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 长者版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部门文件

索 引 号:640100-103/2018-17676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2018-03-29
责任部门:银川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8-03-29
名 称:银川市教育局关于建立完善教育精准扶贫工作制度的通知

银川市教育局关于建立完善教育精准扶贫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各中小学、幼儿园:为深入贯彻中央、自治区及银川市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措施,强化制度保障,确保全市教育精准扶贫工作扎实推进,现就建立完善教育精准扶贫工作有关制度通知如下:

  一、建立完善工作汇报制度。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有关学校于每年3月初向市教育局报送本年度教育精准扶贫工作安排,6月底前报送上半年工作总结,12月底前报送全年工作总结。

  二、建立完善例会制度。每年召开2次专题工作例会,上半年6月召开,下半年11月召开。主要内容:听取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有关学校精准扶贫工作开展情况,分析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发放和总结工作中的亮点与经验,同时传达上级有关会议精神,提出工作要求。

  三、建立完善督查制度。每年安排2次工作督查,上半年5月份,下半年10月份。督查主要内容:工作安排、政策措施、扶贫项目实施、控辍保学、贫困学生资助、教育扶贫资金使用、档案建立等。督查采取汇报座谈、实地查看、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

  四、建立完善档案管理制度。除建立完善精准扶贫基础资料(工作安排、会议记录、扶贫对象信息资料、工作动态、政策落实等)档案外,重点要建立完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就学、全学段资助等档案资料。

  五、建立完善信息报送制度。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相关学校每月至少向市教育局综合处报送1篇精准扶贫工作信息,全年报送不少于12篇;信息报送要突出帮扶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帮扶成效、经验做法、群众满意度等重点内容。信息要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

  六、建立教育扶贫考核制度。从2018年起,将教育精准扶贫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区教育局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

 

 

  银川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