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内容快速切换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部门文件
索 引 号: | 640100-103/2018-17682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发布机构: | 银川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18-03-23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教育局 | 发布日期: | 2018-03-23 |
名 称: | 关于开展首批银川市德育品牌评选活动的通知 |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幼儿园(民办):
为进一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总结近年来我市德育工作的先进经验和优秀成果,推广典型、促进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中开展首批银川市德育品牌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意义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探索新时代德育工作规律,丰富德育内容,创新工作方法,凝炼德育特色,打造精品活动,在全市形成一批具有鲜明特色和较强影响力、具有推广价值的德育品牌活动。
二、评选对象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
三、评选类别
1、德育活动:各校(园)以立德树人为总体目标,围绕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生态文明教育、法制教育、仪式教育、家庭教育、礼仪教育、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方面,在学校或区域范围内组织实施2年以上的有一定影响力、有推广价值的活动(读书活动、新媒体活动、节日纪念日活动、校园节庆、团队活动、校外主题实践、劳动实践、研学旅游、志愿服务、影视教育及校馆校史校刊等)。各县(市)区教育局在归纳总结的基础上,也可申报较为成熟、具有推广价值的活动模式或先进经验。
2、校本课程:自主开发并实施2年以上的德育校本课程,是否出版均可要有原创性,应体现与国家课程目标和学校办学目标的一致性,无政治性和科学性错误,无版权纠纷,免费提供使用。
3、十佳德育品牌:在评选的基础上,评出“十佳德育品牌”在全市推广。
四、评选要求
要有2年以上实践探索,具有明显的地域或校本特色,在一定的范围内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和示范辐射作用。德育成果显著,在解决德育热点和难点问题上有一定突破并取得实效,能反映本单位在德育体系构建、德育课程创设、德育途径探索、德育队伍建设、社会实践等方面的成果。
五、评选形式
以成果总结报告为主,包括成果形成背景、实施过程、实施效果及突破性成绩、经验总结、推广价值等方面的内容,字数在5000字以内,可附相应说明成果的图片、音像资料等。
六、评选程序
1、初评推荐。每个县(市)区教育局在申报基础上,组织专家开展评选,择优推报德育活动、校本课程各15至25个。市直属每校(园)德育活动、校本课程各报1——2个。
2、组织评审。市教育局在推报基础上,组织专家评审,评出我市首批德育品牌。
3、推广提升。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大力推广我市首批德育品牌的特色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其示范辐射作用,力争在全市学校幼儿园形成校校有特色、校校有品牌、亮点纷呈、充满活力的德育工作局面。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德育品牌评选活动作为推动我市德育工作创新、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举措,旨在以评促建,推动建设一批德育品牌,真正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脑、入心、践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评选活动列入对县(市)区、市直属学校(园)工作考核,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提高评选水平,确保如期完成任务。
2、加强宣传。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工作宣传,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及移动新媒体等平台,推介立德树人好经验、好做法,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按时报送。文字材料不超过5000字,可同时报送5—10张图片和视频(照片格式为JPG,照片数据不小于1MB;视频格式为MP4,时长不超过10分钟,以图说的形式展示德育品牌的内涵、理论、措施和成效)。文字材料应包括背景、内容、措施、成效、反思、下一步计划等。请各单位于6月1日前将评选资料(纸质、电子版)报送市教育局教育管理处。
附件:银川市德育品牌申报表汇总表
银川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3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