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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3/2018-33453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2018-06-13
责任部门:银川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8-06-13
名 称:银川市教育局关于推荐2018年教师节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银川市教育局关于推荐2018年教师节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体)育局,区属相关学校,市属各学校、幼儿园、教科研单位,各民办教育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落实立德树人,建强教师队伍,推进教育公平,加快教育现代化,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写好银川教育“奋进之笔”,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拟定于2018年9月第34个教师节之际,在全市教育系统中评选表彰一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爱岗敬业、教书育人,改革创新、服务社会”的先进典型,现将有关推荐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名额

评选“十佳校长”、“十佳班主任”、“十佳教师”、“十佳乡村教师”各10名(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共347名(拟表彰名额分配见附件2)。

二、评选范围

全市教育系统中,为教育改革与发展、教书育人、实施素质教育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园)长、教育工作者;教育行政干部、教科研工作人员及中小学校(幼儿园)的管理人员;长期在乡村学校教学一线任教的教师;曾评选过市级及以上“十佳”的人员不再参评今年“十佳”。

1.“十佳校长”的评选对象为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正职校(园)长,且任职满三年以上(任职时间截止到2018年6月30日)。

2.“十佳班主任”评选对象为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长期在班主任岗位工作的教师。

3.“十佳教师”评选对象为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长期在教学一线任教教师。

4.“十佳乡村教师”评选对象为全市长期在乡村学校(幼儿园)教学一线任教满10年以上的教师(任教时间截止到2018年6月30日)。

5.“优秀教师”评选对象为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在教学一线任教教师。

6.“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对象为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管理人员,教科研工作人员,教育行政干部。

三、评选条件

1.坚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道德情操、扎实的学识素养、博大的仁爱之心;忠实履行国家教育职责,具有强烈的职业光荣感、政治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业务精湛,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始终做“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以高尚的情操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树立先进教育理念,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坚持立德树人、育人为本,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公正对待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因材施教,循循善诱,通过“言传”和“身教”给学生传授正确的道德观、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3.具有改革意识,富有创新精神,在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树立正确的育人观、质量观、人才观,在推进素质教育过程中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能够主动学习和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在教育教学中做出突出成绩,并受到广大师生、家长的好评。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

(1)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查处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者;

(2)有违反计划生育者;

(3)师德表现不良者;

(4)违犯规定进行有偿家教者;

(5)凡学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校长和有关管理人员,不得推荐参评;

(6)民办学校未取得办学许可证者不得参评。

四、评选办法及要求

(一)各县(市)区、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教师评优工作的文件和要求,认真做好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按学校、县(市)区逐级评选、推荐、公示、上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二)人选的推荐和评选要以教学一线的教师为主,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条件艰苦的边远学校倾斜。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人数要控制在评选总数的10%以内,县(市)区以分配名额评选,市直属学校每个单位最多限推荐1名,区属、民办单位以优秀教师为主。

(三)对基层推荐上报的拟推荐评选的“十佳校长”、“十佳班主任”、“十佳教师”、“十佳乡村教师”人选按1:1.5的比例进行推荐,然后进行遴选、优中选优,由市教育系统评优奖先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考察确定拟表彰人选,在银川教育网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提请市人民政府表彰。

(四)拟推荐评选的“十佳校长”、“十佳班主任”、“十佳教师”、“十佳乡村教师”需上报各类成果奖佐证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各相关单位务必于7月30日前,将《登记表》(一式两份)、《申报表》(一式两份)、事迹单行材料和电子版一并报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海保江,电话:6888715邮箱jyj_hbj@126.com)

五、组织领导

成立教育系统评优选先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亚斌 市教育工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马小林 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潘庆举 市教育工委副书记

刘胜林 市教育局副局长

王少云 市教育局副局长

成员:市教育局机关各处室相关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负责评选推荐的日常工作。

附件:1.银川市第34个教师节评选“十佳”推荐名额分配表

2.银川市第34个教师节评选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名额分配表

3.银川市2018年度优秀教师登记表

4.银川市2018年度优秀教育工作者登记表

5.银川市2018年度表彰“十佳”登记表

6.银川市2018年度拟表彰“十佳”、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

银川市教育局

2018年6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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