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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03/2017-36541 | 发文字号 | 银教办发〔2017〕150号 | 生成日期 | 2017-09-13 |
发布机构 | 银川市教育局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教育局 | 有 效 性 | 有效 |
各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中共银川市委、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银党发〔2009〕56号)的精神,按照《银川市教育局2017年教师培训计划》,决定对银川市中小学(幼儿园)新选聘的特岗教师和新任教师进行岗前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和意义
通过岗前培训,激发职业激情、树立职业理想、培养团队意识、明确成长目标,规划职业生涯;基本教育教学常规及操作流程,顺利完成角色转换上好第一节课,开好第一个主题班会及家长会等教育教学技能。
二、培训内容
主要开设《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与《教师专业标准》、《中小学教师基本功的新修炼》、《教师伦理与教师礼仪》等继续教育规定的课程。侧重教学设计、教学实践、班主任工作常规和技能的训练。
三、培训对象
银川市中小学(幼儿园)选聘的特岗教师和新任教师。
四、培训形式、时间和地点
1、为便于各县(市)区教师的培训学习,提高培训效果,本次培训为送培到基层。
2、时间:2017年9月22至10月30日。各县(市)区培训具体时间内容见附件。
3、地点:各县市自行安排,提前告知银川市师资培训中心。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培训的培训费及相关费用由银川市教育局2017年师资培训专项经费予以支出。
2、培训期间,各县(市)区负责人要对学员进行严格的考勤管理。
3、每位学员在10月30之前,请将本次培训的学习总结上交到各县(市)区负责的老师处,以便于进行交流和总结此项工作。
4、请各教育局接到文件后尽快确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并主动与银川市师资培训中心项目负责人对接,落实有关工作。
银川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9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