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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3/2017-00039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2017-12-18
责任部门:银川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7-12-18
名 称:关于银川市学校幼儿园规范化升国旗仪式评选结果的通报

关于银川市学校幼儿园规范化升国旗仪式评选结果的通报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幼儿园(民办):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未成年人的国家观念,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宣传《国旗法》、《国歌法》,贯彻《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学校幼儿园升国旗仪式、成人仪式、入团入队仪式等礼仪制度的通知》(银教发〔2017〕129号)精神,银川市教育局于10月——11月在全市学校幼儿园中开展了规范化升国旗仪式评选活动。活动开展以来,各学校幼儿园高度关注,认真准备,参与踊跃,社会反响良好。经专家评选,现将评选结果通报(见附件1)。

在本次评先活动中,涌现了一批仪式庄重规范、特色鲜明的学校幼儿园,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为加强升国旗仪式作为弘扬爱国精神和仪式教育的重要载体的作用,进一步规范我市学校幼儿园升国旗仪式的操作流程,结合国家的有关规定,特制定《银川市学校幼儿园升国旗仪式规范性要求》,望我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民办)在今后的相关活动中严格执行(见附件2)。


附件:1.银川市学校幼儿园规范化升国旗仪式评选获奖名单

2.银川市学校幼儿园升国旗仪式规范性要求


银川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1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银川市学校幼儿园规范化升国旗仪式评选获奖名单    

特别奖

银川市第十五中学

一等奖

银川市第一幼儿园         银川市第五幼儿园

银川市第七幼儿园         兴庆区回民第二小学

兴庆六小碱富桥校区         永宁县第一小学

银川市永泰小学           银川市实验小学

金凤区丰登回民中学          灵武市职业教育中心

银川市第九中学           银川唐徕回民中学宝湖校区

银川职业技术学院

二等奖

永宁县第四幼儿园         永宁县第一幼儿园

永宁县纳家户幼儿园         银川市第八幼儿园

兴庆区第四小学           金凤区第四小学

金凤区第五小学           西夏区第七小学

西夏区石油希望小学         贺兰县金贵镇银光小学

贺兰县回民小学           灵武市泾灵燕宝小学

贺兰县第一中学           灵武市第二中学

银川市实验中学           银川市第二十四中学

银川唐徕回民中学西校区

三等奖

银川市第二幼儿园         宁夏军区幼儿园

金凤区回民幼儿园         贺兰县幼儿园

银川市第三幼儿园         西夏区第十一小学

金凤区曼新小学           贺兰第二小学

灵武市第一小学           灵武市第三小学

银川市阅海第二小学         银川第三中学

银川市第五中学           银川市第十三中学

金凤区良田回民中学         西夏区兴泾镇回民中学

银川市第八中学           永宁县回民高级中学

银川唐徕回民中学南校区       银川市军宏职业技术学校      

银川市教育局

2017年12月


附件2

银川市学校幼儿园升国旗仪式规范性要求  

1、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民办)每周一必须举行一次升旗仪式(特殊情况下时间可作临时调整,假期、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除外),重大节日(纪念日)或举行重大活动时应举行升国旗仪式。各学校幼儿园(民办)无特殊原因,必须每日升挂国旗,不得随意不升旗、降旗(恶略天气除外)。有关要求参加《国旗法》。

2、各学校幼儿园(民办)必须建立国旗班(幼儿园可组建教师或家长国旗班)。国旗班构成有擎旗手、护旗手、升旗手,人数可依据场地大小和队形设计需要而定。小学应遴选中队旗手,执旗方式、站位都做统一规定。国旗班人员要认真选拔,身高、动作、站姿、形象、精神面貌都作统一规定和严格要求。国旗班要着装统一并佩戴白手套,升旗程序清晰、动作规范。执行升旗任务前必须经过严格标准的训练。

3、升旗时同时奏唱国歌(幼儿可跟唱),举行重大活动时,可安排鼓号队奏乐。所有在场人员都要面向国旗肃立,脱帽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目光随国旗徐徐上升上移,不得他顾。国歌奏响时,走动或经过现场的人员都必须停步,面对国旗,自觉肃立,待升国旗完毕后,方可走动。

4、开展国旗下的主题教育活动。每周的国旗下讲话(演讲)可安排校领导、党团员、师生代表或不同行业的先进人物讲话。讲话者服装整洁,精神面貌昂扬向上,讲话稿(或脱稿)主题突出、内容简短,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结合德育主题、重大节日、历史上的今天、重要事件等,对全体师生进行思想、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的教育,时间控制在3-5分钟(幼儿园在3分钟内)。国旗下的其他活动(总结表彰等)尽量简短,避免与仪式相悖的内容出现,要突出仪式的仪式感和庄重感。师生聆听国旗下的讲话因专注认真,不得随意走动、纪律涣散。

5、特色活动展示。学校幼儿园(民办)在举行升旗仪式后可酌情安排唱校歌(园歌)队歌、少先队呼号、诵校训、国旗下宣誓等特色活动。

6、学校幼儿园(民办)可根据旗杆尺寸,国旗使用2-4号不等,已褪色或破损的国旗,应及时更换。

7、举行升旗仪式的场地必须整洁,环境肃穆。参加升旗仪式的人员着装要庄重,学生统一着校服,少先队员佩戴红领巾,共青团员佩戴团徽,党员佩戴党员徽章。

8、各学校幼儿园(民办)要进一步规范升旗时的队列队形、行进路线与入场、离场形式,保障升旗仪式始终肃穆、庄严。学生(幼儿)以班级为单位列队整齐入场,并在指定处站定。教师要有固定站位,不得散立。学校要把参加升旗仪式的出勤、队列纪律、精神状态等纳入常规管理进行考评,并作为文明班级评比的重要条件。

9、各学校幼儿园(民办)应加强对《国旗法》、《国歌法》等法律的深入学习和宣传教育,发挥学校育人基地作用和升旗仪式的教育意义。各学校幼儿园(民办)相关负责人及班主任须熟悉《银川市学校幼儿园升国旗仪式规范性要求》,使我市学校幼儿园(民办)的升国旗仪式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10、《银川市学校幼儿园升国旗仪式规范性要求》自2018年3月起开始执行。

银川市教育局

2017年12月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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