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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3/2018-20818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2018-05-04
责任部门:银川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8-05-04
名 称:关于做好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直属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基〔2018〕75号)精神,为促进依法办学、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现就银川市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规范招生行为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涉及千家万户,是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是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促进教育公平、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为民、务实、清廉的具体行动。因此,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及早谋划,强化领导,建立和完善工作推进制度、划片决策制度、入学监督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确保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划片合理、入学有序、招生阳光。

  二、统筹制订招生办法

  (一)合理确定片区范围。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适应新的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积极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依据区域内城乡人口流动、学龄人口变化趋势,合理规划布局中小学校,加快学校建设,保障足够学位供给。要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新建小区、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原则,客观公正科学地划定各校的入学片区范围。片区确定后,应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确需对学校入学片区范围进行调整的,应充分调研论证、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并提前广泛告知,设定必要的过渡时限,给社会留出合理的预期时间。对于新建学校或新建居民小区的划片,要按照现代治理理念,完善各利益相关方参与的划片和片区调整工作机制,强化划片工作程序和内容的公开、公平、公正,提升划片结果的公信力。要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的作用,及时化解划片、招生、入学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实现共治共享。

  (二)小学、初中新生入学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2018年城市小学招生入学年龄截止2012年8月31日,农村小学招生入学年龄截止2012年2月29日。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充分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组织实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和新生学籍注册工作。小升初要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

  (三)推进融合教育,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视力、听力语言和智力三类残疾儿童摸底调查工作,把市特殊教育中心、普通学校接收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纳入义务教育发展规划,落实“一人一案”,做教育安置。

  (四)加强民办学校管理。要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等规定,既要积极鼓励民办教育的发展,也要加强管理,正确引导,规范其招生行为。民办学校招生不得采取考试的方式进行选拔。要根据民办学校的办学条件,科学核定其招生规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三、全面实行阳光招生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全面实行阳光招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创新宣传形式,通过微信、微博、网络、广播、电视、报纸等多种平台,广泛宣传国家、自治区和当地招生入学的政策规定,引导家长和其他法定监护人树立正确的入学理念,让家长明白就近入学有利于适龄儿童少年健康成长,形成“适合孩子的学校就是最好的学校”的正确观念,理性安排子女入学。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建立和完善本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工作公示制度、咨询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确保招生入学工作政策透明、程序公开、过程公平、结果公正。在2018年6月15日前,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和划片办法,并报银川市教育局备案。

  四、实施消除大班额计划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专项规划(2017-2020年)》目标要求,2018年秋季招生,起始年级班额原则上不得超过50人,在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学校班额不得超过56人。各县(市)区要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加大软件的均衡力度,积极探索学区制、集团化办学和学校联盟办学等方式,大力推进校长、教师县域内合理流动,努力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要统筹“十三五”期间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按照国家规定班额标准新建和改扩建校园校舍,重点解决城镇大班额问题。

  五、建立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要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简化优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统筹安排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切实落实好“四统一”(统一管理、统一编班、统一教学、统一活动),使他们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学校要在学生实际到校报到后,使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做好随迁子的学籍转接和管理工作,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入尽入”。

  六、加强留守儿童关爱

  要构建“家庭、社会、政府”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确保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机制有效运行,促进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健康成长。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全面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宁政办规发〔2018〕2号)精神,要把留守儿童入学工作纳入对学校考核的内容,抓好控辍保学,保障留守儿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入学率和巩固率。各地各学校要建立和完善好留守儿童档案,明确每位留守儿童的帮扶老师,落实好留守儿童与家长的交流和帮扶教师与留守儿童家长的电话沟通交流,开展好对留守儿童的心理辅导活动。在教育教学上要切实加强对“学困生”的教育和辅导,避免因学生厌学而造成学生辍学。摸清底数,落实好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政策,关爱到人,精准扶贫,资助到家,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都能接受义务教育。

  七、切实保证和谐稳定秩序

  各地要高度重视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完善措施,落实责任,确保2018年秋季招生入学工作有序推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设立举报电话、邮箱、新媒体平台等,畅通社会反映问题渠道,及时处理,防止积少成多、积小成大。出现问题时,要第一时间报告、协商和处理,确保学生及时入学升学。要积极协调政府相关部门,针对往年易发问题,制订招生入学工作预案,成立应急小组,加强会商协调,快速稳妥处置突发事件。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相关科室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认真调查处理涉及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方面的举报、投诉和申诉,及时消除影响稳定和谐的隐患和苗头。要严肃处理敷衍塞责、推诿扯皮而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和人员。

 

  银川市教育局

  2018年5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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