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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03/2017-43393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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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17-10-10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教育局 | 发布日期: | 2017-10-10 |
名 称: | 关于举办2017年第二期幼儿园教师培训班的通知 |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幼儿园:
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中共银川市委、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银党发〔2009〕56号)和《银川市教育局2017年教师培训计划》的精神,经研究决定,由银川市师资培训中心与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夏幼儿教育师资培训中心)联合举办“2017年第二期幼儿园教师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及意义
通过培训,进一步转变银川市幼儿园教师教育理念,形成科学的学前儿童教育观,进一步提升银川市幼儿园教师专业理论、专业技能等基本素养,从而稳定推进银川市学前教育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发展。依据专业化的培训内容和方式,逐步提高银川市幼儿园教师在幼儿游戏指导、幼儿艺术教育、家园合作、园本研训等方面的能力。
二、培训形式
交流讨论、专题讲座、观摩学习、撰写研修报告等方式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10月19日——24日,其中19日下午报到,24日离会,培训时间为5天。
地点: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银川滨河新区国际科教城)
参训学员于10月19日17:30前到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图书馆一楼大厅报到。(注:学员可在银川市友爱公交车场乘601路公交车至滨河新区业勤街唐和路口下车,每40分钟发车一趟。首末班车时间为7:00——18:30)
四、培训对象及人员分配
1、培训对象:银川市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贺兰县、永宁县、灵武市的公办、民办幼儿园教师。(原则上倾向农村幼儿园教师)
2、人员分配:
五、经费支出
培训经费(含食宿费)由银川市教育局2017年教师培训专项经费予以支付。学员往返交通费由派出单位予以报销。
六、其他事宜
1、请学员携带洗漱用具,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照片1张。并准备适宜舞蹈及运动的服装、鞋子。
2、各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接此通知后,按照培训人员要求,认真选派参训教师。
3、联系人:马金虎13995092883吴涛13995398068
注:各县(市)区教体局、市直属各幼儿园务必于2017年10月16日前将参训人员名单发至宁夏幼儿教育师资培训中心马金虎老师。邮箱:364713956@qq.com
银川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10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