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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3/2018-93906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2018-11-02
责任部门:银川市教科所 发布日期:2018-11-02
名 称:关于印发《银川市第三届“推进课堂变革”课堂教学评比展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银川市第三届“推进课堂变革”课堂教学评比展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各学校(含民办):

现将《银川市第三届“推进课堂变革”课堂教学评比展示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银川市第三届“推进课堂变革”课堂教学评比展示活动实施方案

      2.届“推进课堂变革”组织机构

      3.市第三届“推进课堂变革”市级评比名额分配表


银川市教育局

2018年11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银川市第三届“推进课堂变革”课堂教学评比展示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银川市课堂教学变革,落实学科核心素养,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提升,促进课堂转型,按照银川市教育局2018年教学工作安排,决定开展全市第三届“推进课堂变革”课堂教学评比展示活动。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和相关部门要全力落实好本届活动部署,高质量、高效益地完成以“推进课堂教学变革”为核心的评比、展示任务。

一、活动时间2018年9月-2019年3月。

1.第一阶段,2018年9月26日-10月12日,宣传动员,课例研讨。银川市教科所举办“课堂变革课例展示”专题研讨,按学科开展,由本学科教研员和一位教师上示范课,进行课例研讨。

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要做好安排,特别是对落实“银川市课堂教学评价核心指标”课例研讨活动进行安排,使“课堂教学评价核心指标”能够在课堂教学中加以落实。

2.第二阶段,2018年10月15日—11月15日,各学校进行赛课和优秀课例推荐。要求各学校在认真学习研讨《银川市课堂评价标准》、银川市“推进课堂变革”课例研讨活动精神的基础上,全员参与,以评促变。

3.第三阶段,2018年11月15日-11月25日,各县(市)区、直属学校进行县级评比和优秀课例推荐。11月25日前按名额分配数的50%上报市级参评教师及课例;教科所将随机抽取名额分配数的50%提前一天通知各单位。

4.第四阶段,2018年11月26日-12月14日,分学科进行市级评比和优秀课例推荐。

5.第五阶段,2019年3月11日至3月22日,推选获得一等奖的教师的典型课例,在全市范围内分学段分学科进行课堂教学展示。

二、评价标准各县(市)区、直属学校进行的课堂教学基层评比,银川市教科所组织的市级课堂教学评比,都必须按照《银川市课堂教学评价标准指南》进行评价,特别是5项“核心指标”(2017年修订),要在课堂教学评价中得到充分体现。要充分发挥《银川市课堂教学评价标准指南》在推进课堂教学变革中的引领和指导作用。

三、具体安排

1.分小学、初中、高中三个学段按学科进行个人评比。团体评比分学校团体和县(市)区团体两个层次进行。学校团体评比分学段进行。直属学校和县(市)区学校分两个类别进行团体评比。三区两县一市以县(市)区为单位进行团体评比。团体评比成绩为推荐优秀课例评比成绩与抽查评比成绩的综合平均成绩,各占50%。

2.评价方式。以评委按照标准进行评价为主;评委进行课堂—5—评价时,以课堂学生真实学习状态为评价依据,评委分别坐与学生中间以便准确观察和记录。课堂中通过随机抽样完成课堂教学测评测试,课堂教学评价结果由评委评价结果和学生测评结果按90︰10比例计总评分值。

3.在保证安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提倡做课教师带本班学生授课参加评比。

4.优秀课例展示活动,高中各学科全市集中展示;初中和小学各学科,两县一市分区域送展,三区和直属学校集中展示。展示的优秀课例,教科所邀请专家进行现场点评。在优秀课例展示时,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要派出全体学科教师参加观摩学习。

四、名额分配县(市)区、直属学校推荐参加评比的教师名额,原则上根据各学段、学科的教师数量并考虑覆盖面进行分配,尽可能体现公正、公平的原则。

本次活动以单位推荐和随机抽测相结合。单位推荐数和随机抽测数各占名额分配数的50%(如分配名额为单数,单位推荐数为大数,抽测教师数为小数)。具体分配名额见参评教师名额分配表。

