对方以3:0胜。如实际比分已超过3:0,则按当时场上实际比分为准。
5.凡未经组委会同意,无故弃权的球队,判当场比赛对方以3:0胜。
6.对发生打架斗殴,围攻殴打、辱骂裁判的球队,无论其行为发生在场上还是场下,均取消该队当场比赛成绩和资格,比赛均判该队0:3负于对方。联赛纪律委员会根据裁判员报告和情况调查在24小时内公布追加处罚决定。
7.运动员被裁判员出示黄牌警告累计2次或红牌1次者,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资格。
八、竞赛规则及相关规定
1.执行国际足联赛最新审定的《足球竞赛规则》。
2.小学组比赛使用4号球,其他组比赛使用5号球。
3.比赛时间
⑴ 小学组全场比赛50分钟,上下半场各25分钟,中场休息时间最多不超过10分钟;
⑵ 初中组全场比赛70分钟,上下半场各35分钟,中场休息时间最多不超过15分钟;
⑶高中组全场比赛80分钟,上下半场各40分钟,中场休息时间最多不超过15分钟。
4.所有报名的运动员并且符合参赛资格均可以上场,每场比赛开始前30分钟,教练员必须将填写的上场运动员和替补队员名单提交当场裁判员,赛前没填写的运动员不得参加该场比赛,每场比赛每队允许替换6名运动员,运动员一经替出不得复入。
5.比赛中运动员被裁判员出示红、黄牌在比赛期间一直有效,一张红牌或累记两张黄牌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组委会如有追加处罚除外)。
6、如遇特殊情况干涉,造成比赛中断,经大会组委会多方努力仍未能恢复比赛,当时的比赛成绩有效,大会必须尽快(24小时内)另选场地补足规定时间。
7.各参赛队必须统一参赛服装和护袜,服装颜色和护袜颜色必须认真填写在正式报名单内;参赛队员的姓名、号码必须与报名单相符,否则不得上场比赛;守门员的比赛服装颜色必须与其他队员比赛服装颜色及裁判员服装颜色有明显的区别;场上队长必须自备6厘米宽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的袖标;比赛要求上场队员必须佩带护腿板,禁止穿着活动钉足球鞋,比赛服装颜色和护袜颜色必须全队一致,违者不得上场比赛。
8.如有不可抗拒的原因,更改比赛时间,由大会组委会做出决定。
九、资格审查
本次运动会设资格审查委员会,对比赛前和比赛过程中的运动员资格进行审查。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反规定者将在全市通报批评,并按照《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规定》给予处罚;
十、裁判长及裁判员
1.裁判长及裁判员由银川市教育局选派;
2.裁判员自备服装和鞋袜。
十一、奖励办法:
1.每个组别录取前八名进行奖励,参赛球队不足八支则减一进行录取和奖励;
2.每个组别评出比赛“最佳射手”一名、“最佳守门员”一名,并颁发证书。
十二、其它
各参赛学校务必于9月10日前将报名单(电子版)发送至“nxxf1972@sina.com”邮箱,过期不予编排。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四、本竞赛规程解释权属银川市教育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