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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03/2018-05672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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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18-01-10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教育局 | 发布日期: | 2018-01-10 |
名 称: | 关于组织对银川市第二批“特级教师工作室”结业考核的通知 |
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各学校:
根据《银川市中小学骨干教师认定办法》《银川市特级教师工作室实施方案》和《银川市中小学名师工作室考核奖励办法》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银川市第二批特级教师工作室进行结业考核,并同步进行新一轮第二批银川市骨干教师认定讲课和论文答辩,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地点
2018年1月17日—19日
地点:银川市第九中学(高中部)
二、考核对象
1.银川市第二批特级教师工作室导师及培养对象
2.银川市三名工作室已结业未参加骨干教师认定的教师(需在1月15日前联系6888715进行电话报名确认)。
三、具体时间安排
1.导师的考核(得分占工作室考核总成绩40%)
时间:1月17日早上9:00—12:00(小学幼儿园教研组)
下午14:00—17:30(初高中组)
地点:银川九中(高中部)
考核形式:聘请区内教育专家听取导师汇报工作室2年以来的工作并进行答辩。(可将两年来的工作制作成PPT进行汇报)每人20分钟。
2.培养对象的考核(工作室培养对象平均得分占工作室考核总成绩60%)
时间:1月18日—1月19日
地点:银川九中(高中部)
考核形式:
1.个人发展及学习收获时间:5分钟。围绕本人进入工作室培养以来的主要教学和科研成果进行陈述。(10分)
2.说课及答辩:时间15分钟。(40分)具体要求:现场抽取课题,提前30分钟准备。
说课(10分钟)
(1)说目标(2)说重难点(3)说教学流程(4)说学法
答辩(5分钟)
3.教学论文(20分)
每人提交一篇进入工作室以后撰写的教育教学论文,专家组进行盲评打分。
4.导师评价(30分)
导师根据培养对象进入工作室后的学习状态及学习效果予以赋分。
四、相关要求
1.请各工作室导师通知培养对象按时参加。各县(市)区教育局安排好培养对象的工作。无故不参加答辩者,视为自动放弃不予结业。
2.培养对象考核综合成绩不及格者不予结业。
3.银川市三名工作室已结业未参加骨干教师认定的教师,只参加第二项说课和第三项论文的考核。
4.各工作室考核具体时间:
(早上8点前、下午13点前到场抽签)
1月18日 上午:学前、体育、历史
下午:政治、数学
1月19日 上午:化学、英语、物理
下午:语文
银川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