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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03/2017-42728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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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17-11-07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教育局 | 发布日期: | 2017-11-07 |
名 称: | 银川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第二批市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规范化示范校”及“2017年度文明校园”评估验收工作的补充通知 |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幼儿园)、市属民办学校:
按照《银川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第二批市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规范化示范校”评估验收工作通知》(银教办发〔2017〕185号)、《关于开展2017年度文明校园评选活动的通知》(银教发[2017]123号)要求,银川市教育局将在11月13日-30日,对银川唐徕回民中学西校区等47所中小学、幼儿园进行第二批市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规范化示范校”进行检查验收,对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15所学校进行“2017年度文明校园”检查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时间安排
11月13日、14日 兴庆区
11月15日、16日 金凤区
11月17日、20日 西夏区
11月21日、22日 贺兰县
11月23日、24日 永宁县
11月27日、28日 灵武市
11月29日、30日 市直属学校
二、检查分组及人员
(1)特色测评组:王少云、张文海、王岺
按照“自治区中小学校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考核细则”中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第九、第十部分相关内容,对部分教职员工安全知识、制度、预案等实地测评,听取校(园)长安全工作理念、思路及本校园安全工作现状、问题、困难等,现场查验学校安全特色、亮点。
(2)校级、班级安全管理查验组:马思远、马宏亮
按照“自治区中小学校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考核细则”中第一、第二部分相关内容,逐项逐条实地查验并返回资料室核实相关资料。
(3)物防基础建设查验组:孟云虎、王黎明
按照“自治区中小学校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考核细则”中第三部分相关内容,逐项逐条实地查验并返回资料室核实相关资料。
三、检查验收注意事项及要求
1.具体检查路线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确定。
2.检查组将严格按照自治区教育厅检查验收的模式对受检学校、幼儿园进行检查验收。
3.各受检学校、幼儿园正常进行学校、幼儿园的教育教学活动。不打迎检标语、横幅,不搞工作接待,验收不当场反馈意见,不告之结果。
4.各受检学校、幼儿园请在校(园)门口准备3位陪检人员,检查组到达后分别陪同直奔验收现场,开始验收、复验。
5.各受检学校请为“特色测评组”随机准备5名教师(含1名保安)、5名六年级学生,幼儿园随机准备7名教师(含1名保安、1名厨师、1名校车司机)接受现场测评。
银川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1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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