请各单位将所有任职教师名单于2018年11月5日前发送至jks_bgs@126.com。各县(市)区、各集团学校整体发送。

凡人为淘汰教师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该学校参评资格,单位总分视为0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基本要求

1.以评促建。以评比促进课堂建设,促进课堂变革和转型。要按照安排,先进行基层评比,各学校各学科教师要全员参与。再推荐参加市级评比。无论直属学校,还是县(市)区,未经基层学校评比推荐到市级的教师,查实后一律取消参加市级评比资格。届时市教育局将委派评展活动纪检监察组进行巡视,指导、督察县(市)区和基层学校开展活动的情况。

2.坚持评价引领。市本级、各县(市)区、基层学校对担任学科评委的教研员和专家教师,在评比前一律要进行以解读《银川市课堂教学评价标准指南》为内容的全员培训,透彻领会、准确把握评价指南的精髓,以评价为杠杆引领银川课堂教学变革的方向。评委要先培训后上岗。市级评委的培训由市教科所负责,县(市)区和直属学校的评委培训由县(市)区和直属学校负责。未经培训者,不得担任评委。

3.坚持示范推进。通过课例展示进一步推进课堂教学变革,有效推广课堂教学变革取得的成果,扩大优秀课例的示范效应。优质课例展示是本次活动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获得一等奖的教师,有义务承担展示课的任务,拒绝承担者取消获奖资格。

4.坚持公平公正。实行评委回避制。评委在属于利益相关方评比时要进行必要的回避,以保证评比的公正公平。

5.坚持标准统一。在市级课堂教学评比中,坚持一个平台,一把尺子量到底,评奖不照顾地区与学校因素,不考虑获奖的均—7—衡与覆盖。

6.坚持全员参与。教师参加基层评比不得设立先决条件,全员参与课堂评比,全员明确评价标准,全员了解评价过程,全员知晓评比结果。学科优秀课例的观摩学习,学校必须派该学科全体教师参加学科优秀课例展示活动。教师参与本次活动的情况也纳入学校考核项目,并在全市进行通报。

六、保障措施

1成立组织机构。成立银川市“推进课堂变革,提升教学效率”课堂评展活动组委会、评委会和纪检组。组委会负责活动的具体策划、组织和实施;评委会负责研究确定各学段的学科评委,对评比中的争议进行仲裁;纪检组负责审核参评教师资格,全程监督评比活动,对评比结果进行核查。

2.实施表彰奖励。本次课堂展示活动的评比结果,获一等奖的教师个人按照《银川市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予以表彰奖励;评比结果纳入直属学校年度教育质量评价和年终考核评价,并作为县(市)区教育质量考核的参考依据;在县(市)区和直属学校根据推荐教师、抽测教师成绩综合得分进行评比,分别评选优秀组织奖;评比结果在全市范围内通报。

3.把握关键环节。市级课堂教学评比展示活动由银川市教科所安排。县(市)区和直属学校的评比活动自主安排,要把握好教师动员、评委培训、课堂评价、教师推荐等关键环节,坚持按照《银川市课堂教学评价标准指南》进行评价。

4.加强统筹协调。本次活动规模大,密度高,参与面广,周期长,因此要科学筹划,合理安排,要和学校的教学工作有机衔接。特别是评委工作量大,不能因此过多影响本职工作。市级学科评委小组,采取固定评委和非固定评委相结合的方式,非固定评委分成小组轮流参加评课,保证评委小组成员的相对稳定和有序参与。在本次课堂评比展示活动的组织协调和评价推广中,要充分发挥市级学科中心教研组的作用。

5.放大示范效应。鼓励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属学校在评比的基础上,自行组织优秀课例展示活动。

6.积极宣传报道。邀请区、市媒体跟进;教科所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及时跟进通报评比展示活动的进展情况和结果。其他未尽事宜由银川市教科所负责解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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